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读诵 > 佛教经典 > 论集部
菩提道次第广论---全文
---论集部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

 

学菩萨行

 

[科]辛二 显示学习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

 

第二者,如是欲求成佛犹非满足,应须进趣成佛方便。又此方便须无错谬,于错谬道,任何励力终不生果,如欲构乳而扯牛角。若虽不错,然不圆满,纵多励力亦不生果,犹如种子及水土等,随缺一缘亦不生芽。

 

故如《修次中篇》云:

“若于错因殷重修习,虽极长时终不能获所欲得果,譬如从角而构牛乳。若不修行一切因者,亦不生果,如种子等随缺一缘,亦不发生芽等果故。故欲得果,当依无错一切因缘。”

 

若尔何为圆满无错因缘耶?如《毗卢遮那现证菩提经》云:

“秘密主,一切种智者,从大悲根本生,从菩提心因生,以诸方便而至究竟。”

 

其中大悲如前已说。菩提心者,谓世俗、胜义二菩提心。方便者,谓施等圆满。是莲花戒大师所说。

 

支那堪布等,于如此道颠倒分别。有作是云:

“凡是分别,况恶分别,即善分别亦能系缚生死,其所得果不出生死。金索绳索皆是系缚,黑白二云俱障虚空,黑白狗咬皆生痛苦,是故惟有无分别住是成佛道。其施、戒等,为未能修如是了义愚夫而说。若已获得如是了义,更修彼行,如王为农得象求迹。”

 

和尚于此引《八十种赞叹无分别经》根据成立,此说一切方便之品,皆非真实成佛之道。毁谤世俗破佛教之心藏,破观察慧思择无我真实义故。故亦远离胜义道理,任何胜进终惟摄于奢摩他品,于此住心执为胜道,是倒见中最下品者。莲花戒大菩萨以净教理已善破除,宏扬如来所爱善道,然由圣教将近隐没,能以了义无垢教理,判决正道圆满扼要,诸善士夫亦尽灭亡。又诸有情多是薄福,虽于正法略有信仰,然其慧力最极羸劣,故现仍有轻毁行品持戒等事,于修道时弃舍此等,宛如和尚所教而修。又有一类除不毁谤方便而外见解道理,许和尚说而为善哉。又有余者弃舍观慧,全不思惟,意许和尚修法为善。此等之道,全未接近修空方所。纵许修空,然若说云已得无倒空性之义无谬修习有修证者,惟当修空,不当更修世俗行品。或说行品不须执为中心,多门修习,亦与一切圣教相违,惟是违越正理之道。

 

以诸大乘人所应成办,是为无住大般涅槃。其能不住生死者,是由觉悟真实义慧,依胜义道次甚深之道,智慧资粮智慧支分之所成办故。不住寂静般涅槃者,是由了悟尽所有慧,俗谛道次广大之道,福德资粮方便支分之所成办故。

 

如《秘密不可思议经》云:

“智慧资粮者,谓能断除一切烦恼。福德资粮者,谓能长养一切有情。世尊,以是因缘,菩萨摩诃萨当勤修习福智资粮。”

 

圣《虚空库经》云:

“由慧智故,而能遍舍一切烦恼。由方便智故,而能不舍一切有情。”

 

圣《解深密经》云:

“我终不说一向弃背利益众生事者,一向弃背发起诸行所作者,能得无上正等菩提。”

 

《无垢称经》云:

“何为菩萨系缚解脱?

  若无方便摄取三有,是为菩萨系缚。

  若以方便趣向三有,是为解脱。

 

  若无智慧摄取三有,是为菩萨系缚。

  若以智慧趣向三有,是为解脱。

 

  方便未摄慧为系缚,方便所摄慧为解脱。

  慧所未摄方便为缚,慧摄方便是为解脱。”

 

如是广说。是故欲得佛果,于修道时须依方便、智慧二分,离则不成。《伽耶经》云:

“诸菩萨道略有二种。何等为二?谓方便、智慧。”

 

《祥胜初品》云:

“般若波罗蜜多者是母,善巧方便者是父。”

 

《迦叶请问经》云:

“迦叶,譬如大臣所保国王,则能成办一切所作。

  如是菩萨所有智慧,若由方便之所摄持,能作一切诸佛事业。”

 

故当修习完具施等一切方便,具一切种最胜空性。仅以单空,于大乘道全无进趣。《宝顶经》云:

“应披慈甲住大悲处,引发具一切种最胜空性而修静虑。

  何等名为具一切种最胜空性耶?

  谓不离布施,不离持戒,不离忍辱、不离精进,不离静虑,不离智慧,不离方便。”

 

如经广说。上续论中释此义云:

“此诸能画者,谓施戒忍等,

  具一切种胜,空性为王像。”

 

谓如有一善能画首不善画余,有知画手不知余等,集多画师画一王像,若缺一师亦不圆满。国王像者譬如空性,诸画师者譬如施等。施等方便若有缺少,则同缺头残手等像。

 

又若执谓惟应修空余不应修,世尊亲为敌者而善破斥。谓若果尔,则菩萨时多劫行施,护尸罗等,悉成坏慧,未解了义。

 

《摄研经》云:

“弥勒,若诸菩萨为欲成办正等菩提,修行六种波罗蜜多。

  然诸愚人作如是说,菩萨惟应修学般若波罗蜜多,何须诸余波罗蜜多?

