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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老师说《文昌帝君阴骘文》《太上感应篇》

时间:2015-05-25  来源:  作者:南怀瑾

 南怀瑾老师说《文昌帝君阴骘文》《太上感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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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到道家及道教与中国文化教育的密切关系,更为重要,我们都只知道中国过去教育的目的,大体是走儒家孔、孟思想的路线,为建立人伦道德,至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教育,所谓功名科第,仅是它的余事而已。然而因为后儒对于道、佛两教,素来便有视为异端的因袭观念,所以对于道家与道教在中国教育文化上的功劳,都是阴奉阳违,忘其所以。现在在这个阶段,总算还有若干前辈的长老,尚在人世,可以证明我的所说。所以我肯定地说一句话:中国过去的教育,与中国前辈读书人的知识分子,他由少年到一生的人格道德教育,大多都以儒家的思想做规范,以道家与道教的精神做基础。

 

这是什么理由呢?这便是道教两本书的力量:(1)《文昌帝君阴骘文》。(2)《太上感应篇》。这两本书的内容,等于便是道家与道教的戒条,也就是中国文化教人为善去恶的教育范本,它以天道好还,福善祸淫的因果律做根据,列举许多做人做事、待人接物的条规,由做人做事而直达上天成仙的成果,都以此为标准。

 

从汉、魏开始,经晋代抱朴子的提倡,一直流传两三千年。它主张的道德,是着重在阴德的修养,所谓阴德,便是民间俗话所说的阴功积德;阴功,是不求人知,被人所不见,人所不知的善行,如明求人知,已非阴德了。由此思想观念的发展,过去认为科第功名的中取与否,除了文章学问以外,更重要的,便是靠为善去恶,阴功积德的结果。因此,很多世代书香的人家,尽管大门口贴着“僧道无缘”的标语,但在他们案头放着教导子孙家庭教育的范本,都摆有《文昌帝君阴骘文》与《太上感应篇》等书,如果一个立志上进,要读书求取科名的青年,不照这个规矩做去,虽然文章学问最好,也难以有求得科名的希望。

 

甚之,进入考场以后,在那种阴森萧瑟的考棚中,阴风惨惨,鬼气森然的环境里,还有人大叫“有冤报冤,有仇报仇”的场语,如果自己做了亏心事,不但考试不能中取,甚之,暴毙在考棚中的说,随时随地都有。从我们现代的眼光看来,可能是考棚中的卫生设备太差的所致,但在过去人格人伦的教育思想中,确为最重要的一环,相传所谓“救蚁得状元之中,埋蛇享宰相之荣”的思想,便由此而来。

 

甚之,如宋代的大儒欧阳修,一生不信道、佛,当他出为主考官,在灯下阅卷的时候,也会很明显地浮上这个阴影,他看见在他前面站着一个隐隐约约穿古衣冠的朱衣人,便是主持对于密封录取考生命运的监临者;当他在巡视考场时,便有很轻松的当场即景诗说:“下笔春蚕食叶声。”但在录取考卷的时候,便有戒慎恐惧到非常神秘的诗句说:“文章千古无凭据,但愿朱衣暗点头。”这种精神与风气,在中国文化教育界中,一直延续到十九世纪末期为止。

 

同时,各省各府各县,在在处处,都有文昌阁与魁星楼的建筑,它与东岳庙、城隍庙、三官大帝祠庙等,巍然并峙。所谓榨握文昌帝君,从唐以后便兴盛风行,是专管文运的神道,魁星也是专管科第功名,赏善罚恶的文运之神;乃至由此普及到达戏剧方面,如过去的唱戏(包括京戏、地方戏等),当开锣上台以前,第一出场的,便是魁星,其次,才是跳加官,招财进宝。戏剧到了最后完场时,便是关公拖着偃月刀来净台,这样的一个戏剧文化思想,他是代表什么意义?大有文章,可以值得深长思也。

 

关于《阴鸳文》与《太上感应篇》的内容太多,研究教育思想的人,不妨找来做一参考,以很客观的胸襟去读,对于中国文化,与世界道德教育的了解与重建,我想还是具有相当价值的,青年的同学们,不妨以极度的耐心去试试看。当然我说的耐心,也是有意义的,否则,你也许不肯卒读,大起反感,过去读书人用的日常“功过格”,便是根据这两本书的精神而来。

