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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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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六

 

中 士 道

 

希求解脱

 

敬礼胜尊具大悲者足

 

如是随念当死及思死后堕恶趣之道理,能令其心厌舍现世,于后善趣发生希求。次由共同皈依及由定解黑白业果,励力断恶修善,则能获得善趣妙位。然非以此便生喜足,是令发起共下士之意乐及发共中士之意乐,厌舍生死一切事已,依此因缘而发大菩提心,引入上士。故于此中,须修中士之意乐。所谓虽得人天胜位,然仍未能出于行苦。若即于此执为乐性,实为颠倒。故于真实全无安乐,其后定当堕诸恶趣边际恶故。譬如有一无间定当堕于悬险,现于险崖暂为休息。

 

《入行论》云:

“数数来善趣,数受诸安乐,

  死后堕恶趣,常受极大苦。”

 

《弟子书》中亦云:

“诸常转入生死轮,而于暂憩思为乐,

  彼定无主渐百返,漂流等非等诸趣。”

 

故于善趣亦当厌患,犹如恶趣。《四百论》云:

“诸智畏善趣,等同奈洛迦,

  不畏三有者,此中遍皆无。”

 

《摄功德宝》中亦云:

“诸具贪生死意恒流转。”

 

《弟子书》中亦云:

“如如于诸趣中起乐想,如是如是痴暗极重厚;

  如如于诸趣中起苦想,如是如是痴暗极微薄;

  如如修习净相极增长,如是如是贪焰极炽然;

  如如修习不净极增长,如是如是贪焰极殄息。”

 

此说从无始来,执著三有盛事为乐,增益串习诸净妙相。能治此者,若修苦性及不净相,彼等便息,若不修习便增痴贪,转诸有轮,故修诸有过患为要。

 

[科]已二 于共中士道次修心分四

    庚一 正修意乐分二

     辛一 明求解脱之心

     辛二 发此之方便

    庚二 彼生起之量

    庚三 除遣于此邪执分别 

    庚四 抉择能趣解脱道性

     今辛一 明求解脱之心

 

言解脱者,谓脱诸缚。此复业及烦恼,谓于生死是能系缚。即由此二增上力故,若依界判,欲界等三。以趣分别,谓天趣等或五或六。依生处门,谓胎等四,即于其中结蕴相续,是系缚之体性。故从此脱,即名解脱。欲求得此,即是希求解脱之心。又此解脱,非为惑业诸行生已息灭。以诸生法,于第二时定不安住,不待修习能治等缘,则不须励力,一切解脱便成过失。故若未生对治,当于未来结生相续。由其发起对治力故,结生相续即便止息。

 

思惟苦谛

 

[科]辛二 发此之方便

 

第二发此之方便者,譬如欲得止息渴苦,由于渴逼,见非爱相。如是欲得诸取蕴苦寂灭解脱,亦由观见取蕴苦性所有过患。故若未修三有过患,于彼发起欲舍之心,则于苦灭不起欲得。

 

《四百论》云:

“谁于此无厌,彼岂敬寂静,

  如贪著自家,难出此三有。”

 

[科]辛二 发此之方便分二

    壬一 由于苦集门中思惟分二

     癸一 思惟苦谛生死过患分二

      子一 显示四谛先说苦谛之意趣

      子二 正修苦谛 

     癸二 思惟集谛流转次第

    壬二 由于十二缘起思惟 

      今子一 显示四谛先说苦谛之意趣

 

集谛为因,苦谛是彼之果,故集是先,果应是后。何故世尊不顺彼义之次第,而作是说:诸苾刍此是苦圣谛,此是集圣谛耶?大师于此违因果次第而宣说者,以有至大修持扼要,故无过失。此复云何?谓诸所化,若于生死自先未发无倒希求解脱之心,根本断绝,彼于解脱云何能导?以诸所化无明暗覆,于诸苦性生死圆满,执为安乐,颠倒所诳。

 

如《四百论》云:

“此大苦海中,悉无诸边岸,

  愚人沉此中,云何不生畏?”

 

先须为说此实是苦,非有安乐,说多苦相令起厌离,是故于初先说苦谛。此后自见堕于苦海,则于苦海欲求脱离,便见其苦必须灭除。此复了知:未止其因苦终不灭,便念其因复为何等,由此始能了知集谛,是故集谛于苦后说。次知生死众苦,皆由有漏业生,其业复由烦恼发起,烦恼根本是为我执,便知集谛。若见我执亦能止灭,誓愿现证灭苦之灭,故于集后宣说灭谛,若尔,开示苦谛之后,即于解脱发生希求,苦谛之后应说灭谛。答云无过。尔时虽有欲解脱心,欣得寂灭众苦之灭,然犹未明众苦之因,未见其因定能遮止,故于解脱,不能定执为所应得,定当证灭。如是若执定当证灭,定当解脱,便念何为趣解脱道,趣向道谛,是故道谛最后宣说。

 

如是亦如《相续本母》云:

“如病应知断病因,当得乐住应依药,

  苦因彼灭如是道,应知应断应证修。”

 

如是四谛,大小乘中皆数宣说,是为善逝总摄生死流转,生死还灭诸扼要处。故修解脱极为切要,亦是修行大嗢柁南,故须如是次第引导学者。若未真实思惟苦谛,厌舍生死,则求解脱亦惟虚言,随其所作悉成集谛。若未思集,善知惑业生死根本,犹如射箭未见鹄的,是即断截正道扼要,遂于非脱三有之道妄执为是,劳而无果。若未能知应断之苦集,则亦不明静苦之解脱,故欲求解脱,亦惟增上慢耳。

 

[科]子二 正修苦谛分二

    丑一 思惟生死总苦分三

     寅一 思惟八苦

     寅二 思惟六苦

     寅三 思惟三苦

    丑二 思惟别苦

     今寅一 思惟八苦

 

