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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老师遗产纠纷案最新报导(2014年7月)

时间:2014-07-26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王俊仙

转自华夏时报

“国学大师”南怀瑾已离世近2年,然而围绕其遗产归属的纠纷却仍未平息。仅就南怀瑾在大陆的著作权的归属,李家方面说获得了南怀瑾赠与著作权,而南怀瑾法定继承人要求对方出示证据原件却又无果,可谓障碍重重。

“父亲的常随众李家三人,就是李传洪、李传洪姐姐李素美和李素美女儿郭姮晏三人出尔反尔,在父亲去世且并未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无理霸占父亲遗产,侵犯了我们的合法继承权。”南小舜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据了解,南怀瑾共有子女六人,经子女自愿协商,确定南小舜和南一鹏经法定公证分别为南怀瑾大陆和台湾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7月1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南小舜提请的再审申请,内容为南小舜告浙江瑞安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下称“瑞安新华书店”)和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下称“复旦出版社”)侵害南怀瑾的著作权。

据南小舜代理律师上海友禾律师事务所邬铁军介绍,瑞安新华书店出售的是复旦出版社出版的南怀瑾选集,而复旦出版社在一审二审中称其是与台湾老古事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湾老古”)签订的合同,台湾老古目前的大股东和法人代表是郭姮晏,但台湾老古和郭姮晏现在并未得到南怀瑾继承人的授权。

除此之外,南一鹏与李家三人还有4件未决刑事案件和1件民事案件。

 

“约法三章”生变

南怀瑾,1918年出生于浙江省乐清县黄华镇殿后村,生平致力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被誉为“国学大师”、“一代宗师”、“大居士”,2006年定居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庙港村,并开办吴江太湖大学堂教育培训中心(下称“太湖大学堂”)及吴江太湖国际实验学校(小学)(下称“实验小学”),2012年9月29日下午4时,南怀瑾在太湖大学堂与世长辞,享年95岁。

一位不愿具名的南怀瑾身边工作人员(从2010年开始负责整理南怀瑾书籍)告诉记者,2012年10月4日,南怀瑾逝世后第5天晚上,南怀瑾家属、学生及太湖大学堂工作人员在大学堂主楼一楼召开会议,李素美主动要求发言。根据其提供的当晚录音材料,李素美当时说道:“老师(指南怀瑾)的著作版权、版税的问题,于理于法都是属于南家的子孙。”第二天下午(10月5日),南小舜、南一鹏、南国熙(三人为南怀瑾儿子)、李素美、郭姮晏5人再次进行会谈,南怀瑾的两位学生作为见证人也参加了该会议并作了《会议纪要》。

而在记者获得的该《会议纪要》上,上述5人均在纪要底部签名,决议通过对南怀瑾遗物进行清点分工和造册,并约定大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此外李素美和郭姮晏委托的律师与南怀瑾家属委托的律师要协同依法处理上述事项,限期一个月。

手握李素美的保证和上述《会议纪要》,南怀瑾的子女于2012年11月6日按约去太湖大学堂清点遗物。“但是我们刚到太湖大学堂门口,就被一些新面孔的保安拦住了,他们阻止我们入内并说有事跟李家律师去谈,而打电话给李家人也一直没人接。”南小舜向记者回忆称。

而据上述南怀瑾身边工作人员回忆,自2012年2月起,南怀瑾学生进出大学堂开始必须征得李家同意,后来出现南怀瑾身边工作人员被“请出”大学堂和被要求检查车辆和随身包裹等情况,最终,包括其在内的南怀瑾身边常住大学堂的人员相继离开。

 

遗产争端升级

南小舜表示:“我们一直试着与李家沟通,但没效果。我们子女没有一人想把父亲的遗产占为私有。老师是天下人的。即使继承了遗产,我们都会依照父亲的遗愿和理想,用于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事业。现在李家把遗产占为己有,所以我们通过打官司维权,实在是出于无奈之举。”

而据记者统计,目前有关南怀瑾的未决诉讼案件在台湾有5件,都由南一鹏提起诉讼,案件涉及的内容可以分为下述三类。

一类是南怀瑾的著作权问题。2014年1-3月份,南一鹏向法院提请起诉郭姮晏、薇阁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薇阁文化”)侵害南怀瑾著作权,其中薇阁文化的法人代表为郭姮晏,该类案件共三起;第二类是2014年5月16日,南一鹏、南国熙告李传洪和台湾“风传媒”“诽谤南怀瑾名誉和诽谤南国熙职业声誉”;第三类是2013年12月26日,南一鹏以“不法转移台湾老古中南怀瑾及南一鹏的股份”为名,提告郭姮晏“伪造文书罪”,目前该案已经开过一次庭,要求继续提出证据。

