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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扬圣教论 (20卷)〖唐 玄奘译〗
---中观部·瑜伽部

显扬圣教论卷第十六

无著菩萨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成空品第六之余

论曰。如是空理。依修故证。云何为修。颂曰。

修差别十八  或有毒无毒

对治五种执  略二种应知

论曰。修相差别有十八种。

一声闻相应作意修。谓如有一是声闻住声闻法性。或未入正性无生。或已入正性无生。唯观自利不观利他。依安立谛作意门入真如理。自内缘有分量法。起厌离无欲解脱行。为尽自爱作意修习。是名声闻相应作意修。

二菩萨作意修。谓如有一是菩萨住菩萨法性。或未入正性无生。或已入正性无生。观自他俱利依安立非安立谛作意门入真如理。自内缘无分量法大悲增上故起利益他摄受方便行。履无上迹。因为尽自他爱作意修习。是名菩萨作意修。

三影像作意修。谓或思惟有分别毗钵舍那品三摩地所行本境界法同分影像。或复思惟无分别奢摩他品三摩地所行本境界法同分影像。如是修习名为影像作意修。

四事究竟作意修。谓思惟诸法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远若近。或复思惟诸法真如尽诸所有。如诸所有如是修习。是名事究竟作意修。

五事成就修。谓已证得根本静虑及世出世三摩钵底。如是修习是名事成就修。

六得修。谓如有一依初静虑。或修习无常想。或乃至修习死想时。此人所有不现在前所余善想。若自地摄若下地摄。及彼所引世及出世所有功德。皆悉修习令其转增。猛利清净当得生起。证得彼法自在成就。是名得修。

七习修。谓如有一现前思惟彼彼诸法起无常等所有善想。及现修习诸余善法。如是修习是名习修。

八除遣修。谓如有一思惟三摩地所行影像相故除遣诸法根本性相。令不复现依以榍出榍道理。犹如有人以其细榍除遣粗榍。或以身安遣身粗重。如前已说。是名除遣修。

九对治修。谓思惟修习。厌坏对治。断对治。持对治。远分对治。是名对治修。此中闻思所生道是厌坏对治。出世间道是断对治。彼果转依是持对治。世间修慧道是远分对治。

十身修。十一戒修。十二心修。十三慧修。如其次第依根防护修习三学。当知是名身等修性。

十四少分修。谓思惟诸法起无常等一一善想及修所余少分善法。是名少分修。

十五遍行修。谓思惟一切法一味真如。如是修习名遍行修。

十六有动修。谓勤方便修无相时。于中间起诸有相修。是名有动修。

十七功行修。谓勤方便修无相时。由功用行无有间缺起无相修。是名功行修。

十八成满修。谓或依声闻乘。或依独觉乘。或依大乘。一切依已转得一切法自在。如是修习是名成满修。

如是诸修略有二种。谓有毒修。无毒修。我我所执。杂不杂故。

又此诸修当知对治五种邪执。一众生邪执。二法邪执。三损减邪执。四差别邪执。五变异邪执。众生邪执者。谓于诸蕴执有有情作者受者。法邪执者。谓如所言说执有色等自体差别。损减邪执者。谓执诸法一切相。无差别邪执者。谓执诸法我无我等有别体性。变异邪执者。谓执诸法先实有我后成无我。又此诸修略有二种。谓世间修。出世间修。复次颂曰。

修果应当知  三菩提功德

依止转依性  所作事成就

论曰。因修空故证得妙果。谓依止转依证三菩提。及得无诤愿智无碍解等无量功德。及所作事圆满成就。谓即转依究竟成满。

显扬圣教论成无性品第七

论曰。成空品中已成立众生无我非法无我。今为成立法无我故说成无性。颂曰。

三自性应知  初遍计所执

次依他起性  最后圆成实

论曰。当知无性不离自性。是故先说三自性义。如是即显三种无性密意故。说三自性者。谓遍计所执自性。依他起自性。圆成实自性。遍计所执者。所谓诸法依因言说所计自体。依他起者。所谓诸法依诸因缘所生自体。圆成实者。所谓诸法真如自体。颂曰。