如《亲友书》云:

“仁和应厌于生死,欲乏死病及老等,无量众苦出生处。”

 

应如是修。此中修习厌生死者,谓思惟彼是众苦根源。苦者,谓已显说欲乏等四。“等”字摄四,共为八种。此八种苦,是薄伽梵于多经中明苦谛时数所宣说。

 

修共中士一切所缘法类,如共下时所说共法,此亦应取。诸不共之修事,若有慧力,如下所写皆当善修。若慧劣弱,可暂舍置所引教文,惟当修习应时义体。此等虽是思择而修,然除应修诸所缘外,余善不善无记等上悉不应散。当于所缘遮心掉等,亦莫令随昏睡沉没增上而转,当令其识极为明净,渐次修习。

 

《入行论》云:

“虽长夜修行,念诵苦行等,

  若心散乱修,佛说无义利。”

 

此说一切散乱善行,其果微少。又《修信大乘经》云:

“善男子,由此异门,说诸菩萨,随其所有信解大乘,大乘出生,当知一切皆是由其不散乱心,正思法义之所出生。”

 

此中不散乱心者,谓除善所缘,不向余散。法及义者,谓文及义。正思惟者,谓以观慧观察思择。由此显示随修一切功德之法,皆须此二。故说引发三乘一切功德,皆须二事:一、除善所缘心不余散,专一而住真奢摩他或其随顺。二、善观察善所缘境,如所有性尽所有性,毗钵舍那或其随顺。

 

如是亦如《解深密经》云:

“慈氏,若诸声闻,或诸菩萨,或诸如来,所有世间及出世间一切善法,当知皆是此奢摩他、毗钵舍那所得之果。”

 

此中若无真实止观及随顺二,则三乘一切功德,非定皆是止观之果。

 

如是八苦之中,初思惟生苦分五。众苦所随故生为苦者,谓诸有情那洛迦中,及诸一向惟苦饿鬼,并诸胎生、卵生,如是四类,于初生时,便有无量猛利苦受,随逐而生。粗重所随故生为苦者,谓三界一切诸行,为烦恼品粗重所随,无堪能性,不自在转。三界有情诸行生起,皆为烦恼品类粗重随逐。总之由有生住增长烦恼种子随逐流转,故无堪能安住善事,亦不如欲自在而转。众苦所依故生为苦者,谓于三界既受生已,由此因缘,便能增长老病死等无边众苦。烦恼所依故生为苦者,谓于生死既受生已,便于贪境、嗔境、痴境发生三毒,由此能令身心苦恼不静,不安乐住。谓诸烦恼,由种种门逼恼身心。不随所欲离别法性故生苦者,谓一切生最后边际,咸不出死,此非所爱,此复能令惟受众苦。故应思惟如是生时,众苦俱生,粗重俱生,生复能引衰老病等烦恼死亡,此亦能令受苦道理。

 

特住胎时受何苦者,如《弟子书》云:

“极猛臭秽极逼切,最狭黑暗遍蔽覆,

  住胎犹入那洛迦,身屈备受极重苦。”

 

此诸文义,如《入胎经》云:

“无量不净,周遍充满,多千虫类之所依处,具足最极臭秽二门,具足非一骨锁穴孔,复有便利清脑脑膜髓等不净,生藏之下熟藏之上,面向脊骨背对腹皮,于月月中,出诸血相以之资养,母食食时,以二齿鬘细嚼吞下,其所吞食,下以口秽津涎浸烂,上为脑膜之所缠裹,犹如变吐。所有食味,从母腹中入自脐孔,而为资长,渐成羯罗蓝、頞部陀、闭尸健南,手足微动,体相渐现。手足面等胎衣缠裹,犹如粪秽,生臭变臭猛暴黑暗,不净坑中上下游转,以诸苦酸粗咸辣淡,犹如火炭。食味所触,犹如苍蝇,以不净汁而为资养。如坠不净,臭秽炽然,淤泥之中命根非坚。又母身内所有火力,煎炙遍炙极遍煎炙,烧热遍热极遍烧热,烧然遍然极遍烧然,受诸猛利粗恶难忍,非所悦意极大苦受。如如其母转动遍动极遍转动,如是如是如被五缚,亦如投掷煻煨坑中,受诸猛利粗恶难忍,非所悦意,难以为喻,极大苦受。”

 

如是其母,若受饮食太多太少及食太腻太干太冷太热,咸淡苦酸及太甘辛,若行欲行,若太急走,若跳若倒,若住火前,或蹲居坐,亦说于胎起大痛苦。生藏上压熟藏下刺,如被五缚插之尖摽。

 

   从胎产时及产出时,所有众苦,亦如《弟子书》云:

“此渐如硬压油具,压迫其次方得生,

  然未尔时即舍命,惟是受苦业力强,

  住不净中颠倒身,湿烂裹胎极臭秽,

  猛逼切痛如溃疮,犹如变吐宿念舍。”

 

此诸文义,如《入胎经》云:

“次彼渐生一切肢节,从其粪厕腐烂滴坠,不净暴恶生臭变臭,黑暗可怖,粪尿熏粘臭气垢秽,血水常流疮门之中,由其先业异熟生风,吹足向上令头向下,两手缩屈被二骨轮,逼迫遍迫周遍逼迫,由诸粗猛难忍非悦,最大苦受令其身分悉皆青瘀,犹如初疮,难可触著,身一切根悉皆楚痛,极秽胎垢遍粘其身,由干渴故,令其唇喉及以心脏悉皆枯燥,住此迫迮难忍苦处。此由因缘增上,宿业异熟,生风吹促至极艰辛,始得产出。生已无间,被外风触如割涂灰,手衣触时如利剑割,当受粗猛难忍非悦极大苦受。”

 