  此是思惟,破坏诸余波罗蜜多。

  无能胜,此作何思?

  前为迦希王时,为救鸽故自肉施鹰,岂慧坏耶?

  弥勒白言:不也,世尊。

  世尊告曰:弥勒,我昔修行菩萨行时,修集六种波罗蜜多相应善根,是诸善根有损我耶?

  弥勒白言:不也,世尊。

  世尊告曰:无能胜,汝亦曾于六十劫中正修布施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尸罗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忍辱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精进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静虑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般若波罗蜜多。

  彼诸愚人作如是说,惟以一法而证菩提,谓以空法,此等未能清净诸行。”

 

故若说云,有空解者,不须励力修方便分,是谤大师昔本生事,为是未解了义之时。设作是念,由种种门修施等行,是未获得坚固空解,若有空解即此便足,是大邪见。此若是实,则已获得无分别智,证胜义谛大地菩萨,及诸特于无分别智获得自在八地菩萨,不须修行。然此非理。

 

《十地经》说:

“于十地中,虽各各地于施等行别别增上,然于余行非不修行。”

 

故一一地中说皆修六度或修十度,此等经义,无能胜尊、龙猛、无著皆如是释,定不可作余义解故。

 

特八地位灭尽一切烦恼,安住寂灭一切戏论胜义之时,诸佛于彼作是劝云:

“惟此空解,不能成佛,声闻、独觉亦皆得此无分别故。当观我身及智土等,此无量德,我之力等汝亦非有,故当精进。又当思惟,未能静寂诸有情类,种种烦恼之所逼恼,亦复不应弃舍此忍。”

 

尚须修学菩萨诸行,得少三昧便生喜足,弃舍余德,诚为智者所轻笑处。

 

如《十地经》云:

“佛子,若有菩萨安住菩萨此不动地,诸佛世尊于此安位法门之流,发宿愿力,为令善修如来智慧,作是教言:善男子,善哉善或,当随证悟一切佛法。

  此虽亦是胜义法忍,然汝尚无我之十力及无畏等圆满佛法。为遍求此圆满佛法故,当发精进,亦不应舍此法忍门。

  善男子,汝虽得此静寂解脱,当思此诸异生凡夫未能静寂,起种种惑,种种损恼。

  又善男子,当念宿愿,饶益有情,不可思议智慧之门。

  又善男子,此乃诸法法性,随诸如来出不出世,然此法界恒常安位。谓一切法空性,一切法不可得性。非以此故差别如来,一切声闻、独觉亦皆得此无分别法性。

  又善男子,当观我身无有限量,无量智慧,无量佛土,无量成办智,无量光明轮,无量清净音声,汝亦当如是修。”

 

《十地经》又说:

“譬如大船入大海已,顺风所吹一日进程,

  未入海前励力牵行,纵经百年亦不能进,

  如是已至八地不待策励,须臾进趣一切智道,

  若未得入此地之前,纵经亿劫励力修道,亦不能办。”

 

故若唱言有速疾道,不须修学菩萨行者,是自诳自。

 

设谓非说不须施等,然即于此无所思中完具施等,不著所施、能施、施物,具无缘施,如是余度亦悉具足。经中亦说一一度中摄六六故。若仅由此便为完足,则诸外道心一境性奢摩他中,亦当具足一切波罗蜜多,于住定时亦无如是执著故。特如前说声闻、独觉,于诸法性无分别时,应成大乘,具足一切菩萨行故。若因经说一一度中摄六六度,便以为足,若尔供献曼陀罗中“具牛粪水即是施”等文,亦说具六,惟应修此。故见摄行,方便摄慧者,譬如慈母丧失爱子,忧恼所逼,与诸余人言说等时,任起何心,忧恼势力虽未暂舍,然非一切心皆是忧心。如是解空性慧,若势猛利,则于布施、礼拜、旋绕、念诵等时,缘此诸心虽非空解,然与空解势力俱转,实无相违。如初修时若菩提心猛势为先,入空定时,其菩提心虽非现有,此力摄持亦无相违,故于如此名无缘施。若全无舍心则不能施,如是于余亦当了知。方便智慧不离之理,当知亦尔。又经宣说福资粮果,为生死中身及受用长寿等事,亦莫误解。若离智慧善权方便虽则如是,若由此摄持,亦是解脱一切智因。

 

如《宝鬘论》云:

“大王总色身,从福资粮生。”

 

教证无边。又汝有时说一切恶行一切烦恼恶趣之因,皆能变为成佛之因,有时又说施戒等善增上生因,是生死因,非菩提因,应当令心正住而说。

 

又如经说:

“著施等六,是为魔业。”

 

《三蕴经》说:

“堕所缘故而行布施,由戒胜取守护戒等,如是一切皆悉忏悔。”

 

《梵问经》云:

“尽其所有一切观择,皆是分别。无分别者,即是菩提。”

 

于此等义亦莫误解。

 

初经义者,谓于二我颠倒执著,所起施等未清净故,说为魔业,非说施等皆是魔业。若不尔者,六度俱说静虑般若,亦当许为是诸魔业。

 

第二经义,亦于颠倒执著所起未清净者作如是说,非说不应修习施等。若不尔者,说堕所缘而行布施,则不须说堕所缘故,理应总云行施当悔,然未作如是说故。《修次下编》如是回答,理最切要。若倒解此,则一切行品皆为补特伽罗,或法我相执,许为有相故。

 

又若舍心念舍此物,及防护心防此恶行,如是等类诸善分别,一切皆是执著三轮法我执者,则诸已得法无我见,于一切种理应断除,如瞋、慢等不应习近。又诸分别念此为此,一切皆是分别三轮法我执者,则思知识所有功德,及思暇满,死没无常,诸恶趣苦,净修皈依,从如此业起如是果,大慈大悲及菩提心,修学行心所有学处。一切皆思此者为此,此从此生,此中有此功德过患而引定解。如于此等增长定解,当是渐增诸法我执,又法无我增长定解,此道定解渐趣微劣。行见二品违如寒热,故于二品全无发生猛利恒常定解之处。故如果位,安立法身为所应得,及立色身为所应得,二无相违。于如是道时二我相执所缘之事,虽微尘许戏论永离,引发定解,及于此从此生,此中有此功德过失。引发定解,二须无违。此复依赖因位正见,抉择二谛之理。故以教理抉择,生死涅槃一切诸法,于自本性无少自性立胜义量;与因果法各各决定无少紊乱,安立因果名言之量。此二互相,况为能损所损,实互为伴。获此定解,其后乃为证二谛义,始得堕入获得诸佛密意数中。此理于毗钵舍那时,兹当广说。

 

第三经义,其经文时正是观择生等之时,故说施等真实无生。言分别者,显其惟是分别假立,非说施等不应习近而应弃舍。是故乃至未成佛前,于此诸行无不学时,故须学习六度等行。此复现在当由至心励力修行,诸能修者策励而修,暂未能者当为愿境,于能修习此等之因,集聚资粮,净治业障,广发大愿,是则不久当能修行。若不如是行,执自不知及不能行,谓于此等不须学者,自害害他,亦是隐灭圣教因缘,故不应尔。

 

《集经论》云:

“观察无为厌有为善,是为魔业。知菩提道而不寻求波罗蜜多道,是为魔业。”

 

又云:

“若诸菩萨离善方便,不应勤修甚深法性。”

 

《不可思议秘密经》云:

“善男子,如火从因然,无因则灭。如是从所缘境心乃炽然,若无所缘,心当息灭。此诸善巧方便菩萨般若波罗蜜多遍清净故,亦能了知息灭所缘,于诸善根不灭所缘,于诸烦恼不生所缘,安立波罗蜜多所缘,亦善观察空性所缘,于一切有情以大悲心亦观所缘。”

 

此中别说无缘有缘,当善分别。如是烦恼及执相缚当须缓放,学处之索则当紧束。当坏二罪,不当灭坏诸善所作。学处系缚与执相缚,二事非一。护律缓放与我执缚缓放,二亦不同。一切种智由多因成,仅一一因非为完足。获妙暇身,本当从其种种门中而取坚实。若说一石惊飞百鸟,修道一分不修余者,当知是遮二资粮门不善恶友。

 

又大小乘,亦是修时学不学习无边资粮。曰少分乘,及曰小乘,二是异名。少分义者,是一分故。现在劣果饮食等事,尚须众多因缘成办,而于士夫第一胜利欲修成佛,反计一分而为完足,极不应理。果随因行,是诸缘起法性尔故。

 

《悲华》于此密意说云:

“少分成少分,一切成一切。”

 

《如来出现经》云:

“若诸如来出现于世,非一因缘。何以故?

  最胜子,诸如来者要以十亿无量正因,乃能成办。

  何等为十?谓以无量福智资粮圆满正因。”

 

乃至广说。《无垢称经》亦云:

“诸友伴,如来身者从百福生,从一切善法生,从无量善道生。”

 

如是广说。龙猛菩萨亦云:

“若佛色身因,如世间无量,

  尔时法身因,如何而可量。”

 

如是方便智慧,以六波罗蜜多总摄修学者,如前所说,是诸密咒与波罗蜜多二所共同。诸大咒典释诸宫殿及中诸尊,尽其所有,一切皆是内心德时,数数说为六波罗蜜多,三十七菩提分,十六空等圆满波罗蜜多道故。故除少数补特伽罗差别,以诸欲尘为正道等与波罗蜜多所说,略有取舍,当知诸余惟是共学。若以上说而为种子,善思惟已非一分道,于全分道未获定解,则不能知大乘总道。故具慧者,当于此发坚固定解,由多门中渐增大乘种性堪能。