三无性应知  不离三自性

由相无生无  及胜义无性

论曰。如是三种自性。当知由三无自性故说三无性。一相无性。谓遍计所执自性。由此自性体相无故。二生无性。谓依他起自性。由此自性缘力所生非自然生故。三胜义无性。谓圆成实自性。由此自性体是胜义。又是诸法无性。故已说三种自性及三无性相。今当显示成立道理。云何应知。遍计所执皆无自体相。颂曰。

非五事所摄  此外更无有

由名于义转  二更互为客

论曰。遍计所执自相是无。何以故。五事所不摄故。除五事外更无所有。何等为五。一相二名三分别四真如五正智。问若遍计所执相无有自体。云何能起遍计执耶。答由名于义转故。谓随彼假名于义流转。世间愚夫执有名义决定相称真实自性。问云何应知此是邪执。答以二更互为客故。所以者何。以名于义非称体故。说之为客。义亦如名无所有故。说之为客。云何知然。颂曰。

于名前无觉  多名及不定

于有义无义  转非理义成

论曰。若义自体如名有者未得名前。此觉于义应先已有。又名多故。一义应有多种自体又名不定故。义之自体亦应不定。何以故。即此一名于所余义亦施设故。又复此名为于有义转为于无义转耶。若于有义转者。不应道理。即前所说三因缘故。若于无义转者。即前所说二互为客。道理成就。复次若执义是实有。由名显了如灯照色。不应道理。何以故。颂曰。

取已立名故  余即不能取

如众生邪执  增益为颠倒

论曰。先取义已。然后立名。非未取义能立名字。已取得义复须显了。不应道理。又即由此名。余未解者不取得义。灯照了物即不如是。非由此灯余不能取所照了物。又不应执义异名异。由唯依名起义执故。譬如唯有诸行无始流转自性异生。数习力故于自他相续起众生邪执。如是于长夜中串习言说熏修心故。由此方便起妄遍计执有诸法。此法邪执犹如众生妄增益故。当知颠倒。如是颠倒云何与杂染法展转生起。颂曰。

由熏起依他  依此生颠倒

如是互为缘  展转生相续

论曰。由此颠倒熏习力故。后依他果自性得生。又依此果后时复生。法执颠倒。如是二法更互为缘。生死展转相续不断。已说成立道理。今当显示遍计所执自性差别。颂曰。

自性与差别  有觉悟随眠

加行名遍计  又当知五种

论曰。由有六种遍计差别故。遍计所执自性亦有六种。何等名为六种遍计。一自性遍计。谓遍计色等实有自相。二差别遍计。谓遍计色等决定实有有色无色有见无见等诸差别相。三觉悟遍计。谓善名言者所有遍计。四随眠遍计。谓不善名言者所有遍计。五加行遍计。此复五种。一贪爱加行。二嗔恚加行。三合会加行。四别离加行。五随舍加行。六名遍计。此复二种。一文字所起。二非文字所起。非文字所起者。如有计执。此为何物。云何此物。此物是何。此物云何。文字所起者。如有计执。此为此物。此物如是。或色或乃至识。或有为或无为。或常或无常。或善或不善或无记如是等。

复次遍计所执自性。当知复由五种遍计。何等为五。一依名遍计。义自性。二依义遍计。名自性。三依名遍计。名自性。四依义遍计。义自性。五依二遍计。二自性。依名遍计。义自性者。如有计执。此物既名为色。必应定有色体真实。此物既名为受想行识必应定有受想行识体性真实。依义遍计。名自性者。如有计执。此物名色。为不名色。此物名受想行识。为不名受想行识。依名遍计。名自性者。如有计执。不了物体但知种种分别色名。不了物体但知种种分别受想行识。名依义遍计。义自性者。如有计执。不了色名但于色体种种分别。不了受想行识名但于受想行识体性种种分别。依二遍计。二自性者。如有计执。此物是色体性。名之为色。此物是受想行识体性。名受想行识。已说遍计所执自性差别。此遍计执由妄分别故生。此分别差别今当更说。颂曰。