又说如牛剥皮,被虫所食,及如癞人遍身溃烂,加诸鞭挞极受楚切。又产已无间,取怀抱等及寒热触,亦当受诸粗猛难忍,非悦意苦。八苦之中,特于此初及于最后,须殷重修。故如前说,当以观慧数数观察而善修习。

 

思惟老苦分五。盛色衰退者,谓腰曲如弓,头白如艾,额如砧板,皱纹充满,由如是等,衰其容貌令成非爱。气力衰退者,谓于坐时,如袋断索,起如拔树,语言迟钝,行步缓慢等。诸根衰退者,谓眼等不能见色等,重忘念等,减念力等。受用境界衰退者,谓受饮食等,极难消化,又无堪能受诸欲尘。寿量衰退苦者,谓寿多灭尽,速趣于死。应当数数思惟此等。

 

《广大游戏经》中亦云:

“由老令老坏少壮,犹如大树被雷击,

  由老令耄朽屋畏,能仁快说老出离。

  诸男女众由老枯,如猛风摧娑罗林,

  老夺精进及勇势,譬如士夫陷淤泥。

 

  老令妙色成丑陋,老夺威德夺势力,

  老夺安乐作毁訾,老夺光泽而令死。”

 

慬哦瓦云:

“死苦虽重,而时短促。此老最重。”

 

迦玛瓦云:

“老渐渐至,故稍可忍,若一时顿至,实无能忍之方便。”

 

思惟病苦分五。身性变坏者,谓身肉销瘦,皮肤干枯等。增长忧苦多住忧苦者,谓身中水等诸界,分不平均,增减错乱,身生逼恼,心起忧痛,而度昼夜。不能受用悦意境界者,谓若有云:诸可意境于病有损,虽欲享受而不自在。如是诸威仪道,亦多不能随欲。诸非可意境界受用,虽非所欲须强受用者,谓诸非悦饮食药等,须强食用。如是火炙及刀割等诸粗苦事,皆须习近。速离命根者,谓见病难治,便生痛苦。当于此等审细思惟。

 

《广大游戏经》云:

“多百种病及病苦,如人逐鹿逼众生,

  当观老病坏众生,惟愿速说苦出离。

  譬如冬季大风雪,草木林药夺光荣,

  如是病夺众生荣,衰损诸根及色力。

 

  令尽财谷及大藏,病常轻蔑诸众生,

  作诸损恼嗔诸爱,周遍炎热如空日。”

 

思惟死苦分五。谓舍离圆满可爱财位,舍离圆满可爱亲族,舍离圆满可爱朋翼,舍离圆满可爱身体,死时当受猛利忧苦,乃至意未厌此诸苦。当数思惟,前四为苦之理者,谓见当离此四圆满而发忧苦。

 

《广大游戏经》云:

“若死若没死没时,永离亲爱诸众生,

  不还非可重会遇,如树落叶同逝水。

  死令王者无自在,死劫犹如水漂木,

  独去无伴无二人,自业具果无自在。

 

  死擒多百诸含灵,如海鲸吞诸众生,

  犹龙金翅象遇狮,同草木聚遭猛火。”

 

思惟怨憎会苦分五,谓如遇怨敌,便生忧苦,畏其制罚,怖畏恶名,遭非赞颂,畏苦恼死,违正法故,畏惧死后,堕诸恶趣。当思此等。

 

思惟爱别离苦分五。谓若舍离最爱亲等,由此令心发生忧戚,语生愁叹,身生扰恼,念彼功德,思恋因缘令意热恼,应受用等有所缺乏。当思此等。

 

思惟所欲求不得苦分五。如爱别离,求不得者,谓务农业秋实不成,及营商贾未获利等,由于所欲励力追求而未得故,灰心忧苦。

 

思惟宣说五种取蕴总为苦义分五。谓是当成众苦之器,及依已成众苦之器,是苦苦器,是坏苦器,是行苦器。于此诸苦当数思惟。其中初者,谓依受此取蕴,能引来生以后众苦。第二谓依已成之蕴,为老病等之所依止。第三、第四,谓彼二苦粗重随逐能生彼二。第五谓初成取蕴,即便生为行苦自性,以一切行为宿惑业他自在转,是行苦故。于三苦时,此当详说。若于生死取蕴自性,未能发起真实厌离,则其真实求解脱心,无发生处。于诸有情流转生死,亦无方便能起大悲,故随转趣大小何乘,然此意乐极为切要。发生此者,亦随当从无垢圣语,如量解释,先正寻求清净了解。次须长时观择修习,引发其心猛利变动。故薄伽梵令知苦谛生死过患,宣说八苦,所有密意,如圣无著极善抉择而为宣释。

 

如博朵瓦云:

“于六趣中,随生何趣,其后发生病痛死等众苦恼者,是病者病,是死者死,非彼不应,忽尔而起。是生死相,或生死性,住生死时,必不能越。我等于此若起厌离,须断其生,此须断因。”

 

当于前说,生老病死等已生众苦,如是思惟。

 

[科]寅二 思惟六苦

 

第二思惟六苦者,《亲友书释》宣说七苦,其最后者是别过患,故于此中当思六种。其中无定过患者,谓于生死流转之时,父母等亲,于他生中转为怨敌,诸怨敌等转成亲属,如是父转为子,子转为父,母转为妻,妻转为母等,惟是次第展转流转,是故全无可凭信处。

 

《亲友书》云:

“父转为子母为妻,怨仇众生转为亲,

  及其返此而死殁,故于生死全无定。”

 

即现法中亦复展转,互为亲怨。如《妙臂经》云:

“有时怨敌转为亲,亲爱如是亦为怨,

  如是一类为中庸,即诸中庸复为怨。

  如是亦复为亲爱,具慧了知终莫贪,

  于亲当止爱分别,于心善法安乐住。”

 

如是修习,破于亲怨分别党类而起贪嗔,观生死法,任何全无安心之处,应起厌离。

 