 

[科]辛三  正释学习学处之次第分二

    壬一  于总大乘学习道理分三

     癸一  净修欲学菩萨学处

     癸二  修已受取佛子律仪

     癸三  受已如何学习道理

    壬二  特于金刚乘学习道理

     今癸一  净修欲学菩萨学处

 

律咒二中,若先未受各各律仪,不可听闻所有学处。此不同彼,此诸学处先当善知净修相续,次乐受者,乃可授予诸律仪故。

 

如《菩萨地》云:

“欲受菩萨净戒律仪,先应为说菩萨法藏摩怛履迦。

  其中所说菩萨学处及犯处相,若慧观察自思择已至心爱乐,非为他劝非为胜他,当知是名坚固菩萨,堪受菩萨净戒律仪。

  如受戒法,彼亦应受,亦应授彼。”

 

故先了知诸所学处,为作意境。若于学处至心爱乐,修欲学已,次受律仪则极坚固,是善方便。此及下文二处宣说,文恐太繁,当于后释。

 

[科]癸二  修已受取佛子律仪

 

第二者,初当如何正受道理,受已无间于根本罪及恶作罪防护道理,设有毁犯还出道理,《戒品释》中已广抉择。未受律仪,定须先阅,如彼当知。

 

[科]癸三  受已如何学习道理分三

    子一  何所学处

    子二  其中能摄诸学道理

    子三  于此如何学习次第

    今子一  何所学处

 

若广差别虽无边际,随类略摄,于六度中尽摄菩萨诸应学事,故六度者摄菩萨道一切扼要大嗢柁南。四摄亦即于其中,摄施易知。爱语者,是依六度教诫所化;利行者,是安立他于所教义;同事者,是自亦同所化行故。又二资粮及三学等,亦摄菩萨一切正道。然如六度所引解了,诸余能摄则不能尔,故以六度为能摄事最为第一。

 

[科]子二  其中能摄诸学道理分二

    丑一  正义数量决定

    丑二  兼说次第决定

    今丑一  正义数量决定

 

佛薄伽梵略说六度总嗢柁南,最胜绍尊如佛密意而为开解,解释如是重要因相,令发定智,即此数量决定道理。若于此理获胜定解,则执六度修持为胜教授故,当得定解。其中分六。

 

观待增上生数决定者,谓圆满菩提广大行者,必须转经无量生世。此复进道,若无圆满德相之身,如现在身略有少相,纵勤修行实难增进,故须身德一切圆满。又须具足所受用财、能受用身、同受用伴、凡所作业悉能成办四种圆满。又此盛事亦多变为烦恼之缘,故须不随烦恼力转。此犹非足,尚须对于诸取舍处,能善分辨无倒进止。若不尔者,犹如竹蕉结子便枯,骡孕自死,即彼盛事而为害故。若有智慧,知是往昔妙业之果,更勤修因令渐增长。若无智慧,受尽先果而不增新,后苦起首。故于余生感六盛事,非为无因,不平等因,其随顺因定为六度。故于现法,当修当习当多修习六到彼岸,以殊胜因能感如是殊胜果故。此是现前增上生果。身圆满等究竟增上生者,惟佛地有。

 

如《庄严经论》云:

“受用身眷作,圆满增上生,

  恒不随惑转,诸事无颠倒。”

 

以如是身学菩萨行,菩萨惟有二所作事,谓正引发自利利他。是故观待引发二利数决定者,其修利他,先须以财而作饶益。此若损恼有情而施,亦无所济。善遮损他及所依事,利他极大,故须尸罗。若不能忍他作怨害,报一报二,戒难清净。故戒究竟,须耐怨害忍。由不报复,能免众多他所造罪,他若信乐堪令行善,故是最大利他。自利者,谓以慧力得解脱乐。若心散乱不能得此,故须静虑令心住定,堪能如欲安住所缘。有懈怠者不能生此,故须昼夜发勤精进,无有劳倦。此即彼等一切根本,故修二利,六度决定。

 

如云:

“勤行利有情,修舍不害忍,

  住脱及根本,一切自利行。”

 

此中利他非一切种。言住脱者,心住所缘,是静虑行迹。解脱生死,是慧行迹。若辨此二,则于寂止不致误为毗钵舍那。如是自许甚深持心,亦仅是此静虑一分,故于六度圆满之体,当求定解。

 

观待引发圆满一切利他数决定者,先以财舍除其匮乏,次于有情不为损恼,且忍怨害,于助他事发起精进而无厌离,依于静虑以神通等引摄其意,若成法器,次依智慧善说断疑,令解脱故六度决定。

 

如云:

“不贪及不害,耐怨事无厌,

  引摄善说故,利他即自利。”

 

此二颂说修自他利,不可不依六度。若于引发自他利理,获得定解,则能殷重修习六度。

 