分别有八种  能生于三事

分别体应知  二界心心法

论曰。八种分别能生三事。何等为三。一分别戏论所依缘事。二见我慢事。三贪爱等事。

八种分别者。一自性分别。谓于色等想事分别色等所有自性。二差别分别。谓即于色等想事起诸分别。此有色此无色。此有见此无见。此有对此无对。如是等无量差别。以自性分别为依处故。分别种种差别之义。三总执分别。谓即于色等想事所立我及有情命者生者等。假想施设所引分别。由于积聚多法总执为因分别转故。又于舍军林等及于饮食衣乘等想事。所立舍等假想施设所引寻思。四我分别。谓若事有漏有取。长时数习我执所聚。由数习邪执自见处事为缘所起虚妄分别。五我所分别。谓若事有漏有取。长时数习我所执所聚。由数习邪执自见处事为缘所起虚妄分别。六爱分别。谓缘净妙可意事境分别。七不爱分别。谓缘不净妙不可意事境分别。八爱不爱俱相违分别。谓缘净不净可意不可意俱离事境分别。

如是略说有二种。谓分别自体。及分别所依所缘事。此中自性分别。差别分别。总执分别。此三分别能生分别戏论所依事。分别戏论所缘事。谓色等想事为依缘故。名想言说所摄名想言说所显分别戏论。即于此事分别计度无量种种众多差别。此中我分别。我所分别。此二分别能生余见根本及慢根本身见及能生余慢根本我慢。此中爱分别。不爱分别。俱相违分别。如其所应生贪嗔痴。是故如是八种分别为起此三种事。若欲略说分别体性。所谓三界诸心心法。复次颂曰。

由二缚所缚  坚执二自性

故二缚解脱  正无得无见

论曰。起前所说诸分别时。即为二缚所缚。所谓相缚及粗重缚。由此二缚执二自性。谓执依他起自性及遍计所执自性。是故解脱二种缚已。于二自性正无所得及无所见。所以者何。由遍计所执自性毕竟无故。不可得依他起自性。虽复是有不取相故无所见。如是成立遍计所执自性已。为欲成立依他起自性故。当说成立道理。颂曰。

假有所依因  若异坏二种

杂染可得故  当知依他有

论曰。不应宣说诸法唯是假有。何以故假法必有所依因故。非无实物假法成立。若异此者。无实物故假亦是无。即应破坏二法。二法坏故。杂染之法应不可得。由杂染法现可得故。当知必有依他起自性。复次此依他起自性有何相貌。颂曰。

相粗重为体  此更互缘生

非自然是有  故说生无性

论曰。此依他起自性以相及粗重为体。云何说为依他起。由此二种更互为缘而得生故。谓相为缘起于粗重。粗重为缘又能生相。若尔何故名生无性。谓缘力所生非自然有故。复次此依他起自性。为决定有为决定无。颂曰。

非决定有无  一切种皆许

通假实二性  世俗说为有

论曰。依他起自性非如施设决定是有。亦非一切决定是无。故一切种非有非无。然许一切种皆可言说。谓若有若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问此依他起自性。为是实有为是假有。答应知此性通假实有。问为由世俗故有。为由胜义故有。答当知由世俗故说之为有。复次颂曰。

宣说我法用  皆名为世俗

当知胜义谛  谓七种真如

论曰。世俗谛者。当知宣说我法作用已。如摄净义品中说。胜义谛者。谓七种真如。已如摄事品中说。复次颂曰。

圆成实自性  二最胜智义

无有诸戏论  远离一异性

论曰。此胜义谛。当知即是圆成实自性。问何因缘故七种真如名胜义谛。答由是二最胜智所行故。谓出世间智及此后得世间智。由此胜义无戏论故。非余智境。又此胜义无戏论故。于有相法离一异性。何以故。由此真如于有相法不可说异亦非不异故。复次颂曰。