无饱足过患者,如云:

“一一曾饮诸乳汁,过于四海于今后,

  随异生性流转者,尚须多饮过于彼。”

 

谓当思惟,一一有情,饮母乳酪昔饮几许,今后若不学解脱道当饮几何。此是略喻,更当思惟生死之中,盛事苦事,无所未经,令心厌离。

 

若谓受乐令意满足,然三有乐,任受几多,非但无饱,后后转复增长贪爱,由此常夜驰骋生死,经无量劫,受诸至极难忍大苦,然其安乐不及一分。

 

如《亲友书》亦云:

“如诸癞人为虫痒,为安乐故虽近火,

  然不能息应了知,贪著诸欲亦如是。”

 

《弟子书》云

“岂有百返未经趣,岂有昔未多受乐,

  未得吉祥如白拂,岂有是事反增贪?

  岂有昔未多经苦,众生无欲能饱满,

  无有情腹未曾卧,然何生死不离贪?”

 

应如是思。又如《除忧经》说而思极能厌离,如云:

“数于地狱中,所饮诸烊铜,

  虽大海中水,非有尔许量。

  生诸犬豕中,所食诸不净,

  其量极超过,须弥山王量。

 

  又于生死中,由离诸亲友,

  所泣诸泪滴,非海能为器。

  由互相斗诤,积所截头首,

  如是高耸量,出过梵世间。

 

  为虫极饥虚,所啖诸土粪,

  于大乳海中,充满极高盛。”

 

如是又如《华严经》云:

“汝应忆念为诸欲,徒耗诸身前边际,

  今求菩提具禁戒,由禁于此摧诸欲。

  汝应忆念为诸欲,徒耗诸身前边际,

  未能承事恒沙佛,未从佛闻如是语。”

 

谓尽所得三有盛事,悉皆欺诳,领受无量无义大苦。如前唐捐无量色身,皆当忆念,若后仍不策励勤修,更当如是。思惟此理,令起厌离。

 

慬哦瓦云:

“觉沃敦巴从无始来,曾受何身,然皆未修大乘正法,犹如今日,故须策励。”

 

又如桑朴瓦云:

“此生死中须多仰覆,此于心中实觉不安。”

 

乃至未能起心如此,须勤思惟,纵起亦当恒常修习。

 

数数舍身过患者,如云:

“一一身体诸骨聚,超过几多须弥峰。”

 

谓一一有情受身之骨,若不烂坏,多于须弥。

 

数数结生过患者,如云:

“虽将地丸如柏子,数母边际未能尽。”

 

昔诸先觉解释此义,谓一有情为母之量,此非正义。即此释中引经文云:

“诸苾刍,譬如有人,从此大地执取诸丸,量如柏子,作是数云:此是我母,此是我母之母,而下其丸。诸苾刍,此大地泥速可穷尽,然诸人母展转非尔。”

 

是显自母及彼母等母转次第,此论亦说母边际故。此成厌患因之理者,如《四百论》云:

“若时虽一果,初因非可见,

  见一亦增多,尔时何不畏。”

 

其《释》亦云:

“此显由诸难可度量稠林相续,令极难行生死大野,常应厌患,随顺于此,当如理修。”

 

如此当知。

 

数数高下过患者,如云:

“既成百施世应供,业增上故复堕地,

  既满转轮圣王已,复于生死为奴婢。

  天趣天女乳腰柔,长受安乐妙触已,

  后堕地狱铁轮中,当受粗磨割裂触。

 

  长时安住须弥顶,安足陷下受安乐,

  后游煻煨尸泥中,当念众苦极难忍。

  天女随逐受欢喜,游戏端妙欢喜园,

  后当住止剑叶林,获割耳鼻刖手足。

 

  天女殊妙如金莲,共同游泳徐流池,

  后堕地狱当趣入,难忍灰水无极河。

  虽得天界大欲乐,及诸梵天离欲乐,

  后堕无间为火薪,忍受众苦无间绝。

 

  得为日月自身光,照曜一切诸世间,

  后往极黑阴暗处,自手伸舒亦莫睹。”

 

磨等三铁轮者,如其次第,谓于众合、黑绳、烧热三中而有。天女随逐者,谓为天女之所依附。天界欲乐者,谓忉利以上欲天所有。日月光者,是如世间共许而说,未分能依及所依处,若分别说,乃是彼二宫殿之光。此等为喻,当思一切从高堕下所有道理,厌患三有,以其三有一切盛事,最后边际,衰所摄故。

 

此如《调伏阿笈摩》云:

“积集皆销散,崇高必堕落,

  合会终别离,有命咸归死。”

 

无伴过患者,如云:

“若能了知如是过,愿取三福灯光明,

  独自当趣虽日月,难破无边黑暗中。”

 

了知过者,谓当了知如前所说,须如是死,愿取福光。三种福者,谓三门善事,或施所生等三种善事。无边黑暗者,谓无明黑暗。无伴而趣者,

 

如《入行论》云:

“独生此一身,俱生诸骨肉,

  坏时尚各散,何况余亲友。

  生时独自生,死时还独死,

  他不取苦分,何须作障亲。”

 

如是六苦总摄为三,谓于生死中,无保信处,受彼安乐,终无饱期,无始而转。初中有四:一于所得身不可保信者,谓身数数舍;二作诸前益不可保信者,谓无决定;三于得盛事不可保信者,谓高下变易;四于诸共住不可保信者,谓无伴而往。第三者,谓数数结生,展转受生不见边际。如是总摄亦当思惟。

 

[科]寅三  思惟三苦

 

