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读诵 > 佛教经典 > 论集部
菩提道次第广论---全文
---论集部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八

 

[科]天三  诸中观师如何答彼

 

第三诸中观师如何答覆。若诸法性空,生死涅槃所有因果不可安立,龙猛菩萨谓此诤论是中观师破他之过,今向自掷应遮回耳。

 

《中论》二十四品云:

“汝将自诸过,欲转为我过,

  如现乘马上,而自忘其马。

  若有见诸法,是由自性有,

  则汝见诸法,皆无有因缘。”

 

又云:

“若此不皆空,应无生无灭,

  则四圣谛等,于汝应皆无。”

 

故谓若无自性余更何有者,显然未分苗无自性与苗全无二者差别,亦未能分苗有自性与苗芽有。故谓若有必有自性,若无自性则谓断无。若非尔者,何故说破自性正理,能破于有及生灭等。如是若时许有苗等,尔时便说有自性苗,若全无性说断无者,定堕二边,与实事师全无差别。

 

《四百论释》云:

“如实事师,若时说有诸法,尔时即说是有自性,若时无性,尔时便说诸法一切永无等同兔角。未出二边,故此所乐一切难成。”

 

乃至未解月称论师所分,有无自性,与有无法四者差别,定堕二边,不能通达中观深义。谓以若无自性则全无法,于性空之空,全无安立因果之处,故堕断边。若许有法必许有性,则不能立因果如幻,实无自性现似有性,故堕常边。若达一切法,本无自性如微尘许,不堕有边。如是则于苗等诸法,非由作用空而为无事,有力能作各各所作,引决定智,远离无边。

 

《显句论》中亦明了辨别无与无性,如云:

“若汝立诸法皆无自性,如世尊说自所作业自受异熟,则彼一切皆为汝破,诽谤因果,故汝即是无见之主。答曰:我非无见,我是破除有无二边,光显能往般涅槃城无二之道。我亦非说断无诸业作者果等。若尔云何,谓善安立彼无自性。若无自性,能作所作不应理故,过失仍在。此过非有,惟有自性不见作用故,惟无自性见有作用故。”

 

此实事师谓若无自性以破自性理,即破从业生诸异熟,与许破自性理破因果者,所许无别。若破因果即成断见之主,虽中观师与实事师共同许可,然中观师自不许为破除因果,而实事师觉破自性,亦定破因果,故说中观师为断无者或断见者。藏地自许中观师者,多许破自性理能破因果,顺实事师,反说以理破坏因果是中观宗,而起胜解。又答诤云:“我非无见,是破有无二边显解脱道。” 余文即明破有无理。其中说云:“我等非说无业果等。”是除无边,谓若许无业果等,则成无见者,然我不许尔。其次问云:“若尔云何。”答云:“安立或许彼业果等全无自性。”是遣有边。次云:“若无自性能作所作不应理故过失仍在。”是实事师诤云:“汝虽说云,非是无见是说无性,然前设过,若无自性因果不成,尚未能断。”以于彼宗无性与无,二无差别,故如是诤。次答彼云:“因生果等,能作所作于有自性不可成立,惟于无性彼等乃成。”

 

《四百论释》云:

“我非说无事,是说缘起故。汝说有事耶,非惟说缘起故。汝何所说,宣说缘起。何为缘起义,谓无自性义。即自性无生义,能生性如幻现,阳燄,影像,乾闼婆城,化,梦果义,空无我义。”

 

此显由许缘起,能除有事无事二边之理。此由说缘起义是自性无生,故能除有实事论。显说能生如幻等果为缘起义,故能除无事论。言“有事”者,略有二义,谓自性义及作用义。实事师之有事,是有自性义,无事论之事,是有作用义。除彼二执即破自性,显有因果如幻化故。

 

又《四百论释》云:

“岂无缘过去境之念耶,谁云其无,我等非破缘起,如其所有即如是定解。论主已安立云,念谓于倒义,惟颠倒而生,故念所缘是过去事。若彼有性,其念由缘实有义故,亦可有性。若过去事全无自性,则缘彼念亦应无性,故云颠倒亦善成立。言颠倒者,是无自性及缘起义,非是余义。事断无义,非颠倒义。又过去事,非一切种全无所有,是所念故,见彼果故,亦非有性,应性常故,应可取故。”