清净之所缘  常无有变异

善性及乐性  一切皆成就

论曰。由胜义谛离一异性故。当知即是清净所缘性。何以故。由缘此境得心清净故。当知亦是常。于一切时性无变异故。又由清净所缘故。当知是善。以是常故当知是乐。复次颂曰。

实胜义无性  戏论我无故

依他无彼相  此胜义无性

论曰。圆成实自性。由胜义无性故说为无性。何以故。由此自性即是胜义亦是无性。由无戏论我法性故。是故圆成实自性。是胜义故。及无戏论性故。说为胜义无性。应知于依他起自性。由异相故。亦得建立为胜义无性。何以故。由无胜义性故。复次如前所说有五种相。谓能诠相。所诠相。此二相属相。执著相。不执著相。又有三相。谓遍计所执相。依他起相。圆成实相。为五摄三。为三摄五耶。颂曰。

依三相应知  建立五种相

彼如其所应  别别有五业

论曰。当知依三自相建立五相。所以者何。初及第二依三自相。第三依遍计所执相。第四依依他起相。第五依圆成实相。又三自性一一各有五业。已如摄净义品中说。复次前成空品所遮众生执。今此品中所遮法执。此二种执谁从谁生。颂曰。

法执故愚夫  起彼众生执

彼除觉法性  觉法我执断

论曰。由法执故世间愚夫起众生执。除众生执现起缠故觉法实性。觉法性故法执永断。法执断时当知亦断众生执随眠。复次于何未断而成杂染。于何断灭得成清净。颂曰。

于依他执初  熏习成杂染

无执圆成实  熏习成清净

杂染有漏性  清净则无漏

此当知转依  不思议二种

论曰。于依他起自性执著初自性故。起于熏习则成杂染。当知圆成实自性无执著故。起于熏习则成清净。杂染即是有漏性。清净即是无漏性。此无漏性当知即是转依相。又此转依不可思议及有二种。云何不可思议。颂曰。

真实及自体  寂静与功德

一切不思议  当知由四道

论曰。如是转依不可思议由四道理。一由真实。谓是常故。二由自体。谓非有色非无色如是等故。三由寂静谓寂静住故。四由功德谓此转依有威德故。又此转依不可思议由四种道方乃证得。谓四种正行。四种寻思。四如实智。四种境事。何等为四。一遍满境。二净行境。三善巧境。四净惑境。此中遍满境复有四种。一有分别影像。二无分别影像。三事究竟四所作成就。有分别影像者。谓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毗钵舍那境。无分别影像者。谓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奢摩他竟。事究竟者。谓尽所有性及如所有性。所作成就者。谓转依及依此无分别智。净行境有五种。一不净。二慈悲。三缘起。四界差别。五入出息念。善巧境有五种。谓蕴善巧。界善巧。处善巧缘起善巧。处非处善巧。净惑境。谓世间道有二。下地粗性。上地静性等。出世间道有四圣谛等。复次如前所说有二种转依。何等为二。谓声闻菩萨转依差别。颂曰。

声闻有二种  趣寂趣菩提

依止变化身  趣无上正觉

诸声闻转依  厌皆修所得

菩萨方便修  无二智依止

不住生灭故  诸佛智无上

利乐诸有情  不思议无二

论曰。声闻转依当知复有二种。一趣寂灭。二趣菩提。问声闻无学永尽后有。云何能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答依变化身住能证菩提非业报身又声闻转依以于流转背修故得。菩萨转依以方便修及无二智为依止故得。云何以方便修。谓由无间达法性故。所缘大故。发起最胜勤精进故。顾有情故。了诸行故。云何无二智为依止。谓不住流转及以寂灭。不顾流转故。顾诸有情故。由此因缘当知佛智最胜无上。所以者何。余有情智。或住流转。或住寂灭。故非无上。又诸佛智利益安乐一切有情。善能成满自他利故。最胜无上。余有情智。或唯自利或不俱利。故非无上。以是因故诸佛智慧不可思议。不住二边能作一切众生利益事故。又无有二。谓般涅槃不涅槃等。性无二故。