第三修三苦者,谓譬如极热或疮或痈,若于其上洒以冷水,似为安乐。于生死中所有乐受,若坏灭时,还起众苦,故名坏苦。此复非惟其受,即此相应余心、心所及为所缘诸有漏境,皆是坏苦。又如热痈逼切,触热水等变异触时,起极楚痛。如是当知苦受,随才生起,便能触恼或身或心,故名苦苦。譬如肾痛,此复如前,非惟其受。又如热痈,俱未触会二触之时,有漏舍受,为诸粗重之所随逐,故名行苦。此亦如前,非惟其受,此由先业烦恼自在而转,故名为苦,及为能发后烦恼种,所随逐故,名为遍行粗重所随。如是若起乐受贪欲增长,若起苦受嗔恚增长,苦乐俱非随粗重身,则于无常执为常等,愚痴增长。其中贪欲能感当来于五趣中生等众苦,嗔于现法起忧戚等,于后法中感恶趣苦。痴于前二所感二苦随逐不舍。故于乐受,应观为苦,灭除贪欲。于诸苦受,应作是思:此蕴即是众苦因缘,苦从此生,犹如毒箭,灭除嗔恚。于诸舍受,应观无常销灭为性,灭除愚痴。不于三受为三毒因,此如《瑜伽师地》及《摄抉择》意趣而说。如负重担,随其重担当负几久,便有尔许不乐。取蕴重担亦尔,乃至执持尔时受苦,以此蕴中有苦烦恼粗重安住,故为行苦。既有此已,虽于现在苦受未生,然其无间由种种门能起众苦,故此行苦遍一切苦,及是所余二苦根本,故应于此多修厌离。

 

又能增贪现前乐受,多是于苦,渐息灭位妄起乐觉,全无不待除苦所显自性之乐。譬如太走为苦,略为住息遂生乐觉。现见此是先生大苦,渐息灭时乐渐次起,故非性乐。若太久坐,仍复如前,生众苦故。若是性乐之因者,应如苦因,随其习近,其苦渐增,如是习近行住坐卧,饮食日阴等,亦应随其几久习近,便有尔许安乐渐起。现见太久惟生苦故。

 

如是亦如《入胎经》云:

“难陀,行住坐卧诸威仪中,应当了知别别是苦。诸静虑师,应观彼彼威仪自性,若行度日,不住不坐不卧,彼则于行,惟别受苦。别别领受猛性、粗性、难可忍性、非悦意性。非于其行,起安乐想。”

 

余三威仪亦如是说:

“难陀,然由彼彼威仪之苦,暂间断故,遂于余余新生众苦,妄起乐想。难陀,生惟苦生,灭惟苦灭;生惟行者,灭惟行灭。”

 

《四百论》亦云:

“如安乐增长,现见反成苦,

  如是苦增长,然非可转乐。”

 

[科]丑二 思惟别苦分四

    寅一 三恶趣苦

    寅二 人苦

    寅三 非天苦

    寅四 天苦

    今寅一 三恶趣苦

 

第二思惟别苦有六。三恶趣苦,已如前说。

 

[科]寅二 人苦

 

人苦者,谓饥渴寒热,不可意触,追求劳苦,复有生老病死等七,如前当知。

 

又如《资粮论》云:

“恶趣苦无余,人中亦现有,

  苦逼等地狱,贫如琰魔世。

  此中旁生苦,强力于羸弱,

  制罚及损害,相续如暴流。

 

  有因贫乏起,余从不足生,

  追求难忍苦,一切谋略杀。”

 

《四百论》云:

“胜者为意苦,庸流从身生,

  二苦日日中,能坏此世间。”

 

[科]寅三 非天苦

 

非天苦者,如《亲友书》云:

“诸非天中意苦重,由其性嗔天德故,

  此等由其趣性障,具慧不能见圣谛。”

 

此由不忍,嫉天富乐,令意热恼。由此因缘,与天斗诤,受割裂等伤身众苦。此等虽具智慧,然由异熟障故,于彼身中不堪见谛。《念住经》说此为旁生,《瑜伽师地论》说为天趣。

 

[科]寅四 天苦分二 

    卯一 欲天三苦

    卯二 上二界粗重苦

    今卯一 欲天三苦

 

初死堕苦中有二。死殁苦者,如云:

“诸天趣乐虽极大,然其死苦大于彼,

  如是思已诸智者,莫爱有尽天趣乐。”

 

谓较昔受天欲生乐,将临殁时,五死相现,所起痛苦,极重于彼。

 

五死相者,即如彼云:

“身色变为不可爱,不乐本座华鬘萎,

  衣服垢染身出汗,是于先时所不出。

  天趣报死五死相,起于住天界诸天,

  等同地上诸人中,传报当死诸死相。”

 

堕下处苦者,如云:

“从天世间死殁已,设若全无少余善,

  彼无自在往旁生,饿鬼地狱随一处。”

 

悚栗苦者,谓由有成就广大福聚及上妙五欲天子生时,诸薄福天子见已惶怖,由此因缘受大忧苦。斫裂杀害苦者,谓天与非天斗诤之时,受断支节破裂,其身及杀害苦,若断其头,即便殒殁,伤身断节,续还如故。驱摈者,谓诸具足强力诸天,才一发愤,诸劣天子便被驱摈出其自宫。

 

又如《资粮论》云:

“所有受欲天,彼亦无乐心,

  遭欲贪炽然,内火而烧煮。

  若诸心散乱,彼岂有安乐?