观待能摄一切大乘数决定者,谓已得财位无所贪著,及于未得不希求故,于诸财位能不顾恋,有此则能守护学处,受戒敬戒,依情非情所生众苦,能堪忍故不起厌患,修善所作勇悍无厌,修奢摩他无分别瑜伽,及毗钵舍那无分别瑜伽。以此六事摄尽一切能趣大乘,此由六度次第引发无须更多。

 

如云:

“不乐著受用,极敬,二无厌,无分别瑜伽,诸大乘惟此。”

 

由是因缘,欲入大乘弃舍六度,实为相违。

 

依一切种道或方便数决定者,谓于已得境界受用无贪欲道或方便者,谓行惠施,由修能舍离彼贪故。诸未得境为得彼故功用散乱,防护方便,谓持净戒,由能安住苾刍律仪,一切事业边际散乱悉不生故。不舍有情方便,谓能堪忍,不厌怨害一切苦故。增善方便,谓发精进,由发精进善增长故。净障方便,谓后二度,静虑伏惑,般若能净所知障故。故六度决定。

 

如云:

“不贪诸境道,余防为得散,

  不舍有情增,余二能净障。”

 

又不随已生欲尘散乱自在转者,谓无贪施。若先未生预遮灭者,则须尸罗,防护无义非义散乱。恶行有情数多易遇,由此因缘退舍利他。能对治者,谓当修习有力堪忍。净善众多长时修作,令增长者,要由思惟此胜利等,发起恒常猛利勇进。暂伏烦恼,须修静虑。灭烦恼种及所知障,谓须般若。此于六度,能与最大决定知解。

 

观待三学数决定者,戒学自性即是戒度。此要有施,不顾资财,乃能正受,是戒资粮。既正受已,由他骂不报骂等忍耐守护,忍是眷属。静虑心学,般若慧学,精进遍通三学所摄,故六度决定。

 

如云:

“依三学增上,佛正说六度,

  初学摄前三,后二摄后二,

  一通三分摄。”

 

如是当以何等胜身,圆满何等自他二利,安住何乘,由具几种方便之相,修行何学,能满能摄如是身、利、大乘、方便及诸学者?当知即是六波罗蜜,总摄菩萨一切修要大嗢柁南,乃至未得广大定解,应当思惟。又初不令超出生死,其因有二,谓贪资财及著家室。能治此者,谓施及戒。设暂出离,不能究竟而复退堕,其因有二,谓由有情邪行众苦、长修善品而生厌离。能治此者,谓忍及进。以耐众苦及他怨害,经无量时犹如一日,善知修习勇悍之法,若多修练发起忍进,则能对治退堕之因,极为扼要。非但修此菩萨诸行,即现在时修诸善行,于少艰辛忍力薄弱,于所修道无大勇悍,以是因缘初入虽多,然于中间能不退者,实不多见,皆由未修忍辱精进教授所致。又于中间虽未退转,然有二种失坏之因,谓心散乱不住善缘,及坏恶慧。对治此者,谓静虑、般若,佛说散心修念诵等无大义故。若于内明法藏之义无简择慧,虽于粗显取舍之处,亦起错误。颠倒行故。此依断除所对治品,能治增上数量决定。依能成办一切佛法根本扼要数决定者,谓初四度是定资粮。以此四种能成不散静虑度故,依此因缘若修妙观,则能通达真实义故。随顺成熟有情增上数决定者,与前所说第三义同,此是圣者无著所许,如狮贤论师所立而说,对于六度引发定解,最为切要。

 

[科]丑二 兼说次第决定 

 

第二兼说次第决定分三:生起次第者,若能布施于诸资财,不顾不贪则能受戒;若具尸罗善防恶行,则于怨害而能堪忍;若有忍耐不厌难行,退缘微少能发精进;若能昼夜发勤精进,能发正定,心于善缘堪能安住;若心定者,乃能如实通达真实。胜劣次第者,前前微劣,后后殊胜,粗细次第者,前较后者易转易作,故相粗显,后较前者难转难作,各较自前,故为微细。

 

《庄严经论》云:

“依前而生后,安住胜劣故,

  粗显微细故,说如是次第。”

 

布施波罗蜜

 

[科]子三 于此如何学习次第分二

     丑一 初于总行学习道理分二

      寅一 学习六度熟自佛法分六

       卯一 学习布施分四

        辰一 布施度性

        辰二 转趣发起布施方便

        辰三 布施差别

        辰四 此等略义

       卯二 学习持戒

       卯三 学习忍辱 

       卯四 学习精进

       卯五 学习静虑 

       卯六 般若道理 

      寅二 学习四摄熟他有情

     丑二 特于后二波罗蜜多学习道理 

       今辰一 布施度性

 

《菩萨地》云:

“云何施自性?谓诸菩萨不顾自身一切资具,所有无贪俱生之思,及此所发能舍施物身语二业。”

 

谓善舍思,及此发起身语诸业。圆满布施波罗蜜多,不待于他舍所施物,捐除众生所有贫穷。若不尔者,现有众多贫乏众生,过去诸佛所行布施,当非究竟。是故身语非为主要,惟心为主。谓自所有身财根善,一切悭执皆悉破除,至心施他。又非惟此,即诸舍报亦施有情,由修此心到极圆满,即满布施波罗蜜多故。

 

如《入行论》云:

“若除众生贫,是施到彼岸,

  现有贫众生,昔佛如何度?

