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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释 (15卷)〖陈 真谛译〗
---中观部·瑜伽部

摄大乘论释卷第八

世亲菩萨释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释应知入胜相第三之二

入资粮果章第七

释曰。由入应知胜相。菩萨得何果。菩萨得资粮果有八种。

论曰。由入此相得入初欢喜地。

释曰。此文即显三果。一得胜时。二得胜方便。三得胜果。初即第一明得胜时果。从始发心修行求至此时。今始得之故名为初。所求之时是入真观时。此明得住真如果。又舍凡夫二乘位。始得菩萨真位故名胜时。此时是转依时故。名此初时为胜时。即是明转依果。欢喜即第二明得胜方便果。舍自爱名欢。生他爱名喜。若不惜自身。不憎恶他。于众行中无难行者。此心于方便中最胜。以为众行根本故。故初地从此立名。又未曾得大用及出世心。得时有大欣庆故名欢喜地。即明第三得胜果。住摄是地义。出离真如是地体。住于此体故名胜果。地因名摄。谓福德智慧二种资粮。又所摄名摄。谓所利益众生。又果名摄。谓无上菩提。又障名摄。谓三烦恼。如此等义说名为地。以是地所摄故。

论曰。善通达法界。

释曰。即明第四得胜通达果。胜通达有三义。一由得四依故。菩萨依法不依人等。由此通达如来所说一切三乘三藏。菩萨如理释文。是故由文能令自他解真如法界。二如来安立十地。约法界有十重。从初通达乃至上地。皆善通达。三约四种方便故。善通达法界。谓能通达生死苦。而能恒入是二方便。能通达涅槃。而不速求是二方便。能通达苦异凡夫。入苦而不厌怖异二乘。能通达涅槃乐异凡夫。而不速求涅槃异二乘。

论曰。得生十方诸佛如来家。

释曰。即明第五得胜定位果。由入此胜相。是人决定应破无明[穀-禾 卵]。不于卵中烂坏舍命。复次是人由入此胜相决定。应续十方诸佛种性令不断绝。以自应成佛。又令他成佛故。复次佛子有五义一愿乐无上乘为种子。二以般若为母。三以定为胎。四以大悲为乳母。五以诸佛为父。由此等义故说得生佛家。

论曰。得一切众生心平等。

释曰。即明第六得胜恩养果。恩养有四种。一广大。二最极。三无边。四无倒。由此四义故。于众生得平等恩养心。复次如菩萨于自身起般涅槃心。于一切众生平等起般涅槃心。复次由菩萨已得自他平等。求灭他苦如求灭自苦。

论曰。得一切菩萨心平等。

释曰。即明第七得胜意用果。菩萨若欲有所为作。必先思量故名为意。后如所思量而作故名为用。复次求得三事为意。谓未下种令下种。未成熟令成熟。未解脱令解脱。行四摄为用。由前二摄令发心。由利行令成熟。由同利令解脱。

论曰。得一切诸佛如来心平等。

释曰。即明第八得胜至得果。菩萨在见位中。已得如来法身。由得此法身是故与诸佛心平等。复次于自身。见法界无差别故。不见三世诸佛法界异自法界故。得诸佛心平等。

论曰。此观名菩萨见道。

释曰。菩萨见有三种。一除方便见。二应除见。三除灭见。除方便见者。谓四种如实智。应除见者。谓分别依他二性。除灭见者。谓三无性。此三见皆因唯识观得成。故名此观为见道相生明次第。

二智用章第八

论曰。复次何故菩萨入唯识观。

释曰。此问显二义。一显唯识观难入。二显若得入有无穷利益用。

论曰。由缘极通法为境。

释曰。先明入前后两观方便。答第一问入唯识观道。此智有四德。一无倒。二清净。三寂静。四微细。此即明第一无倒。通法有四品。谓下中上上上。下品谓一切有流苦。中品谓一切有为无常。上品谓一切法无我。上上品谓三无性。缘三无性为境。是故无倒。