而在大陆,南小舜正在和瑞安新华书店、复旦出版社打官司。2013年4月17日,南小舜以后两者侵害南怀瑾在大陆著述的著作权问题向浙江省瑞安法院提起诉讼,胜诉;瑞安新华书店和复旦出版社不服上述判决,于2013年10月18日向浙江省温州中级法院提请二审,南小舜二审败诉。不过南小舜向记者表示,其目前已掌握新证据,并在今年6月30日向浙江省高院提请了申诉,近日已经收到了立案受理通知书。

记者咨询的多位律师表示:“一审和二审的两份法院判决书都对‘南小舜已按照法定继承成为涉案著作权财产权利的继承人’的事实予以确认,在南怀瑾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南小舜具有继承南怀瑾大陆遗产的合法权利。”

为进一步了解双方遗产纠纷细节,7月17日记者致电复旦出版社方面,不过复旦出版社一位总编办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不知情,一味强调让记者想其他办法和途径了解情况。

“这个大陆的案子最根本的问题就在于郭姮晏,她到底有没有相应的权利。复旦出版社一审和二审提供的证明材料显示,复旦出版社是和台湾老古签的南怀瑾书籍的出版合同,郭姮晏又是台湾老古法人代表,出版合同上面都有她的签字和盖章。所以我觉得这个案子最根本的是要跟郭姮晏打一场官司,来确认这个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剑锋在看完该案件一二审判决书后,如此向记者表示。

为此,记者于7月17日致电郭姮晏,她说道:“我觉得我们(李和南家子女)没有这个(遗产)纠纷,所以我觉得不需要(采访我的看法)。”随后她表示在开会,一会儿联系并让记者先把问题发给她,但截至记者发稿仍未收到回复。

 

价值连城的财产

由于南怀瑾的遗产至今并未得到专业机构的评估,所以其具体价值仍无法得知。但是通过手中掌握的资料、走访以及知情人的表述,记者对其遗产的价值情况进行了大致梳理。

截至目前,南怀瑾共有《论语别裁》、《禅海蠡测》和《老子他说》等70多本著作,据上述南怀瑾身边工作人员估计,这些书每年的版权费就要高达上千万元。

此外记者了解到,南怀瑾当初创办太湖大学堂时,开办资金为70万元。然而现如今,太湖大学堂内光是南怀瑾的遗物,价值就无法估计,包括:几十万册南怀瑾数十年来收藏的书籍,其中不乏珍贵的古籍珍本、孤本;南怀瑾多年来收集的佛像以及部分得道高僧的舍利子;南怀瑾的个人证件、印章、衣物、用品,以及私人笔记、墨宝等也保存在太湖大学堂内。

南小舜向记者表示:“我们至今无法对太湖大学堂资产进行清点和评估,所以具体价值不好说。不过我们已经正式向七都镇政府提出按照《会议纪要》约定协调这件事,因为太湖大学堂2013年就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了,但是至今却仍未得到清点。”

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建立馆藏文物的接收、鉴定、登记、编目和档案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出入库、注销和统计制度,保养、修复和复制制度。

为了解太湖大学堂文物保护的进展情况,记者曾致电七都镇党委书记查旭东,但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日前,记者也曾前往太湖大学堂所在地——庙港村沿湖东路8号进行了实地探访,但是太湖大学堂的大门一直都是紧闭着的,偶尔有一两辆与门卫相熟的车辆能够进入其内,从外向里眺望,可以看到太湖大学堂除了几座房屋外,其余用来种菜或为空地。

“太湖大学堂一般人都不让进的。”庙港村一位司机师傅在和记者闲聊时还告诉记者,“太湖大学堂里面还有一个实验小学,我们当地人其实也想着把小孩送到那个实验小学念书,毕竟是南师(即南怀瑾)创办的,但是学费实在是太贵了,一年要十几万呢,我们根本负担不起。所以这个学校的小学生都是一些来自其他地方的非富即贵家庭的孩子。”

而据知情人士透露,实验小学每年的学费收入就有2000多万元。

“事实上,还有个东西精华农科(苏州)有限公司,当初设立这个公司就是为了持有太湖大学堂所占300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原来的法人也是南怀瑾,但在南怀瑾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现在却变更为了郭姮晏。”邬铁军律师表示,南怀瑾继承人对台湾老古的股权归属也存在相同的质疑。

而一份由苏州信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12年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年底,东西精华农科的净资产为1.75亿元。此外,据估计,台湾老古每年的收入应该也是千万元级别,因为台湾老古除了版权收入外,还有书籍销售收入。对此,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