 

此说过去等事,既非全无,亦非有性,其颠倒虚妄义即缘起义,非无事义。故许诸法有自性者是实事论,或堕有边,非说惟有法者,即实事论及实有师。如是若说内外诸法,由作用空为无事者是无事论,或堕无边,非说彼无性者即堕无边。

 

若未如是分别全无与无自性,有性与有之差别,而于破除有无边时,但作是说,我非说无,是说非有,及非说有,是说非无者,纯相违语,非能略说中观深义。由破他时观察有无自性等而破,自亦现许彼二决断。而又许有俱非义故。随于何事观察自性,或有或无,于有无二,须能决断,若第三聚非彼所摄,理不应观自性有无。如同有说显色中有,问青中有或黄中有。如是能断自性有无决定者,须总于所知,能断有无决定。如于谛实,能断谛实一多决定者,须总于一多能得决定。能如是决断者,须能遮第三聚,故许有俱非之法,实属乱说。

 

如《回诤论》云:

“若违无自性,应是有自性。”

 

如是许者,随于何法,皆不能遮第三聚法而得定数,惟怀疑惑,以于有无等决断一品,则于他品不决断故。

 

若许于是非等,无第三聚者,则于有无亦相同故。然彼说者,是于《中观论》,宣说非有非无之语,所起误解。若许尔者,如不可说为有为无,亦不应说非有非无,俱于四句如是说故。

 

《中观论》云:

“说有是执常,言无是断见,

  故于有无二,智者不应住。”

 

然非仅说有无,是说诸法若有自性,成常断见,如《明显句论》解释前文执有执无,为有事无事见。

 

其后又云:

“何故若见有事无事成常断见耶,若有自性者,非无故应常,若先有现无,是故应成断。若说法由自性而有,性无可灭终不应无,故许有性应成常见。又先住时许法有性,如是后坏许为无故,应成断见。”

 

此说若许由自性有则成常见,即先自性,若许后坏,则成无见,非说有与坏。

 

佛护论师云:

“言有言无成常断见者,是说彼法若有自性。”

 

此等明显宣说常断之理。总若有说,无自性之空,非善妙空性,而破除者,谤《般若经》,由谤法故,当堕恶趣。若于无性虽起胜解,然说“若无自性余更何有”。谤一切法毕竟非有,亦是堕于断见险处,如云:“若恶观其空,少慧受衰损。”

 

《明显句论》云:

“且于空性,若谓一切非有者即成倒见。”

 

如云:

“若倒执此法,不智当失坏,

  谓彼当沉没,无见不净中。”

 

设若不欲谤毁一切,尔时便云,此一切法现前可得,云何为空,故无性义非是空义,是则谤空。若如是谤,则作匮乏正法之业,定堕恶趣。

 

如《宝鬘论》云:

“又若倒执此,愚者慢为智,

  谤法暴恶性,倒堕无间中。”

 

设谓我若先许诸法,后见无者可成无见,然我从本未许彼有,有何可断而成断见。“若先有现无,是故应成断。”说如此者,乃为断见。

 

《明显句论》云:

“诸瑜伽师达世俗谛惟无,知生全无自性,达彼空性是胜义相,不堕二边。若法现在无,尔时更何有,如是诸法自性,先未获得后亦非见为无。”

 

此不应理,若断见中皆须先许所断法者,则顺世等亦非先许前世后世及业果等,后乃谤无。本来不许彼等为有,亦应非断灭见故。“若先有现无,是故应成断”者,是实事师。若许诸法有自性者,决定当生常断二见,谓若许自性一切时中无转变者,应成常见。若许先有后时坏者,应成断见。故显自无先时有性执后时坏所成断见者,以自不许诸法有性如微尘许可成正因,非此能离一切断见。其余不同说无因果断见之理,《明显句论》广说,谓断见者,许无因果及无后世。中观论师许彼无性,是立宗之差别。又中观师由缘起因,说业果等皆无自性,诸无见者,不许业果等皆是缘起,故不以彼为因。是由未见现在有情,从其前世而来此世及从此世而往后世,以此因相说彼等无,故于因相差别极大。

 

《明显句论》云:

“有师难云,诸中观师与无见者全无差别。何以故,此说善不善业作者果报一切世间,皆自性空,诸无见者亦说彼无,故中观师与无见者全无差别。然非如是,诸中观师说有缘起,由缘起故说此世他世等一切无性。诸无见者非由如是,是缘起故,就性空门,达后世等是无实事。若尔云何,谓缘现世诸法行相自性,然未见彼从前世而来此世,及从此世而往他世,谤无余世,等同此世可缘之事。”

 

若谓诸中观师与无见者,因虽不同,然达业果及前后世无性是同,此无性见则极相等。此亦不同,他许无性是毕竟无,于二谤中俱不许有。中观论师许世俗有业果等故。

 

《明显句论》云:

“若尔,彼等亦于诸法无性通达为无,由此见故,且有相等。答曰:非有。中观论师许世俗有,彼等不许,故非相等。”

 

此即显示,若中观师于世俗中不许业果等,与顺世派见解相同。又与断见不同之理,论师未说彼有所许我无所许。又未曾说彼等许无,我不说无是许非有,而许是说无性及立为缘起因,并于世俗许诸建立。

 

   若谓业果等法皆无自性是极应理,然断见者亦说无彼,故许彼等无有自性,就无性分同中观师。此最不同。譬如于一窃财之贼,有人不知是彼所窃,妄说彼窃,有人见是彼贼所窃,云是彼窃。如其二人说彼窃财,贼虽实窃,然一是妄语,一是实语,故不相同。

 

如《明显句论》云:

“若云事同,设无实事虽如是同,然证者异,故不相同。譬同于一盗,有非实知由非爱故,覆意倒说是此所窃,余见彼窃正为破除。其事虽无异,然由觉者异故,应说前人是说妄语,余是实语。若审观察,前者恶称有罪,余则不尔。如是此中,诸如实知诸法自性,了解宣说,与无见者非如实知诸法自性,同时知说,皆不相等。”

 

此亦善破,

 

“有说了解无自性时,认为正理破业果等,遂于自宗不立因果,彼于世俗虽是邪行,然得无谬空品正见。”

 

是故空者,非作用所空之空,虽无自性须可安立因果缘起。

 

如《四百论释》云:

“如是若有法,生时无所来,如是灭无去,于此定无性。若谓无性余更何有,答曰:若以染净为因,缘起为性,彼法则有。”

 

此文明答“若无自性余更何有”。佛护论师亦明分辨有与有性差别而答。二十二品释云:

“外曰,设若无时,亦无因果及缘和合,余更何有,是故汝是说断无者。我非说无,惟汝所执时等有性,非应正理,然有彼等依缘假立。”

 

此说是破如实事师所许自性不应正理,然有缘起,依缘假立。

 

若能如是分辨有无与有无性,能遮无边颠倒分别,则于破除有性正理,不致发生破有错误。中观诸师答诸实事智者,其主要者即彼四门,故略宣说。

 

 [科]亥二 显所设难皆非能破分四

 

         天一 观察堪不堪忍正理思择而为破除,然不能破

         天二 观察由量成不成立而为破除,然不能破

         天三 观察是否四句所生而为破除,然不能破

         天四 观察有事无事等四句而为破除,然不能破。

        今天一 观察堪不堪忍正理思择而为破除,然不能破

 

若于实义如理观察色等诸法,为有为无生不生等,是名观察真实正理,及名观察究竟正理。我亦不许色等之生堪忍以彼正理观察,故无应成实事之过。

 

若彼不堪正理观察,理所破义云何能有。此于不堪正理观察与理所破误为一事。有多人说,“观察实性正理虽破,然有生等。”此乃乱说,非我所许。堪不堪忍正理观察之义,谓以观察真实之理有得无得。

 

如《四百论释》云:

“我等观察,惟为寻求自性故。”

 

