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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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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二十三

 

[科]申二 决择法无我

 

第二决择法无我。补特伽罗假施设事,谓五蕴地等六界眼等六处,是名为法,彼自性空名法无我。决择此理虽有多种,《入中论》中以破四生决择诸法皆无自性,释论说彼为法无我,故于此中当略宣说。

 

如初品云:

“非自非从他,非共非无因,

  诸法任于何,其生终非有。”

 

谓内外诸法,任于何所其从自生终非所有,于余三宗亦如是立。如是以应成式破自生者,谓如是立已,于此未说能立因喻,是于违逆彼诸宗者,显示妨难。此谓若由自性生者,待不待因两关决断,其待因中,因果二性一异两关,亦能决断。其中因果一性生者是为自生,异性生者是从他生。其中复有自他各别,自他共生二关决定。各别即是自生他生,惟破四生即遣余边,道理即尔。

 

若诸苗芽从芽体生,生应无义,生是为得所生体故,苗芽自体已得讫故,譬如已显苗芽。其生又当无穷,已生种子若更生者,即彼种子当数数生。若尔惟有种子续生,其苗芽等不得生位,故成过失。

 

二十品云:

“若因果是一,能所生当一。”

 

《入中论》云:

“彼从彼生全无德,生已更生不应理,

  若计生已更当生,故此不得生芽等。”

 

又云:

“故此妄计法自生,真实世间俱非理。”

 

若谓经说从他四缘而生果故从他生者,若从异性因生果者,当从火焰亦生黑暗,以是他故。又从一切是因非因,当生一切是非之果,同是他故。义谓若许种芽有性,则诸稻芽与非自因火焰等事,由自性门性异之理,及与自因稻种子性性异之理,二种性异一切相同。由是因缘,如与非因见异性时,觉诸异性互无仗托,与自稻种见异性时,相异之分亦觉如是。又此现为殊异之理,若是彼等自体之性,则其不从火等出生,从稻种生所有差别,于一切种不能分别。若谓可判能不能生所有差别,则其性异殊异之理,亦当分别,此显相违。

 

如《入中论释》云:

“如能生稻种,与自果稻芽是为异性。如是诸非能生火炭麦种彼等亦异。又如从他稻种而生稻芽,如是亦当从火炭麦种等生。又如他稻芽从稻种生,如是瓶衣等亦当从生,然未见是事故彼非有。”

 

此说显然,故许惟以一类因力成其决定相非论师意。其中过难,如破灶上不成有烟定有火时,已广说讫。

 

第二十品云:

“若因果性异,因非因应同。”

 

《入中论》云:

“依他若有他法生,从焰亦当生重暗,

  当从一切生一切,诸非能生他性同。”

 

又于此能破,谓是一相续摄不摄等,亦不能答,以异性他是一相续,非是极成,与前等故。又谓现见其生不生有决定者,亦不能答。其异非由名言心立,现是观察境上自性,云见决定如何应理。

 

计俱生者作是说云,瓶由泥成是从自生,由陶师等是从他生。内如天授由前余生有命根故,而受今生,天授与命二是一故,是从自生。又从父母及黑白业生,是从他生。惟自不生惟他亦不生,二俱乃生。以前正理即能破彼,谓自生分以破自生正理而破,从他生分以破他生正理而破。

 

《入中论》云:

“俱生亦非正理性,俱有已说诸过故,

  世间真实皆无此,从各各生未成故。”

 

自然生者作是说云,莲藕粗硬,莲瓣柔软,未见有人功用而作。如是孔雀等类,未见有人捉而彩布形色显色,故诸法生惟自然生。此不应理。若无因生,则于一时一处有者,一切时处皆当为有或全非有。于此时处生不生理,不可说是因有无故。乌鸦应有孔雀色等,总之一生一切当生或全不生。又诸世人为得果故,勤作其因皆应无义。

 

《入中论》云:

“若见惟是无因生,一切恒从一切生,

  世人不应为果故,多方摄集种子等。”

 

如是由见四生违害,即能成立四边无生,于此能立皆无性生,如前遮止余边时说。故于诸法皆无自性,亦由依此而生定解。此是依止应成作用引生比量,非有论式亲成所立。

 

《入中论》云:

“诸法非从自他共,无因而生故离性。”

 

总说违害四生义者,是显安立应成果中依止正因,云何引生比量之理,非从最初便对敌者,安立如是他许比量。如是若依破自性生,能解有事无自性者,次于无事亦易获得无性定解,故易获得达一切法性空中观。

 

如第七品云:

“若法是缘起,其自性寂灭。”

 

《入中论》云:

“若法依缘生,分别不能观,

  故此缘起理,断诸恶见网。”

 

依缘起因,若能定解芽等性空,断诸歧途于心最显,故略宣说。

 

如立他比量云:

“芽无自性,依自因缘所生起故,譬如影像。”

 

譬如本质所现影像,诸儿童等于彼所现眼耳等事,不谓于心如是显现,非如所现实有斯义,反执眼等自性实有。诸有情类于自所受,所见诸法,不谓由心如是显现增上安立,妄执此义如所显现,于彼境上自性实有,即是增益有自性理。彼境自性即是自体自性自在之义。若有彼性,依他因缘则成相违。若不相违许已成瓶,依诸因缘不须更生不应道理。

 

《四百论》云:

“若法缘起有,即应无自在,

  此皆无自在,故我终非有。”

 

其释说云:

“若法是有自性自体自在,不依他性,则由自有应非缘起,然一切有为皆是缘起。如是若法是缘起有,即非自在,依仗因缘始得生故。此一切法皆无自在,故皆无我,皆无自性。”

 

言自在者,义谓现似有自性时,所现实有,觉非依仗诸识而现。然以不依因缘为自在义,则破彼义对自部师不须更成。又破彼义不能立为得中观见,故于境上,若由自性能自立性,是自在义。故性空义,即是离彼自在之性,非谓全无作用之事。

 

故缘起因能破自性,即前释云:

“是故此中是缘起故,离自在性,离自在义即是空义,非谓一切皆是无事。”

 

故见全无作用事者,是谤如幻染净缘起,是颠倒见。又若见有自性之事,亦是颠倒,以此自性无所有故。

 

即前释论无间又云:

“故谤此中缘起如幻染净因者是倒无见,又无性故,见有实事亦是颠倒。故说诸法有自性者,无有缘起成常断见而为过失。”

 

故欲远离常断二见,应当受许无性如幻染净缘起。

 

若作是念,作用缘起破自在性,离自在义即缘起义,汝何破我,我许缘起有作用故。故汝与我全无差别。汝虽亦许缘起因果,然如愚儿见质影像执为实质,即于缘起增益自性,说为诸法实有自性,故于缘起非如实知,非如实说。

 

我许无性故说缘起彼即差别,即前释论无间又云:

“若作是思,无自在义即缘起义,若尔汝难何损于我,汝我何别。答曰:汝未如实了知宣说缘起之义,此即差别。如诸愚童不善言说,于诸影像增益实有,反破如实住性空性执有自性,不知是影。汝亦如是虽许缘起,然未了解等同影像缘起性空如实住性,于无自性而不执为无自性故。于非有性反增益为有自性故,亦不善说。不能宣说无自性故,反说诸法有自性故。”

 

虽同受许因果缘起,然许无性与有性故,说于缘起如实证知与不实知,如实善说与不善说,所有差别。由此若说,许作用事与实事师许彼实有诤有无谛实,惟诤于名,如是若谓许名言中有作用事与自续师诤名言中有无自相,惟诤于名,以自续师说名言中有自相故,此诸妄执显然亦破。

 

如是说者,犹如说云:

“诸数论师,说耳识境所闻义常,故若许此耳识境义,然破声常惟瞋于名。”

 