显扬圣教论成现观品第八之一

论曰。如是正勤了知无常苦空无我已。欲何所观。颂曰。

当知现所观  下中上品事

有漏及无漏  未见未受遍

论曰。为现观察欲色无色三界所系下中上品所知事故。有漏者。谓即此苦集谛摄。无漏者。谓此增上灭道谛摄。未见者。谓四谛所摄。未受者。谓灭道所摄。遍者。谓现见不现见法智种类智所行境界。复次以何现观。颂曰。

出世间胜智  能除见所断

无分别证得  唯依止静虑

论曰。出世间智能为现观非世间智为断见所。断惑唯是见道非修道故。问彼复何行。答无分别证得。谓现前证得无分别行非未现证。问彼何所依。答唯依止静虑不依无色。复次何处现观。颂曰。

极戚非恶趣  极欣非上二

处欲界人天  佛出世现观

论曰。于恶趣中不起现观。苦受恒随极忧戚故。不能证得三摩地故。色无色界亦无现观。欣掉重故。厌羸劣故。是故二界三趣不起现观。唯一欲界人天二趣。有佛出世能起现观。复次谁能现观。颂曰。

未离欲倍离  及已离欲者

独一证正觉  最胜我所生

论曰。有五种补特伽罗能入现观。或无入者以无我故。何等为五。一未离欲者。二倍离欲者。三已离欲者。四独觉。五菩萨。云何应知唯心能入现观非我能入。颂曰。

非我为智因  亦非自取境

我非自现观  执爱自我故

无常有境界  待缘智生起

断粗重等三  故依心现观

论曰。若计有我能入现观。不应道理。何以故。我为智因。不应理故。若离于智自然不能取故。所以者何。若我能为智因。即是无常。或应智是常有。若我自能取境界者。智未生前亦应能取。又若计我能入现观。此我亦应自观我性。若如是者。应无解脱。以缘执我及起爱故。所以者何。无有取我不起我执及我爱者。若说依心。能入现观。斯有道理。何以故。心是无常。有境待缘能生智故。又依止心若粗重若我执及与我爱。皆可断灭。所以者何。心无常故。为智生因。有所缘故与智俱时同取境界。待众缘故智不常有。又心是粗重之所依故。性离我故。若证遍智即能远离粗重而生。永除我执及与我爱。云何次第能入现观。颂曰。

已成熟相续  或听闻正法

自然极如理  作意故现观

系念于所缘  精勤修静定

增上善根力  证圣觉道分

论曰。修现观者。先当成熟自相续已。或复听闻正法。谓声闻乘。或复自然。谓菩萨及独觉。于自内心极善作意故能入现观。次系念于所缘者。谓四念住。精勤者。谓四正断修静定者。谓四神足。增上善根者。谓先证得增上资粮信等。善根力者。谓彼所治不信等障所不能杂。证圣觉分者。谓依彼故证遍觉支。证圣道分者。谓证八圣道支。如是次第得入现观。复次齐何当言正入现观。颂曰。

从是入见道  无漏正见起

永断于三结  证现观应知

论曰。从前所修如理作意故。于见道位出世间正见得生。由正见故三结永断。谓萨迦耶见戒禁取及疑齐如是位当知已入现观。然此位中一切恶趣杂染之法皆悉遣除。云何但言三结永断颂曰。