  非于无散心,刹那能自在。

 

  散逸扰乱性,终不能寂灭,

  等同有薪火,遍受大风吹。”

 

 又云:

“如病愈未久,食所不宜食。”

 

[科]卯二 上二界粗重苦

 

色及无色上界诸天,虽无此诸苦,然烦恼随逐,有诸障碍,于死于住悉无自在,故彼亦由粗重为苦。

 

又如《资粮论》云:

“色无色诸天,超越于苦苦,

  以定乐为性,住劫不倾动。

  然非毕竟脱,从彼仍当堕,

  似已得超越,恶趣苦暴流。

 

  虽励不久住,等同空飞鸟,

  如童力射箭,堕落为边际。

  如久然诸灯,刹那刹那坏,

  诸行变坏苦,仍当极侵恼。”

 

如是思惟五趣六趣,总别诸苦,厌患生死意欲出离,便当观察其因,念云如是生死以何为因。

 

思惟集谛

 

[科]癸二 思惟集谛流转次第分三

    子一 烦恼发生之理

    子二 彼集业之理

    子三 死没及结生之理

    今子一 烦恼发生之理

 

成办生死之因,虽俱须惑业,然以烦恼而为上首。若无烦恼,虽有宿业超诸量数,然如种子,若无润泽及其土等,定不发芽。如是诸业缺俱有缘,亦定不能发苦芽故。又若有烦恼,纵无宿业,无间新集,取后有故。

 

如是亦如《释量论》云:

“超度诸有爱,非余业能引,灭尽俱有故。”

 

又云:

“若有爱,仍当出生故。”

 

是故开示烦恼对治极为重要。此复赖于先知烦恼,故于烦恼,应当善巧。

 

[科]子一 烦恼发生之理分四

    丑一 正明烦恼 

    丑二 如何生起之次第

    丑三 烦恼之因

    丑四 烦恼过患

    今丑一 正明烦恼 

 

烦恼总相者,如《集论》云:

“若有法生,即便生起极不静相,由彼生故,令心相续,极不静起,是烦恼相。”

 

谓若何生,令心相续,极不寂静。

 

各别相中有十烦恼:贪者,谓缘内外可意净境,随逐耽著,如油著布难以洗除,此亦耽恋自所缘境与彼所缘,难以分离。嗔者,谓缘诸有情及苦苦具,谓刀杖荆刺等,发恚恼心,发粗猛心,于彼诸境思作无义。慢者,谓依止萨迦耶见,缘内外之高下好恶,令心高举,高相随转。无明者,谓于四谛业果,三宝自性,心不明了,染污无知。疑者,谓缘谛等三法,念其有耶无耶,是耶非耶。坏聚见者,谓缘取蕴,计我、我所,染慧为性,我、我所见。其中坏是无常,聚是众多。为欲显此所见之事惟是无常,非一之法,全无常一补特伽罗,故为立名曰坏聚见。边执见者,谓缘萨迦耶见所执之我,计为常恒,或见断灭,无从此没,结生当来,染慧为性。见取者,谓缘萨迦耶见、边见、邪见,三中随一,及彼所依见者之蕴,执为最胜染慧为性。戒禁取者,谓缘坏戒,可舍之戒,及诸行状轨则,身语定转,所有邪禁及缘彼等所依之蕴,见为能净罪恶,能解烦恼,能出生死,染慧为性。邪见者,谓谤无前世后世及业果等,或计自在及胜性等为众生因,染慧为性。此十烦恼,是如《集论》、《瑜伽师地》、《释五蕴论》所出而说。

 

[科]丑二 如何生起之次第

 

第二、如何生起次第者,如许萨迦耶见与无明异者,譬如盘绳,略降黑暗,于绳实体不能明了,于彼遂起执蛇之觉。如是障蔽明见蕴体,由无明暗误蕴为我,从此发生诸余烦恼。如许彼二为一,即萨迦耶见为烦恼根本。此复由其萨迦耶见,执为我已,遂即分判自他差别。如是分已,贪着自党,嗔恚他品,缘我高举,执我常断,于我见等及彼相属所有恶行执为第一。如是便于开示无我之大师,及师所说业果四谛三宝等法,邪见谓无,或复生疑为有为无是耶非耶。

 

如《释量》云:

“有我知有他,执嗔自他分,

  与此等系属,生一切过失。”

 

[科]丑三 烦恼之因

 

第三、能生烦恼之因分六:所依者,谓烦恼之随眠。所缘者,谓顺生烦恼境界现前,猥杂者,谓随学恶友非善士夫。言教者,谓听闻邪法。串习者,谓增长烦恼昔串习力。作意者,谓妄增益爱非爱相,及于无常妄执常等非理作意。

 

[科]丑四  烦恼过患

 

第四过患者,谓烦恼才生,先能令心杂染,倒取所缘,坚固随眠同类烦恼,令不间断,于自于他于俱损害,于现于后于俱生罪,领受苦忧感生等苦。远离涅槃,退失善法,衰损受用,赴大众中,怯惧无乐及无无畏,一切方所恶名流布,大师护法圣者呵责,临终忧悔死堕恶趣,不能获得自己义利。

 

《庄严经论》云:

“烦恼坏自坏他坏净戒,退损失利护法大师呵,

  斗诤恶名他世生难处,失得未得意获大忧苦。”

 

《入行论》亦云:

“嗔爱等怨敌,全无手足等,

  非勇智如何,彼令我如仆,

  安住我心中,欢乐反损我,

  于此忍不愤,忍非处应呵。

 

  一切天非天,设与我作敌,

  彼不能令入,无间大火中。

  此大力惑敌,若遇须弥峰,

  且不留灰尘,能刹那掷我。

 

  如我烦恼敌,长时无始终,

  余敌皆不能,至如是久远。

  若随顺承事,悉为作利乐,

  若亲诸烦恼,返作苦损恼。”

 

此说过患,皆当了知。又如阿兰若师云:

“断除烦恼,须知烦恼过患体相对治生因。由知过患,观为过失,计为怨敌。若不知过患,则不知为怨敌。故如《庄严经论》及《入行论》所说思惟。”

 

 又云:

“知烦恼相者,亦须听对法,下至当听《五蕴差别论》,了知根本及随烦恼于心相续。若贪、嗔念随一起时便能认识,此即是彼,他今生起,与烦恼斗。”

 

须如是知。

 