  一切有及果,心与诸众生,

  说名为施度,以是施即心。”

 

故修布施波罗蜜多,现无财物可施于他,当由多门引发舍心渐令增长。

 

[科]辰二,转趣发起布施方便

 

第二者,惟尽破除身财悭吝,犹非布施波罗蜜多。悭是贪分,小乘罗汉并其种子无余断故,故非惟除悭执施障,须由至心发心施他一切所有。此须修习摄持过患,惠施胜利,故当宣说。

 

《月灯经》云:

“此腐烂色身,命亦动无主,

  如梦如幻化。愚夫由贪此,

  造极重恶业,而随罪恶转,

  不智被死乘,当往那洛迦。”

 

此说身不洁净,命常动摇如悬岩水,身命俱是随业自在,无我主宰,观其虚妄犹如梦幻,灭除贪著。贪若未除,则随贪转,造大恶行而往恶趣。

 

《修无边门陀罗尼经》云:

“诸有情斗诤,根本为摄持,

  故于境断爱,断爱得总持。”

 

《集学论》云:

“如是我身心,一一刹那灭。

  若以无常身,垢秽常流注,

  得常净菩提,岂非获无价?”

 

《本生论》云:

“无我易坏无坚身,众苦无恩恒不净,

  此身若能饶利他,不生欢喜非聪睿。”

 

虽勤守护无坚实身,然定须舍,若思施他能办众多自他义利,未能如是净修其心,当自思择我诚愚痴,故当发心施他身等。

 

《入行论》云:

“舍一切涅槃,我心修灭度,

  一切终顿舍,施诸有为胜。”

 

《摄波罗蜜多论》云:

“资财无常现可见,若能任运起大悲,

  当知布施极顺理,犹如他物寄自舍。

  若施由此无恐怖,置于自家生怖畏,

  无足共他恒须护,若施无此诸过失,

 

  由施能生他世乐,不施现法亦生苦,

  人间诸财如流星,定无不舍诸财物。

  诸未施财无常灭,由施反成有财库,

  饶利有情所惠施,诸财无坚亦有实。

 

  若能惠施智者赞,此诸愚夫乐集财,

  摄持终无不离散,由施恒感诸盛事。

  由舍不起染污执,悭非圣道生烦恼,

  若施即是道中尊,圣呵余者为恶道。”

 

随修大小一切善根,至心回向成办有情,现前究竟广大利乐而行布施,则由依于一一有情得尔许福,速当圆满福德资粮。

 

如《宝鬘论》云:

“如所说福德,假说有色相,

  尽殑伽沙数,世界难容纳。

  此是世尊说,正因亦现成,

  有情界无量,欲利亦复然。”

 

又能障碍舍心增长,增长悭贪,能令舍心未生不生,已生退失,所有眷属及诸资财,先已有者不应摄持,若他施与亦不应受。

 

《摄波罗蜜多论》云:

“由何增长吝过,或能不令舍心增?

  虚诳摄持为障碍,菩萨应当尽断除。

  若诸能障惠施心,及障真正菩提道,

  如是财宝或王位,皆非菩萨所应取。”

 

如是行时,若由悭心贪著资具,应念能仁舍一切有而证菩提,我亦誓愿随佛学习;我将身财一切善根,于有情所先已惠施,若我今者仍贪资财而受用者,如同诸象为日所逼,入水洗沐,至干岸已,于地滚倒,见土沾身仍下水洗。次复如前,如是思已当修无贪。

 

即前论云:

“应念诸佛殊胜行,当自立誓思随学,

  为除贪著摄持故,以善分别观察心。

  我身已施诸众生,施身果法我亦舍。

  我若反贪诸外物,如象洗垢非我理。”

 

如是多思能舍胜利,若能引发广大欢喜,及多思惟摄持过患,若能引发极大怖畏,则能任运生惠施心。

 

如是修习慈悲之心,及善思惟诸佛菩萨传记等后,亦当引发能舍之心。

 

发起道理者,如《入行论》云:

“身及诸受用,三世一切善,

  为利诸有情,故当无惜施。”

 

谓身受用善根三法为所缘境,思惟惠施一切有情。如是若于一切所有破我所爱,数数修习施他之心,是名菩萨。

 

如《摄波罗蜜多论》云:

“此等一切是汝物,于此我无我所慢,

  数数观察此希有,随行正遍觉功德,

  谁有此德名菩萨,难思胜士佛所说。”

 