虽恶趣杂染  计所起惑断

境见导师等  随生三所摄

论曰。由萨迦耶见于境迷失。由戒禁取于见迷失。由彼疑故于佛导师所说正法及正行僧而生迷惑。是故随强唯说永断三结。复次现观有何相貌。颂曰。

由先世间智  简择谛究竟

于谛无加行  决定生起相

智境和合相  于所知究竟

当知谛现观  于十种决定

论曰。由先世间智者。谓从闻所生智乃至世间第一法智。简择谛究竟者。谓已于诸谛究竟简择于谛无加行。决定生起相者。谓于所观察诸谛境中不由加行功用决定生起相是现观相。又此决定智与境和合相究竟到所知故。所以者何。除是以外更无异境可须求故。是故此观名为现观。当知此决定相复有十种。何等为十。颂曰。

我性无三有  不灭无有二

无分别无怖  自断中决定

论曰。十种决定者。一于众生无中决定。二于遍计所执自性无中决定。三于无我有。四于相有。五于粗重有。是中并决定。六于不灭中决定。谓或无故不灭。谓众生我及法我或有故不灭。谓二无我。七于无二中决定。谓法及法空无有差别。八于空无分别决定。九于法性无怖决定。谓诸愚夫于此性处生诸怖畏。智者于此无有怖畏是故决定。十于自在能断决定。谓我不复从于他人求断方便。是故决定。复次如是现观。云何次第修习。应知颂曰。

发起证等流  成满次第四

又法住智等  次第八应知

论曰。现观次第或四或八或复七种。何等为四。一发起。谓从闻所生智乃至世第一法。二证得。谓见道。三等流。谓修道。四成满。谓究竟道。云何为八。谓法住智乃至善清净智。如前所说。云何七种。颂曰。

无悔住所缘  如实见境界

道所依无惑  纯差别行断

论曰。七种次第者。谓尸罗净乃至行断智见净。由尸罗清净故无有变悔。由无悔故心定住境。由心定故于所知境得如实见。次于如实智见道所依止佛法僧宝。远离疑惑得四证净俱生智。次于善逝所证所说得决定智。谓唯佛法中有纯净。出离苦道非于余法。次于此道得行差别智。谓苦迟通行是下品乐。速通行是上品。余二行是中品。次依上品正行于余断灭生胜智见。复次此尸罗等七清净。若略说三学所摄当知亦是三净所摄。云何三净。颂曰。

三净摄应知  戒净及心净

境界依止道  说为慧清净

论曰。三种净者。所谓戒净心净慧净。慧清净中复有三种。一于境界。二于道所依止。三于道体。于道体中当知复有三种。谓纯故。差别故。断故。复次于如是次第中。以何次第入于现观。颂曰。

知身等因缘  善达于三世

次了知四苦  复八苦应知

论曰。先于四念住位应善了知身受心法四种因缘。谓由食集故身集。触集故受集。名色集故识集。作意集故法集。次此身等于三世中应善了知。谓于未来世集法随观。于过去世灭法随观。于现在世集灭法随观。次应了知即此身等四苦所苦。谓受重担苦。位变异苦。粗重苦。及死生苦。以善不善法为因能感流转死及生苦。是故了知死生二苦。即是了知法苦。从此无间将观诸谛。故先了知八种苦法。所谓生苦乃至略说五取蕴苦。复次颂曰。

从是正观谛  起十六行智

为治四颠倒  后后之所依

论曰。知八苦后。次正观察四种谛理起十六行智。前为后后之所依止。谓为对治四颠倒故起苦谛四行。一为对治常颠倒故起无常行。二为对治乐净倒故起于苦行。三为对治我颠倒故起于空行。四即为治此起无我行。所以者何。离诸行外余我空故。即诸行体非我性故。次于常乐净我四爱集谛起因集生缘四行。次于此断灭谛起灭静妙离四行。次于此能证道谛起道如行出四行。复次颂曰。

从是转修习  于心总厌离

谛简择决定  究竟觉生起

论曰。从十六行智后复转修习。先缘自心总厌心智生此说名暖。从此已上谛简择智生。此说名顶从此已上决定觉智生。此说名忍。复从此已上究竟觉智生。此说名为世第一法。

显扬圣教论卷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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