[科]子二 彼集业之理分二

    丑一 正明所集之业分二

     寅一 思业

     寅二 思已业

    丑二 如何集业之理

     今寅一 思业

 

如《集论》云:

“云何为思?谓令心造作意业,于善、不善及无记中,役策心为业。”

 

谓令自相应心,于境转动之心所意业。

 

[科]寅二 思已业

 

第二者,谓彼思发起身语之业。《俱舍论》云:

“业谓思彼起,思即是意业,彼起身语业。”

 

于身语业分为二种:有表、无表。婆沙师许惟是有色,世亲论师破之,许为与身语表俱转之思,故二种业俱说为思。总业有三,谓善、不善、无记,此说初二。善业有二,谓有漏、无漏,此明有漏。其中复二,谓圣人相续中有,及异生相续中有,此说后者。其不善业者,谓非福业。福业者,谓欲界所摄善业,不动业者,谓色、无色地所摄有漏善业。

 

如是亦如《俱舍论》云:

“福欲界善业,不动从上起。”

 

何故名为不动业耶?谓如欲界中,应于天身成熟之业,有于人畜饿鬼之身,而得成熟,果是可动。如是上界,应于此地成熟之业,除此地外不于余熟,故名不动。

 

《俱舍论》云:

“由于彼地中,业熟不动故。”

 

[科]丑二 如何集业之理

 

第二集业之理者,总诸圣者,于诸善业发生增长。预流、一来,亦有造集不善业者。然诸圣者,定不积集善趣恶趣引生死业。

 

《中观论》云:

“生死本为行,故智者不造,

  故愚为造者,非智见性故。”

 

世亲论师亦云:

“见谛无能引。”

 

是故乃至自随补特伽罗我执而转,尔时容造能引之业。现证无我真实义已,虽于生死由业烦恼增上受生,然不新造能引之业。预流、一来,亦能不忍断除我执,譬诸强力制伏羸劣,《瑜伽师地论》作此说故。是故造集能引生死业者,谓住大乘加行道上品,世第一法以下一切异生。

 

如是若由染污无明萨迦耶见,他自在转,三门作行杀等不善,集非福业。若行舍施守护戒等欲界善法,是集福业。若修静虑无色地摄奢摩他等,是为积集诸不动业。若尔,于三有中一切盛事,见为过患,希求解脱欲乐,发起修众善业,又于无我义如理观察慧相应思诸善净业,是否集谛生死因耶?总资粮道、加行道者,虽集庸常能引之业,然由如斯意乐所起,及于无我观慧相应诸善净业,是后有爱能对治品,与生死本我执行相,相违而转,故非寻常真能引之集谛。然能随顺引后有集,故立为集摄。

 

如是亦如《摄抉择分》云:

“问:若世间诸法,厌患后有,能背后有,引出世道,彼等何故集谛所摄?

  答:虽彼自性,厌背后有,然能随顺后有身语意妙行,是故当知是集谛摄。”

 

此说善思生死过患,厌离生死意乐所起,引出世道诸善净法,为随顺集故当励力,引此意乐及无我慧。

 

由是因缘,若未由多异门观察修习生死过患,于生死盛事破除贪爱,获得对治。又未如理以正观慧观无我义。又离修习二菩提心。余诸善行,惟除少数依福田力,悉是庸常集摄,转生死轮。又增长业分为二类:一为乐受义故增长,二为舍受义故增长。

 

初中复二:一为受用色声等欲尘,所生诸乐。二于外乐,厌舍贪著,为定生乐受,而增长业。初复有二:一、正缘未死以前现法乐故,造非福业。二、正缘来世诸欲乐故,增长福业。正缘定生乐受者,谓集能生第三静虑,下至初禅诸不动业。若于诸欲舍离贪著,复由乐受令意厌患。为舍受故而作业者,谓集能生第四静虑,乃至有顶诸不动业。此是世亲论师意趣。由此正理,若普厌弃一切诸有,为解脱故三门行善,则能渐远生死,渐近涅槃。

 

[科]子三 死没及结生之理分五

    丑一 死缘

    丑二 死心

    丑三 从何摄暖

    丑四 死后成办中有之理

    丑五 次于生有受生道理 

    今丑一 死缘

 

寿尽死者,谓如宿业所引寿量,一切罄尽而死,是为时死。福尽死者,谓如无资具死。未舍不平等死者,谓如经说,寿未穷尽,有九死因缘,谓食无度量、食所不宜、不消复食,生而不吐、熟而持之、不近医药、不知于已若损若益、非时非量、行非梵行。

 

[科]丑二 死心

 

第二、死心分三:善心死者,谓由自忆,或他令忆,乃至粗想现行以来,信等善法现行于心。又行善不善补特伽罗将命终时,或自忆念,或他令忆,昔于何法多所串习彼便力强,由此令心于彼流注,余皆忘失。若于二事平等串习,先忆何法便不退舍,不起余心。又作善者,如从暗处趣向光明,临命终时,犹如梦中见有种种可意之色,非不可爱,安祥而逝,临死其身无重苦受。造妙业者,解肢节苦亦极轻微。

 

不善心死者,谓由自忆,或他令忆,乃至粗想现行以来,追念贪等现行不善,临死其身受重苦受。造不善业当死之时,现受先造不善业果,所有前相,谓如梦中多怪色相,于彼显现,如从光明趣向暗处。诸造上品不善业者,由见彼等不可爱相,身毛恐竖手足纷乱,遂失便秽,扪摸虚空,翻睛咀沫,此等相现。若造中品不善,彼诸相中有现不现,设有不俱。作恶业者,解肢节苦,最极尤重。又解肢节,除天那落迦,所余生处,一切皆有。又一切人临命终时,乃至未到昏昧想位,长夜所习我爱现行,复由我爱增上力故,谓我当无,便爱自身,此即能成中有之因。此中预流及一来者,虽其我爱亦复现行,然慧观察制而不著,譬如强力制伏羸劣。诸不还者,我爱不行。