是于色等,寻求有无生灭等性,即于色等寻求有无自性生灭,非以彼理寻求生灭,故说彼理名观实性,以彼观察有无真实生灭等故。若以彼理观察寻求,无有少分生等可得,名不忍观察,非惟彼理所未能得,便名彼破。若是有法须由彼成,彼所未成乃名彼破。色等生灭是由名言识所成立,色等虽有,非由理智所成,故彼未得如何名破。譬如眼识虽不得声,非眼能破。故生灭等若有自性或真实有,则须由彼正理所得,以彼正理是于色等如理观察有无自性之生灭故。由如是理未得生等,能破自性或真实生灭,以有自性须彼所得,彼未得故。譬如若东方有瓶,其寻瓶者决定能得,若于东方寻瓶未得,彼虽能遮东方有瓶,然彼何能遮瓶是有。如是若有自性之生,则中观理决定能得,若寻求时彼未得生,由彼能破自体或自性之生,然生是有如何能破。

 

如《四百论释》云:

“故以正理如是观察,若根境识无有自性,则非性成,设若彼等由自性成,则以正理正观察时,如其安住,应极明了见有自性,然不可得故成性空。又色声等诸世俗法,虽其是有,非观真实或观有无自性正理之所成立,故正理观察不于彼转,此大论师曾数宣说。又以正理观察时,若以正理未能获得,便坏彼诸世俗法者,说是对于建立世俗未获善巧。”

 

若观有无自性之理能破彼等,则正理观察于色受等诸世俗法亦极应转。然此论师之论中,于一切种毕竟破除,故说观察有无自性正理未得之义,即是正理破除之义者,是极漂流中观之外。

 

如是根本圣智,是未能见色等生灭,岂彼是见生灭等无。观察有无自性之理,亦是未能得生灭等,非是量定生灭等无,故未辨别诸不堪忍正理观察与正理所破。根本圣智未见生灭与见无生灭,观察有无自性,理智未得生灭与得无生灭,混执为一。况现在人,即诸先觉亦有误解,故具慧者应细观察,善辨彼等。

 

由是因缘我非是说,较胜义量,诸名言识势力强大,及非是许,诸名言识破胜义量。然汝若说观察真实之正理,观察名言色受等境,若彼未得即是彼理之所破者,非但不能破除于他,返以世间共许之量破彼破者。

 

《入中论》云:

“若世于汝无所损,应就世间而破此,

  汝先与此世间诤,我后当依有力者。”

 

其释论云:

“我为破除世间世俗住极艰辛,汝今当破世间世俗,设若世间于汝无损,我亦于汝当为助伴,然彼世间定能损汝。”

 

此说“我为破除世间世俗住极艰辛”者,是说为净此眼识等错乱心故,及色尘等错乱境故,策励修道,不许彼是正理所破,是由修道所破之事。次言“汝今当破世间世俗”等者,是中观师破实有依他起性。彼云,我亦以正理破汝世俗出相同过,答曰:如我能破依他性,若汝能以正理破除世俗,我当于汝亦为助伴。此说若理能破,我亦不须为破彼故,修道难行是为所欲,故显正理非能破除诸世俗法。又说非但不能破除,若强破者反为世间共量所害。由名言识能害如是相似正理,故较彼等亦许力大。诸实事师以正理观察,破外境等世俗法时,仅是彼理未能获得,非彼能破。

 

有说于名言中不破色等之义,是依牧童等世人不破,观察实性正理能破。极不应理。具观慧者,是于观察实性正理能不能破而有疑惑,未由宗派改变心者,不能破除,无所疑故。若观实性正理能破,须于名言而破除故。观察实性正理,非能破一切生者,月称论师明了宣说。

 

《四百论释》云:

“若此观察破一切生,显示有为皆无生者,尔时彼等不应如幻,应以石女儿等而为量度,然恐违犯无缘起过,故不顺彼喻,令如幻等,不违缘起。”

 

言此观察者,谓观察真实之正理。言破一切生者,谓于所破不加简别,凡是有生,一切皆破。言石女儿等者,谓破一切生,如石女儿及兔角等,一切作用空成为无事。若如是者,恐犯断无缘起之过,故不同彼,永离一切作用功能石女儿等之无生,当如幻等,破除实有或自性生。

 

又《四百论释》云:

“设若眼等非有,何故建立眼等诸根业异熟体。我等岂破此异熟体。若破眼等彼何非破。我等观察惟为寻求自性故,我等于此破除有性诸法,非破眼等所作缘起业异熟体。彼可容有,故有所说异熟眼等。”

 