诸余有情许因缘生,依此反执实有自性,故成系缚。余诸智者依彼因缘破有自性,于无自性引生定解,断边见缚。故缘起因成立无性,是最希有善权方便。

 

世尊由见此义,故云:

“若从缘生即无生,其中非有生自性,

  若法依缘即说空,若知空性不放逸。”

 

初二句说从缘生者,皆无性生,第三句说依仗因缘缘起之义即性空义,第四句显通达空性所有胜利。

 

如是又云:

“聪睿通达缘起法,毕竟不依诸边见。”

 

说达缘起能断边执。若有自性,佛及弟子当能观见,然未曾见。又彼自性非缘能改,则执有实相诸戏论网,应不可断故无解脱。

 

如《象力经》云:

“设若诸法有自性,佛及弟子当见知,

  常法不能般涅槃,聪睿终无离戏论。”

 

三四五品破处蕴界自性之理,决择法无我虽亦甚善,然恐文繁故不广说。

 

[科]申三 修习此见断障之理

 

第三修习此见断障之理。如是若见我及我所无少自性如微尘许,由修彼义便能灭除我我所执萨迦耶见。彼见若灭,则欲取等广如前说四取皆灭。此取若灭,则无取缘所生之爱,故以爱缘结蕴相续其生亦尽,便得解脱。

 

如十八品云:

“我我所灭故,无我我所执。”

 

又云:

“若于内外法,尽我我所慢,即能灭诸取,彼尽故生尽。”

 

取是烦恼,有即是业,其生之因业惑已尽,故得解脱。即前论云:

“业惑尽解脱。”

 

由尽何法业惑乃尽,即前论云:

“业惑从分别,分别从戏论,戏论以空灭。”

 

此谓流转生死,系从业生,惟污染心三业诸行,乃是能感生死之业,故业从烦恼生。若不令起非理分别,于境增益净不净相,则不能生萨迦耶见为本一切烦恼,故萨迦耶见为本,贪瞋等烦恼从非理分别生。惟由妄执世间八法男女瓶衣色受等实,乃有非理作意分别分别诸境,故彼分别从执谛实戏论而生。

 

《显句论》云:

“世间戏论皆以空灭,谓由观见一切法空,故能灭除。云何能灭,谓缘实事乃有如前所说戏论。若未曾见石女之女,诸贪欲者缘彼戏论即不生起。若不戏论,则于彼境亦定不起非理分别。若不分别,则从贪着我及我所萨迦耶见以为根本诸烦恼聚皆不得生。若不生起萨迦耶见以为根本诸烦恼聚,则不造诸业。若不造业,则不更受生及老死生死轮转。”

 

由达空性灭彼之理,即前论云:

“由依如是,戏论永灭,

  行相空故,能离戏论。

  由离戏论,灭诸分别,

  分别灭故,灭诸烦恼。

  由惑业灭故生亦灭,故惟空性是灭一切戏论行相,名曰涅槃。”

 

此说极显,即此显示空见违害三有根本,成立等同解脱道命,于此当得坚固空解。

 

是故龙猛菩萨诸论,明显宣说声闻独觉亦证一切诸法无性,以说解脱生死要由无性空见乃成办故。声闻独觉乃至未尽自心烦恼当修彼见。若烦恼尽,以此便足不长时修,故不能断诸所知障。诸菩萨者,惟断烦恼自脱生死不以为足,为利一切有情欲求成佛,故至断尽诸所知障,经极长时无边资粮庄严而修。如是拔除二障种子,真能对治,虽是前说空性正见,然由长时修不修故,有惟能断诸烦恼障而不能断所知障者。譬如惟一通达无我,俱是见惑修惑对治,然由惟能现见无我,若断见惑不断修惑,断修惑者须长时修。如是断除所知障者,仅长时修犹非能断,亦必观待学余众多广大妙行。不修对治诸所知障,惟修能断诸烦恼障所有方便,故说声闻独觉证法无我,无圆满修。