 

在此附带说明中国文化对于人伦道德的基本哲学,彻始彻终,都建立在因果报应的观念上。无论儒家与道家,毕竟没有离开这个范围,只有程度的深浅而已。儒家的思想中,成分比较轻,道家的思想中,成分很重,后来加进佛家的思想,更特别注重三世因果的信念,所以在人生道德修养的方面,便与儒、道思想,不谋而合,很容易互相辅掖并行了。

 

但在隋。唐以后,直到现在关于佛家的三世因果观念,与传统道家的因果观念,始终是互相冲突,大多都在半信半疑的概念中存在着,这是什么理由呢?因为儒、道的思想,都是根据《易经》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与“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的传统而来,所以形成的因果观念,是讲究祖先、父母、子孙宗族血统的三世因果报应。佛家的三世因果观念,是从个人做基点,形成前生、今世、后身的三世因果。从祖孙父子的宗族三世而论因果,有时容或可据,使人易信,从生前身后而言因果,更加使人茫然,不易相信。但无论属于道、佛两家的哪种观念,在汉初,已有司马迁在《伯夷列传》中,提出部分的怀疑论,他对于道家所说“天道福善祸淫”的理论,有疑问,然而他在别的传记中,又很肯定地相信。王充著《论衡》在他的思想体系里,也否认命定的因果观念,但同样地,他又主张人生应当为善的思想,这个有关东方道德教育的专门学问,牵涉太广,只在此略一提出,以供注意。现在所要借此做说明的,便是关于《阴骘文》与《太上感应篇》等的思想渊源,以及隋、唐以后,道、佛两家因果报应观念的汇流,因此而形成中国民间上下,国民道德观念的思想背景而已。

 

摘自南怀瑾老师著作《禅宗与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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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帝君阴骘文》原文:

帝君曰:吾一十七世为士大夫身。未尝虐民酷吏。救人之难,济人之急,悯人之孤,容人之过。广行阴骘,上格苍穹。人能如我存心,天必赐汝以福。

于是训于人曰:昔于公治狱,大兴驷马之门。窦氏济人,高折五枝之桂。救蚁中状元之选,埋蛇享宰相之荣。欲广福田,须凭心地。行时时之方便,作种种之阴功。利物利人,修善修福。正直代天行化,慈祥为国救民。忠主孝亲,敬兄信友。或奉真朝斗,或拜佛念经。报答四恩,广行三教。济急如济涸辙之鱼,救危如救密罗之雀。矜孤恤寡,敬老怜贫。措衣食周道路之饥寒,施棺椁免尸骸之暴露。家富提携亲戚,岁饥赈济邻朋。斗秤须要公平,不可轻出重入。奴婢待之宽恕,岂宜备责苛求。

印造经文,创修寺院。舍药材以拯疾苦,施茶水以解渴烦。或买物而放生,或持斋而戒杀。举步常看虫蚁,禁火莫烧山林。点夜灯以照人行,造河船以济人渡。勿登山而网禽鸟,勿临水而毒鱼虾。勿宰耕牛,勿弃字纸。勿谋人之财产,勿妒人之技能。

勿淫人之妻女,勿唆人之争讼。勿坏人之名利,勿破人之婚姻。勿因私仇,使人兄弟不和。勿因小利,使人父子不睦。勿倚权势而辱善良,勿恃富豪而欺穷困。善人则亲近之,助德行于身心。恶人则远避之,杜灾殃于眉睫。常须隐恶扬善,不可口是心非。翦碍道之荆榛,除当途之瓦石。修数百年崎岖之路,造千万人来往之桥。垂训以格人非,捐赀以成人美。作事须循天理,出言要顺人心。见先哲于羹墙,慎独知于衾影。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永无恶曜加临,常有吉神拥护。近报则在自己,远报则在儿孙。百福骈臻,千祥云集,岂不从阴骘中得来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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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应篇》原文:

   太上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算减则贫耗,多逢忧患;人皆恶之,刑祸随之,吉庆避之,恶星灾之;算尽则死。