此显然说,以诸正理齐此破除,齐此非破,如此辨别一处说已,余未说者一切皆同,定须了知。故自寻求时,境上有性,正理能破,非破其有。说诸正理惟为寻求自性为胜,故彼正理,是为寻求自性有无。说正理破,亦是破除自性之义,故当分辨彼二差别。非但不破如斯业果,说中观师定须受许,

 

即彼论后又云:

“是故智者于世间义,莫以所说顺见真实正理观察,应当受许不可思议诸业异熟,如从变化起变化理,一切世间皆当受许。”

 

如是自己建立二谛,若以决择胜义之理,妨害自所建立世俗,建立二谛自内相违,岂可称为安立二谛殊胜智者。若二建立无少相违,则以决择胜义之理,破除世俗建立而成相违。

 

《明显句论》云:

“汝于胜义及世俗谛,不善巧故,则于一法以理观察,由非正理破坏其法,我善安立世俗谛故,住世间品。汝为破除一分世俗立余道理,我以余理而返破除,如世耆长,惟为破汝失世间法者,非破世俗。”

 

此说惟破失坏世俗诸宗论师,不破世俗。若以观察实性之理破坏世俗,说是不善安立二谛,故以正理破世俗色等,决定非此论师真意。

 

总之,非惟中观论师,凡是自部印度诸宗,许有二谛建立者,虽可由他补特伽罗于自所立二谛建立出相违过,然彼自于所立二谛,许胜义理破世俗义,我敢断言定无一人。

 

[科]天二 观察由量成不成立而为破除然不能破

 

第二观察由量成不成立而为破除,然不能破。许有色等,非许量所未成要许量成。若尔论云“世间皆非量”,云何应理。此破世间眼等诸识于真实为量,非破于一切境为量。

 

《入中论释》云:

“如是思维真实,惟诸圣者乃为定量,非诸非圣,为说世间诸违害故。”

 

若观察真实许世间见亦为定量,故云

“设若世间是定量,世见真实圣何为,

  诸余圣道何所作,愚蒙是量亦非理。”

 

释云:

“若惟眼等能定真实,为证圣道力励持戒闻思修等应非有果,然非如是。”

 

故云:

“世间皆非量,世无害真实。”

 

《六十正理论释》云:

“若见彼等有,则非见真实,故世尊谓眼耳鼻等皆非量。”

 

引此等证,显然是于胜真实境破彼为量,非于余境。若不尔者,则说“若眼等识,于色声等名言义境是定量者,为见真实,不应更求圣道。”全无关系,等同说云,“眼识见色为闻声故耳应无义。”

 

若谓“为观色声等寻求圣道应无有 义”是所乐许,由此岂能成所非欲。

 

《四百论释》云:

“若彼于此诸根识等增益为现,又许为量,极无系属。不欺诳识世见为量,然世尊说此识是有为故,是虚妄欺诳法,犹如幻事。”

 

若是虚妄欺诳之法及如幻者,非不欺诳。以住此相之事,现余相故,若如是者,计执为量不应道理,余一切识皆成量故。总破眼等诸识是量,如何会解。

 

此与眼耳鼻等,皆非量等不同,是大疑处,故当详释。如是破诸识等是现及量者,是破分别师许,故当先述彼宗。

 

如《四百论释》云:

“此分别师全未熟悉世间义故,如诸愚童,最初惟应令练习彼,为显此故诘问观察。汝现云何,答谓现识。为何等识,谓离分别。分别为何,诸于境义增益名种,散动转想。五种根识由离彼故,于不可议境自相转,故名为现。”

 

谓离分别无错乱识许为现识。无错乱者,谓于境自相如实而取,由五根现识量度自相,故色声等自相是彼五现识之所量。五识成量之处,亦即五境之自相也,然此论师如下所说,虽于名言亦不许有自性自相,岂许诸根识于自相为量。故此破除根识为量者,是破许彼等于五境自相为量。破除之理,即引世尊说彼诸识虚妄欺诳而破。由说欺诳破不欺诳即是破量,以不欺诳是量相故。欺诳之理即住此相之事,现为余相。谓色声等五境,实无自相,于诸根识现有自相,故说彼等于自相境非是正量。总此意趣,谓诸根识于五境自相非是正量,以待五境所现自相是欺诳故。五境实空无自相,现自相故,如现二月之识。其实事诸师,谓色声等若无自相自性,则说彼等空无一切作用功能而成无事,故若不于五境自相为现量,则于五境无成量之处。若于五境成量,亦许于彼自相成量。此论师谓,若有自相或有自性,则成实有,安立实境之量,虽须于自相为量,然境虚妄,故立此境之量不须于自相为量。