 

《入中论释》云:

“声闻独觉,虽亦现见此缘起性,然而彼等于法无我未圆满修,有断三界烦恼方便。”

 

由是因缘,余中观师许为法我执者,在此论师许为染污无明。又虽断彼修法无我,然法无我无圆满修,当知如前及此所说。若尔,此宗何为所知障耶,谓从无始来著有自性,由彼耽着熏习内心,安立令成坚固习气,由彼习气增上力故,实无自性,错乱显现名所知障。

 

《入中论释》云:

“此于声闻独觉及诸菩萨,由其已断染污无明,观见诸行如影像等。惟现假性非是谛实,以无谛实增上慢故,于诸愚夫而现欺诳。于诸圣者惟现世俗,缘起性故犹如幻等。此于诸圣有相行者乃得显现,以所知障相无明现行故,非于诸圣无相行者。”

 

永断染污无明菩萨,如前所引《四百论释》,谓得无生法忍菩萨,是得八地。故小乘罗汉及八地菩萨,乃尽新熏错乱习气,然昔所熏错乱习气尚有众多应净治者,其后更须长时净修。由修彼故,错乱习气无余永灭,是名为佛。圣者父子说大小乘了义见同。此中可引二种希有定解,一况云成佛,若无通达一切法无性正见,无余方便解脱生死。由此定解,以多方便发大精勤,求彼净见。二能判大乘小乘不共特法,谓菩提心及诸菩萨广大妙行。由此定解,于诸行品特能认为教授中心,受菩萨戒学习诸行。

 

此说颂云:

“佛在共称灵鹫峰,最胜希有大山王,

  六返震动此大地,神变光明满百刹。

  能仁妙喉善演说,犹如经咒二道命,

  生诸圣子为大母,无比善说名慧度。

 

  授记勇识曰龙猛,如理解释造胜论,

  名为吉祥根本慧。如日共许其释中,

  佛护佛子无比论。于彼善说为善说,

  善通达已广解释,谓月称论显句义。

 

  彼等无垢清净宗,谓于无性如幻法,

  生死涅槃缘起理,作用皆成略显说。

  修习甚深中论友,汝心虽觉全无性,

  因果缘起难安立,然彼乃是中观宗。

 

  依此宣说最端严,不尔为他所立过,

  自宗不能如实离,愿谓无宗尚应学。

 

  如是圣父子,论中求见理,令作此善说,为佛教久住。” 

 

辰二 毗钵舍那所有差别

第二观之差别。如是依止《修次中篇》所说,亲近善士,遍求多闻,如理思惟,毗钵舍那三资粮已,若有正见证二无我,次当修习毗钵舍那。若尔所修毗钵舍那总有几种,此暂不重宣说大地毗钵舍那,正为显示异生所修毗钵舍那,圆满修彼毗钵舍那,谓修四种三种及修六种毗钵舍那。

 

一、四种者,《解深密经》说思择等四。正思择者缘尽所有,最极思择缘如所有。初有周遍寻思周遍伺察之二。

 

第二亦有寻思伺察之二,谓粗细相思择其义,如《声闻地》云:

“云何四种毗钵舍那,谓有比丘依止内心奢摩他故,于诸法中能正思择,最极思择,周遍寻思周遍伺察。云何名为能正思择,谓于净行所缘,或于善巧所缘,或于净惑所缘,能正思择尽所有性。最极思择如所有性,由慧俱行有分别作意,取彼相状周遍寻思,审谛推求周遍伺察。”

 

《集论》毗钵舍那道,亦说彼四。《慧度教授论》明彼等相,如《声闻地》。

 

又三种者,如《解深密经》云:

“世尊,毗钵舍那凡有几种。慈氏,略有三种,一者有相毗钵舍那,二者寻求毗钵舍那,三者伺察毗钵舍那。云何有相毗钵舍那,谓纯思惟三摩所行有分别影像毗钵舍那。云何寻求毗钵舍那,谓由慧故,遍于彼彼未善了解一切法中为善了故,作意思惟毗钵舍那。云何伺察毗钵舍那,谓由慧故,遍于彼彼已善了解一切法中。为善证得极解脱故,作意思惟毗钵舍那。”

 

《声闻地》说:

“谓于所闻所受持法,或于教授,由等引地作意暂思,未思未量未推未察,如是名为惟随相行。若复于彼思量推察,尔时名为随寻思行。若复于彼既推察已,如所安立复审观察,如是名为于已寻思随伺察行。是名三门毗钵舍那。”

 

总此诸义,初者例如缘无我义,作意彼相,不多决择。第二于前未决定义为决定故,正善决择。第三谓于已决定义,如前伺察。

 

又六种者,谓缘六事,此是寻思毗钵舍那。寻思之理,谓寻思一义二事三相四品五时六理。既寻思已,复审伺察。寻思义者,谓正寻思如是语中有如是义。寻思事者,谓正寻思此为外事,此为内事。寻思相者,谓正寻思诸法二相,此是自相,此是共相,或共不共。寻思品者,谓寻思黑品过失过患及寻思白品功德胜利。寻思时者,谓寻思如是事曾在过去世,寻思如是事当在未来世,寻思如是事今在现在世。寻思理者,谓正寻思四种道理,一观待道理,谓诸果生,观待因缘。此别寻思世俗胜义及彼诸事,二作用道理,谓一切法各有作用,例如火有烧作用等,此寻思相谓此是法,此是作用,由此法故作此作用。三证成道理,谓所立义不违诸量,是正寻思于此法中,有无现比至教三量。四法尔道理,谓火烧热性,水湿润性等,于彼法性应发胜解,是为世间共许法性,难思法性,安立法性。不应思惟有余道理,令其如是。

 

建立如是六种事者,谓瑜伽师所知惟三,谓言说义及所知中尽所有性,如所有性。依第一故,立义寻思。依第二故,立事寻思自相寻思。依第三故,建立余三及共相寻思。

 

《声闻地》云:

“如是六事差别所缘及前三门毗钵舍那,略摄一切毗钵舍那。”

 

谓彼所说能摄一切毗钵舍那。又初四种毗钵舍那其门有三,即彼三中随寻思行,说有六种寻思之理,是故三门六事寻思,摄于前四。又前所说,力励运转作意等四,《声闻地》说是奢摩他毗钵舍那二所共同,故毗钵舍那亦有四种作意。

 

《慧度教授论》云:

“如是四种毗钵舍那修习圆满,便能解脱诸粗重缚,九奢摩他修习圆满解脱相缚。”

 

诸大论中多作是说,故修观者,谓如《解深密经》所说,由思择等四门而修。其修止者,谓由无分别九住心修。

 

[科]辰三 修观之法分二

          巳一  破他宗

          巳二  立自宗

          今巳一  破他宗

 

初中有四:破第一宗者,有作是说,虽未证得无我正见,但能执心令无分别,便是修习本性实义。以实义空,永离一切是此非此,如是住心与彼实义随顺转故,以境全非有,心全无执故。当问彼云,如是修者,于诸境界全无所有,为已了知全无所有,次随顺彼心全无执而安住耶?为先未知由境实义无所有故,心无执住即为修习境实义耶?若如初者,云彼未得正见而成相违,汝许彼是了义见故。若如我说彼乃未明正理所破界限,凡有所许,便见正理之所违害。其次全无所受取处,是诽谤见,故住彼上,非是修习无倒真空,前已广说。若作是思,若以观察实义正理推察诸法,其诸有事无事法等皆非正理,能立其有。故于胜义,诸法永离一切戏论,虽彼补特伽罗未如是知,然彼住相与彼相顺,是修空者,太为过失。一切根识皆不妄执此是此非顺境实义,应彼一切皆修实义。又如前说,一切外道无分别止,皆应修空。此等尚多。又境本性与彼住心,二相随顺,惟由余人证知便足,则外道等皆成修空,无可遮遣。若谓不同,此要由彼补特伽罗自知随顺次乃安住。若知如是随顺道理,即得正见,云未得见无执安住便是修空,成相违失。若谓任随分别何事,一切分别皆系生死,故无分别住是解脱道,前已广破。若如是者,则于和尚派,亦无少过可设。