 

无记心死者,谓行善不善者,或未行者,自未能念此二种事,无他令忆。此临终时,俱离苦乐。善心死者,是于有粗想时,若细想行时,善心即舍,住无记心。彼于尔时,于曾习善亦不能忆,他亦不能令其忆念。不善亦尔。故细想行时,一切死心皆是无记。

 

《俱舍释》说:

“善不善心行相明了,不能随顺当断死心。”

 

[科]丑三 从何摄暖

 

第三、从何摄暖者,造不善者,识于所依从上分舍,上分先冷,乃至心处。造善业者,自下分舍,下分先冷。二者俱从心处识舍。识最初托精血之中,即为肉心,最后舍处即最初托。如是先从上身摄暖至心,或从下分收暖至心。次虽未说,从下或上,亦摄至心。然当类知。

[科]丑四 死后成办中有之理

 

第四死后成办中有之理者,如前所说识从何舍,即于彼处无间而成, 死与中有,如秤低昂。依二种因,谓我爱已生故,无始乐著戏论已熏习故,善不善业已熏习故。又此中有,眼等诸根悉皆完具,当生何趣即彼身形,乃至未受生有以来,眼无障碍,犹如天眼;身无障碍,如具神通。

 

《俱舍》亦云:

“为当本有形,此谓死以前,

  生刹那以后,同类净眼见,

  具业神通力,根全无障碍,

  不转为寻香。”

 

此说中有是同类见,及修所得离过天眼能见。成办何趣中有,次定不可转趣余生。《集论》中说容有转改。本有者,《俱舍论》中总说四有:死已未生是为中有,当正受生初一刹那是为生有,从此第二刹那乃至死有最后刹那以前是为本有,临终最后刹那是为死有。此望将来受生之死有,是其本有。有误解此说为前生身形,又有见说是后形故,说三日半为前生形,次三日半为后生形。此说全无清净依据,惟增益执,《瑜伽论》说识不住故,于前世身不起欲乐。故有说云:见前世身而生忧苦,亦属增益。造不善者所得中有,如黑羺光,或阴暗夜。作善中有,如白衣光,或晴明夜,见已同类中有,及见自等所当生处。

 

《入胎经》云:

“地狱中有如烧杌木,旁生中有其色如烟,

  饿鬼中有色相如水,人天中有形如金色,

  色界中有其色鲜白。”

 

此是显色差别。从无色没生下二界则有中有,若从下二生无色者则无中有。于何处没,即于其处成无色蕴。堪为根据诸教典中,除此而外,未说余无中有之例。故说上下无间,皆无中有,亦不应理。经中又说天之中有头便向上;人之中有横行而去;诸作恶业所有中有,目向下视倒掷而行,意似通说三恶趣者。《俱舍论》说:人鬼畜三,各如自行。寿量者,若未得生缘,极七日住;若得生缘,则无决定。若仍未得则易其身,乃至七七以内而住,于此期内定得生缘,故于此后更无安住。堪依教典,悉未说有较彼更久,故说过此更能久住,不应道理。如天中有七日死已,或仍生为彼天中有,或转成办人等中有,谓由余业转变势用,能转中有诸种子故。余亦如是。

 

[科]丑五 次于生有受生道理 

 

第五、次于生有结生之理者,若是胎生,则彼中有于当生处,见有自己同类有情,为欲看彼及戏笑等,遂愿往趣当生之处。次于父母精血,起颠倒见。尔时父母未行邪行,犹如幻变,见行邪行,便起贪爱。此复若当为女,欲令母离,贪与父会;若当生男,便欲父离,贪与母会。《瑜伽师地》是说非实见其父母,误于精血,见行邪行。生此欲已,如如渐近,如是如是渐渐不见男女余分,惟见男女二根之相,于此发愤,中有即没,而生其中。此复父母贪爱俱极,最后决定各出一滴浓厚精血,二滴和合住母胎中,犹如热乳凝结之时,与此同时中有俱灭,与灭同时,即由阿赖耶识力故,有余微细诸根大种和合而生,及余有根同分精血和合抟生。尔时识住,即名结生。诸有不许阿赖耶者,许为意识结生相续。若薄福者,当生下贱种,彼于死时及入胎时闻纷乱声,及自妄见入诸芦荻稠林等中。造善业者,当生尊贵族,闻有寂静美妙音声,及自妄见升于高阁宫殿等处。又住胎者,凡经七日,有三十八,胎中圆满一切肢节。次经四日,当即降生。

 

如《入胎经》云:

“此经九月或过九月,是极圆满,住八月者虽亦圆满,非极圆满,若经六月,或住七月,非为圆满,或复缺肢。”

 

此等广说如《入胎经》,应当了知。

 

若于生处不欲趣赴,则必不往。若不往者,定不应生。故作感那洛迦业及增长已,谓屠羊宰鸡,或贩猪等诸非律仪中有,犹如梦中,于当生处见有羊等,由先所习喜乐驰趣。次由嗔恚生处之色,中有遂灭,生有续起。如是于余似那洛迦瘿鬼等中受生亦尔。若生旁生、饿鬼、人间欲天、色天,便于生处,见己同类,可意有情。次由于彼起欣欲故,便往其所,嗔当生处,中有遂灭,生有续起。此乃《瑜伽师地论》说。若非宰鸡及贩猪等不律仪者,生那洛迦,理同后说。

 

《俱舍论》云:

“余求香宅舍。”

 

谓湿生欲香,化生求舍,而受生也。

 

复如释说,若是当生热那洛迦,希求暖热;生寒地狱,希求清凉。中有遂往诸卵生者,《俱舍论》说亦同胎生。死没及结生之理,无特外者,皆如《本地分》说。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六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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