现在力弱,胜解未熟,意乐将身已施有情,不当真实施彼肉等。然于身命,若不净修能舍意乐,由未修故,后亦不能惠施身命。《集学论》中作如是说,故从现在当修意乐。《集学论》说,如是至心于有情所,已舍衣食及房舍等,若受用时当作是念,为利他故受用此等。若忘此心,爱著自利而受用者,是染违犯。若无爱著,或忘安住缘利一切有情之想,或贪利益余一有情,非染违犯。于已施他作他物想,为自受用成不与取,若价满足,犯别解脱他胜处罪。此中有说:以是回施一切有情,待一有情价不能满,故无他胜。有余师说:于一一有情皆施全物,前说非理。余者又云:虽已施他,他未摄受,故无他胜。其密意者,谓于人趣至心回施,他亦了知执我有时,作他物想为自利取,若价满足可成他胜,故说是为他部之义,亦不应理。若谓受用他有情物作利他事,由作是念而受用者,悉无违犯。

 

《集学论》云:

“以有主财护有主身,若由是念受用无罪。

  仆使恒时为主作业,非自有财以为存活。”

 

设作是念:此诸资具已施有情,他未听许用当有罪。

 

无如是过,即前论云:

“譬如有仆善勤主事,主因病等其心狂乱,虽未听许受用无罪。”

 

现于有情一切不施,以心惠施实为欺诳。故如此修全无坚实,莫生不信。

 

即前论云:

“若有一类于如是行诸菩萨前未见实施而不信解,不应道理。当知舍心最希有故,于此道理有起疑惑,不应道理。”

 

[科]辰三 布施差别有三 

    巳一 总一切依当如何行

    巳二 观待别依所有差别

    巳三 布施自性所有差别 

    今巳一 总一切依当如何行

 

初中具六殊胜:依殊胜者,依菩提心,由此发起而行布施。物殊胜者,总诸施物无余行施。若于别物而行施时,亦应不忘总施意乐。所为殊胜者,为令一切有情现前安乐究竟利义而正惠施,善巧方便殊胜者,经说无分别智之所摄持,初发业者,当以通达法无性慧之所摄持。回向殊胜者,回向施善于大菩提。清净殊胜者,《摄大乘论》说,灭烦恼障及所知障。具足六种波罗蜜多者,如行法施,防止声闻、独觉作意,是名持戒;于种智法信行堪忍,忍恕他骂,为令法施倍复增长,发起欲乐,是名精进;心专一趣不杂小乘,回向此善于大菩提,是名静虑;了知能施所施受者悉如幻化,是名般若。具足六种,力最强大。此是《八千颂广释》所说。

 

[科]巳二 观待别依所有差别

 

第二者,总之经说在家菩萨应修财施,出家菩萨应行法施。

 

《菩萨别解脱经》云:

“舍利子,若有在家菩萨,以七珍宝充满殑伽沙数诸佛国土,供养如来应正等觉,

  舍利子,若有出家菩萨,开示宣说一四句颂,此所生福极多于彼。

  舍利子,如来未许出家菩萨修诸财施。”

 

《集学论》说,

此中密意障碍闻等,谓遮出家特集财宝而行布施,若无妨害自善所作,由宿福力多所获得,当行财施。

 

霞惹瓦云:

“我不为汝说施功德,我是宣说摄持过患。”

 

是于出家辛勤追求,集积财宝而行布施,令其净戒多生疮尤不喜之语。

 

[科]巳三 布施自性所有差距分三

    午一 法施

    午二 无畏施

    午三 财施

    今午一 法施

 

施性差别有三:法施者,谓无颠倒开示正法,如理教诲工巧等明,世间无罪事业边际,令受学处。

 

[科]午二 无畏施

 

无畏施者,谓从王贼等人间怖畏,狮虎鲸等非人怖畏,水及火等大种怖畏,救护有情。

 

[科]午三 财施分二

    未一 实舍财施分三

     申一 舍财道理分三

      酉一 惠施何田

      酉二 何心惠施

      酉三 如何行施

      酉四 施何等物 

     申二 若不能舍当如何行

     申三 习近对治布施障碍

    未二 惟意乐施

      今酉一 惠施何田

 

略有十种:一、诸亲友于自有恩,二、诸怨敌谓作损害,三、中庸者俱无恩怨,四、有德者谓具戒等,五、有过者谓戒犯等,六、劣于已,七、与自等,八、胜于自,九者富乐,十者贫苦。

 

[科]酉二 何心惠施

 

意乐分二:初当具足何等意乐者,缘所为事,谓作是念,当依此故圆满无上菩提资粮,圆满布施波罗蜜多。缘所施物,谓于自物作他物解,所施之物如取寄存,当念菩萨一切所有,于有情所先已施故。缘行施田,为善知识,谓于来乞未乞诸田,应念此等满我布施波罗蜜多。当具如是三种意乐。

 

《摄波罗蜜多论》云:

“乞者现前诸佛子,为增菩提资粮故,

  当于自物住他想,于他应起知识想。”

 

施一一物,念为如是如是而施,缘所为事意乐广说。如《妙手问经》及《摄波罗蜜多论》,应行了知。如前所说缘田意乐,于一切境皆应起故,是总意乐,别意乐者,于诸怨害以慈意乐,于诸有苦以悲意乐,于诸有德以喜意乐,于诸有恩以诸意乐,而行惠施。又于诸田当住舍心,行善施果,亦当回施乞等有情,特于苦田当住悲愍。