 

《修次后篇》云:

“起如是思,立如是论,诸分别心,起善不善业增上故,令诸有情受善趣等果流转生死。若全不思惟,全不造作,则解脱生死。以是因缘,当全不思惟,全不应修施等善行。修施等者,惟为愚夫增上而说。彼乃毁谤一切大乘,大乘既是一切乘本,由谤彼故谤一切乘。言不思惟,谤观察慧,审观察慧是正智本,谤彼即谤出世间慧,断其本故。言不应修施等善行,毕竟谤毁施等方便。总其智慧方便,是名大乘。如圣《伽耶经》说,诸菩萨道略有二种,何等为二,谓慧及方便。圣《如来秘密经》说,方便智慧,由此二种,总摄菩萨一切正道。故谤大乘作大业障,由是因缘,毁谤大乘是诸寡闻执者我见,未能承事聪睿丈夫,未能了解如来语言,自害害他违越教理。彼毒语言,凡诸聪睿自爱乐者,犹如毒食,而当远弃。”

 

此先安立和尚所许,显然说其若如是许,则是诽谤一切大乘,如是敌者汝当了知。若谓我许修施等行不同彼者,若惟以修施等行故,与他分别,是说我与和尚修了义见同。若不尔者,无分别定亦当分别,又一切分别皆系生死,汝岂非求解脱生死,若求解脱,则行惠施持净戒等皆须分别,修彼何益,前已广说。以是若许一切分别皆系生死,和尚尤善,汝被相违重担所压。

 

又彼学者,有作是念,若多观察二我相执之境,其次乃断能执之心。如犬逐石是名由外断截戏论,故从最初持心不散,如犬逐咬掷石之手。由修彼故,于相执境令心不散,一切戏论自内断截。故学教理决择正见,惟于名言漂流随转。此乃最下邪见,谤毁一切佛经六庄严等聪睿诸论。以彼经论,惟用教理决择义故。又二我相执所执之义,当善观察境为何等,次以清净教理,于彼所执定解为无。须从根本倾彼谬妄。若全未得如斯定解,惟持其心,尔时于二我境虽未流散,然非惟彼证无我义。若不尔者,则重睡眠闷绝等位,彼心无散,彼等亦当通达无我,太为过失。犹如夜往未谙崖窟,有无罗刹心怀恐怖,不使然烛照观有无,除彼怖畏,而云持心莫令罗刹分别散动与彼相同。《修次下编》说,犹如战时,不效勇士张目,善观怨敌所在而相击刺,反如怯兵,见他强敌闭目待死。

 

如云:

“《曼殊室利游戏经》云:童女,云何菩萨胜诸怨敌?白言:曼殊室利,谓善观察,见一切法皆不可得,故瑜伽师应张智眼,以妙慧剑败烦恼敌,住无所畏,不应如彼怯人闭目。”

 

故如于绳误以为蛇生恐怖时,当生定解,知彼盘者是绳非蛇,灭其错误及怖畏苦。如是误执实有二我,由彼错误起生死苦,应以教理引决定解,决断全无我执之境,了知我执纯为错乱。次修彼义灭除错误。若彼灭者,则彼所起生死众苦一切皆灭。《中观论》等观境破者理由即尔。

 

提婆菩萨云:

“若见境无我,能灭三有种。”

 

《入中论》云:

“分别依有实事生,实事非有已思择。”

 

此说由边执分别执有实事,彼等乃生,已多观察彼境非有。

 

又云:

“通达我为此境已,故瑜伽师先破我。”

 

正理自在云:

“若未破此境,非能断此执,

  故断有德失,贪欲瞋恚等,

  由不见彼境,非以外道理。”

 

其说极多。

 

又若宣说,一切分别皆系生死,故修空时应当断除一切分别,应如是观,异生修空,空无我义,为现不现。若现见者,彼补特伽罗应成圣者,以现通达无我义故。若汝妄说现证无我,不违异生。我等亦说虽未现证空无我义补特伽罗,不违圣者,遍相等故。若谓如此现证真实补特伽罗,未知自境是真实义,更待诸余补特伽罗,以圣教因成立真实令彼了解,尤为智者堪笑之处。以说弟子现量证得,犹待师长比量立故。如斯言论,莫于了知正理者前而妄谈说。又不应说虽以现量证真实义,以比量因成立其名,

 

《正理自在》云:

“彼为极愚者,牧女已成故。”

 

谓已成义乃至牧女皆能立名,若于彼义仍复愚蒙,乃立彼因,愚痴如斯,若许亦能现证真实,当说更有何等愚人不证真实。纵是真实,譬如白相虽亦是牛,然非牛相,如是惟由现见真实,不可安立为真实相,亦违自许。故说成立真实名言,显然言竭,兹不广破。若修空者所修无我空义非是现事,则许无分别识取非现事,尤为可笑。总其修空,异生之心,于无我境心未趣向,修空相违,若心趣向,其境定是现否随一。现证无我应成圣者,若许异生其无我义是不现见,尔时惟以总相证无我义,与离分别,则成相违。又加行道世第一法,尚须总相证无我义,而许现在初发业者,修习空性心离分别,最为相违。于无我义若离分别,犹易成立。其无错乱,应是瑜伽现量,于无我义,是离分别无错识故。故若未得正见,以正理破我执境,惟执持心于二我等不令逸散,许为修习真无我义,及许异生离分别识修习无我,是极漂流教理道外。

 

破第二宗者。有作是说,若未获得无我空见,不分别住理非修空,我等亦许,故前非理。然得无我了义正见补特伽罗,其后一切无分别住,皆是修空,此亦非理。若得正见补特伽罗,凡彼所修无分别义,一切皆修了义正见所决择义,则彼补特伽罗修菩提心,有何理由非修正见,汝当宣说。若谓修菩提心,虽是已得了义正见补特伽罗所修之事,然于尔时,非忆彼见,安住见上而修习故。若尔,已得正见补特伽罗于修行时,若忆彼见安住见上所有修习,纵是修空,然彼一切无分别住,云何皆为修习正见。故得见已,于修习时当忆前见所决择义而修真空,惟闷然住无所分别,非修空义。此中自宗言全不分别,前奢摩他及此科中,多数宣说,谓不多观察此是此非,执一所缘而便安住,非离分别。

 

破第三宗者。有作是说,不许初宗未得正见无分别住为修真空,其得见后无分别住皆修空性,亦非所许。然每临修无分别时,先以观慧观察一次,其后一切无分别住,皆是修习空性之义。此亦非理。若如是者,则临睡时,先以正见观察一次,其后重睡无分别时,亦成修空,太为过失。以此二者同以正见观察为先,不须当时安住见上而修习故。故以正见善观察已,住所决择无自性义,次略延长便失其见,全无分别安住其心,亦非修空。故当令自分别敏捷,住不住见相续观察而善修习。

 

破第四宗者。有作是说,不许前三,修空性时,当于空性先引定解。次于彼义摄持其心,不观余事,正安住者,是为无倒修习空性。以非如初宗心未向空,非如二宗修无分别不忆空见,非如三宗见观为先,次无分别不住见故。此言以见观察义,谓忆其见,次于见上惟修安住许为修空,非应正理。如是于空作止住修惟奢摩他,仍无观修毗钵舍那修习之理,故无止观双运修法,惟一分故。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二十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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