 

《四百论释》云:

“以世间见,遣真实见,亦非正理。彼惟于世间立为量故,彼所缘义亦是虚妄欺诳法故。”

 

故破于自相为量,非须全破其是量。故非总破名言诸识为量。若不尔者,则说“不欺诳识世见为量”不应正理。一切名言识,破为量故。

 

《明显句论》云:

“故由如是四量,安立世间通达诸义。”

 

与此建立现比教喻四量相违故。又破有性能量所量,不破缘起观待所立能量所量,即前论云:

“此等皆是观待假立,若有能量乃有所量义,若有所量义乃有能量,能量所量非有自性。”

 

故无翳等内外错乱因缘损害诸根识等,惟无明力错乱,执取实无自性现有性境,此不能害无倒名言。

 

《入中论》云:

“许妄见有二,根明有过根。

  诸有过根识,望善根识倒,

  诸无损六根,所取世共证,

  就世为谛实,余就世立倒。”

 

此说名言识境,待名言识各立二类,谓倒无倒内身所有损根因缘。

 

《入中论释》云:

“若诸翳膜黄眼等病,及食达都罗等,是为内有坏根因缘。”

 

身外有者,如前论云:

“由油水镜及空谷等发言说声,又由日光处时差别,正现前等,是为外有损根因缘。内虽未有损根因缘,由此诸缘而于影像谷响阳燄,亦成妄执水等因缘。如是幻师等所配咒药亦当了知。能损意者,谓前诸事及诸邪宗,诸似比量。”

 

此说邪宗及诸似因,皆是损害意识因缘。又睡眠等,是损梦中意识因缘,故无明所执之境,如下当说虽于名言亦无,然由无明所作损害,非此所说违害因缘。

 

设作是念,若五根识,无余错乱因缘损害,便于名言为不错乱,则彼所现自相,于名言中亦应许有,然此师不许,故须许为错乱。若如是者,则此诸识为于名言安立色等之量,不应道理,以于名言色等亦错乱故。答曰:清辨论师许色等境于名言有自相之性,破惟识师于遍计执。由无自相之性,谓相无自性时,于遍计执设能计所计双关观察,若能遍计自性差别之名觉,许于名言无自相之性者,则谤依他起事,是显然许依他起性,于名言中有自相性。

 

第二十五品《般若灯论》云:

“若谓说色意言言说遍计执性皆为无者,是谤有事。毁谤意言及言说故。”

 

《观禁大疏》云:

“此文显示瑜伽诸师谓遍计执,由相无自性性,故说为无性。若于说色自性差别,意言分别言说名言能遍计性,谓由相无性性故无自性者,是谤世俗依他起事,不应道理。”

 

此说名觉所摄依他,若于名言许相无性则成诽谤。其相无自性之相者,即是自相或名自性。惟识诸师说遍计执无彼自相,于依他起有彼自相故有自性。然从他生无自然性,说名无性,《解深密经》亦如是说。谓一切法皆无自性,是密意说。

 

莲华戒论师云:

“彼经显示三种无性所有密意,开显远离二边中道,故是树立了义之宗。”

 

若于胜义增益依他有自性者,是遍计执,故彼非有。由于名言依他起性有自相故,遣除损减,故许显示中道之义,故此论师亦于名言许有自相。

 

《入中论释》云:

“如于绳上蛇是遍计,于实蛇是圆成实。如是自性,若于缘起诸所作性依他起上是为遍计,于佛行境立为圆成,如是了知三性建立。次当解说经中密意,“若经所说非实意,知不了义当引释。”

 

谓《解深密经》立三自性是不了义。自宗之遍计,谓于依他执有自性,故于名言亦不许依他有自相之性。惟识诸师除遍计执,不许依他及圆成实相无自性。故许彼二,是有自相或有自性。正依《解深密经》,故许彼二是胜义有。佛护论师月称论师,谓若有自相所成实体,则是实有,清辨论师等,惟尔不许是胜义有。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八终


返回目录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