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纪算。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辄上诣天曹,言人罪过。月晦之日,灶神亦然。凡人有过,大则夺纪,小则夺算。其过大小,有数百事,欲求长生者,先须避之。

是道则进,非道则退。不履邪径,不欺暗室;积德累功,慈心于物;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怀幼;昆虫草木,犹不可伤。宜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不彰人短,不炫己长;遏恶扬善,推多取少。受辱不怨,受宠若惊;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

所谓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禄随之,众邪远之,神灵卫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欲求天仙者,当立一千三百善;欲求地仙者,当立三百善。

苟或非义而动,背理而行;以恶为能,忍作残害;阴贼良善,暗侮君亲;慢其先生,叛其所事;诳诸无识,谤诸同学;虚诬诈伪,攻讦宗亲;刚强不仁,狠戾自用;是非不当,向背乖宜;虐下取功,谄上希旨;受恩不感,念怨不休;轻蔑天民,扰乱国政;赏及非义,刑及无辜;杀人取财,倾人取位;诛降戮服,贬正排贤;凌孤逼寡,弃法受赂;以直为曲,以曲为直;入轻为重,见杀加怒;知过不改,知善不为;自罪引他,壅塞方术;讪谤圣贤,侵凌道德。

射飞逐走,发蛰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愿人有失,毁人成功;危人自安,减人自益;以恶易好,以私废公,窃人之能,蔽人之善;形人之丑,讦人之私;耗人货财,离人骨肉;侵人所爱,助人为非;逞志作威,辱人求胜;败人苗稼,破人婚姻;苟富而骄,苟免无耻;认恩推过,嫁祸卖恶;沽买虚誉,包贮险心;挫人所长,护己所短;乘威迫胁,纵暴杀伤;无故剪裁,非礼烹宰;散弃五縠,劳扰众生;破人之家,取其财宝;决水放火,以害民居;紊乱规模,以败人功;损人器物,以穷人用。

见他荣贵,愿他流贬;见他富有,愿他破散;见他色美,起心私之;负他货财,愿他身死;干求不遂,便生咒恨;见他失便,便说他过;见他体相不具而笑之,见他才能可称而抑之。

埋蛊厌人,用药杀树;恚怒师傅,抵触父兄;强取强求,好侵好夺;掳掠致富,巧诈求迁;赏罚不平,逸乐过节;苛虐其下,恐吓于他;怨天尤人,呵风骂雨;斗合争讼,妄逐朋党;用妻妾语,违父母训;得新忘故,口是心非;贪冒于财,欺罔其上;造作恶语,谗毁平人;毁人称直,骂神称正;弃顺效逆,背亲向疏;指天地以证鄙怀,引神明而鉴猥事。

施与后悔,假借不还;分外营求,力上施设;淫欲过度,心毒貌慈;秽食餧人,左道惑众;短尺狭度,轻秤小升;以伪杂真,采取奸利;压良为贱,谩蓦愚人;贪婪无厌,咒诅求直。

嗜酒悖乱,骨肉忿争;男不忠良,女不柔顺;不和其室,不敬其夫;每好矜夸,当行妒忌;无行于妻子,失礼于舅姑;轻慢先灵,违逆上命;作为无益,怀挟外心;自咒咒他,偏憎偏爱;越井越灶,跳食跳人;损子堕胎,行多隐僻;晦腊歌舞,朔旦号怒;对北涕唾及溺,对灶吟咏及哭;又以灶火烧香,秽柴作食;夜起裸露,八节行刑;唾流星,指虹霓;辄指三光,久视日月;春月燎猎,对北恶骂,无故杀龟打龟。

如是等罪,司命随其轻重,夺其纪算。算尽则死;死有余责,乃殃及子孙。

又诸横取人财者,乃计其妻子家口以当之,渐至死丧。若不死丧,则有水火盗贼、遗亡器物、疾病口舌诸事,以当妄取之值。又枉杀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杀也。取非义之财者,譬如漏脯救饥,鸩酒止渴;非不暂饱,死亦及之。

夫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或心起于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其有曾行恶事,后自改悔,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久必获吉庆;所谓转祸为福也。故吉人语善、视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胡不勉而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