 

如月称云:

“施谓离悭贪,于诸器非器,

  平等心等施,此施施者净,

  悲施及施果,二俱施来求,

  此施无悭吝,善士所称赞。”

 

《无量功德赞》云:

“若见诸贫劣,众生有求心,

  无悲希果报,寻余有德器,

  意坏虽行施,等同诸乞丐,

  故尊由大悲,布施诸乞者。”

 

次当断除何等意乐中,无恶见取意乐者,谓念布施全无果报,及念杀害而行惠施以为正法;或计瑞相吉祥而施,或念惟由布施圆满,便证世间出世离欲。莫如是施。当无高举意乐者,谓不毁求者,不为胜他;亦不施已而起骄慢,谓我能施余则不尔。

 

《清净业障经》说:

“若诸异生行布施时,于诸悭吝便生不信,

  他发愤恚而堕地狱,故于布施而为障碍。”

 

又说:

“守护戒时毁訾犯戒,令多有情起不信心,

  他由不信而堕恶趣,住忍等时毁訾安住,

  此等逆品故障戒等。”

 

故当如《无量功德赞》说而行。如云:

“汝闻慧大时,未尝自赞叹,

  余少德众生,亦曾高恭敬,

  自住功德时,取自微恶行。”

 

当无依止意乐者,谓不望名称而行惠施。当无怯弱意乐者,谓施前欢喜,施时心净,施后无悔,闻诸菩萨广大施时,莫自轻蔑恐怖退弱,增长勇悍。当无背弃意乐者,谓于亲怨及诸中庸不随朋党,悲心而施。当无望报意乐者,谓非望他报恩而施,观诸众生缺乏安乐,爱火所烧,无除苦力本性苦故。当无希望异熟意乐者,谓不希望后世异熟身财圆满,观一切行悉无坚实,无上菩提有胜利故,非破现前希此诸果,是破惟以三界身财为所欲得。复次当无邪命意乐,谓念行施为国王等知其能施,而起敬事,不应虑贫而不行施。又于乞者无欺诳心,不喜忿恚,心行散乱,乞者来作种种邪行应无厌患,虽见乞者欺诈等过,无宣布心,从别别施生别别果,深忍而施不为他动。

 

[科]酉三 如何行施

 

如何行施分二:不以何等加行而施者,谓不速与,稽留乃与;令起烦恼,然后乃与;令行非法或违世间道理之业,而后施与;先誓与此后减少给,或给下劣;数恩而与;一时能与而为渐次少少相给;自为国王夺他妻子,而为惠施;逼取父母奴辈等财,而与余者;由能损害他人方便而行惠施;自懒惰住,教他行施;于来求者呵责嗤笑,旁言轻弄,粗言恐吓,而后给与;违越佛制学处而施;不能如有资财而施;长时积集然后顿施。是为应断,故当舍离此等加行,又诸菩萨见积集施,其施有罪;见随得施,其施无罪。谓若积集然后顿施,福并无多,及于集时退却众多求资具者,令生嫌恨后施诸余未求者故。《菩萨地》中所说此等极为重要,谓见集时生长悭等众多烦恼,护等劬劳障多善行,多于中间发生损失,不能毕竟惠施事故。

 

当以何等加行而舍者,谓舒颜平视,含笑先言,随对何田,皆应恭敬,亲手应时,于他无损,耐难行苦,而行惠施。

 

此等果者,如《谛者品》云:

“由恭敬施,感亲友等而为敬重;

  由舒手施,感得承事;

  由应时施,感一切事应时成办。”

 

又云:

“不损他施,感得坚固资财;

  由忍苦施,感知心眷属。”

 

《俱舍论》说:

“舒手惠施得广大财。”

 

坚固资财者,如《俱舍释》说:

“他于资财不能障难,火等无毁。”

 

又助他施加行者,谓若自有可施财物,见有悭吝,曾未少施,应往其家,欢喜安慰如是告言:我家现有广大资财,我为圆满布施波罗蜜多,希欲乞者。若有求者与汝会过,莫令空返,可取我财惠施彼等,或是将彼引到我所。我行惠施当生随喜,彼财无减即便欢喜。能如是行,如是令彼渐种能除悭垢种子,由渐修习自施少财,依下无贪进得中品,依中无贪进得上品。如是若自亲教,轨范弟子助伴,是悭贪性不能惠施,或虽非悭,然无资财,与彼资财,令于三宝树修布施,自己不作。由此因缘,自所生福弥更弘多。令余一类调伏烦恼,圆满一类善法乐欲,摄受有情成熟有情。如是若自现无资财,应以工巧事业之处集财惠施;或于他所宣正法语,令诸贫者及悭吝者悉乐惠施;或诸求者教往俱信富饶之家,躬诣其所,随力随能助其惠施。又于施物择胜妙施,及将所备可施财物圆满惠施。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终


返回目录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