论曰。出世。

释曰。即第二清净。由是出世无流智故清净。

论曰。奢摩他。

释曰。即第三明寂静。由此智依奢摩他起。离散动地。是奢摩他智故名寂静。

论曰。毗钵舍那智故。

释曰。即第四微细。显是菩萨修慧。非闻思慧及二乘修慧。此即初入唯识观方便。

论曰。由无分别智后所得。

释曰。欲显此智从无倒智生故无倒。无倒故是如理智。

论曰。种种相识为相智故。

释曰。此显如量智似一切境起。以一切境识为相。于一切所知无碍。由此智得入唯识后观。此即入后观方便。由前后方便难入故。唯识观难得。

论曰。为除灭共本阿梨耶识中。一切有因诸法种子。

释曰。此下正明二智用。二智用有三种。一灭障。二立因。三得佛法用。此文即明第一灭障用。现在惑未灭令灭故。言除未来惑。未生遮令不生故称灭。唯识道通灭不净品种子因果。因有三种。一因缘。二增上缘。三缘缘。果即是不净品种子。既通灭种子因果故称共。阿陀那识及六识。为不净品因缘故。名本阿黎耶识。是不净品增上缘。缘缘即是六尘。六尘为种子缘缘故。一切法种子。即是一切不净品法种子。种子即是果。此果有缘缘等三因。阿黎耶识既是种子增上缘故。种子在阿黎耶识中。

论曰。为生长能触法身诸法种子。

释曰。即明第二立因用。诸法即是六度。菩萨所行六波罗蜜熏习。能为无上菩提因。故名种子。此种子若生若长。能证得如来法身。故名为触为生长如此福慧二因故。入唯识观故。唯识观能立因。令得无上菩提。

论曰。为转依。

释曰。此下明第三得佛法用。为得如来无垢清净法身。即漏尽无畏。

论曰。为得一切如来正法。

释曰。即是能说障道能说尽苦道二无畏。为利益他为安立正法。

论曰。为得一切智智。

释曰。即是一切智无畏。此三句即显三德。初明断德。次明恩德。后明智德。

论曰。故入唯识观。

释曰。为成就前三用故入唯识观。若由无分别智灭障立因得果。故入唯识观。入观后无分别后智其用云何。若依无分别智。正说诸法因果无有功能。以此智无分别故。由无分别后智。于诸法相中菩萨自无颠倒。如自所证。亦能为他说诸法因果。为得此两用故。菩萨修无分别后智。

论曰。无分别智后所得智者。于本识及所生一切识识。及相识相中。

释曰。此文显菩萨由此智。于因果中无倒本识。是依他性。即是正因所生一切识识。即是本识所生果。谓七识即是分别性相识。即是器世界及六尘。亦是本识果。亦是分别性。此文具明三相。谓内相外相及内外相。故言相中。菩萨于如此因果中无复颠倒。

论曰。由观似幻化等譬。自性无颠倒。

释曰。菩萨以无分别后智。观此因果相。自然无颠倒。不执有外尘内根唯识是实有法。何以故。菩萨已了别此等法似幻化等譬故。不可依见闻觉知相判诸法为实有。何以故。此心是清净本所流故。

论曰。由此义故。菩萨如幻师于一切幻事自了无倒。

释曰。如幻师于幻事生见闻等四识。不依此识了别幻事。如本所解了别幻事故。于幻事中无倒。菩萨亦尔。由依本智了别故。于一切相及因果中。无复颠倒。是名菩萨自利。

论曰。于一切相因缘及果中。若正说时常无偏倒。

释曰。若菩萨依本智。作利他事。谓正说三乘三藏及五明等义。常无偏倒相违。不实不定名偏。符理真实不可动为无偏。处时相滥名倒。随处随时随相名无倒。是名菩萨利他。

二智依止章第九

论曰。是时正入唯识观位中。有四种三摩提。是四种通达分善根依止。菩萨云何应见。

释曰。此问欲显入观有三义。一真境。二奢摩他。三毗钵舍那。为明应入处故言正入。唯识观位中。唯识处即三无性真如。此真如非散动智境故。说四种三摩提为依止。是境与智不可分别故。说四种通达分善根为能证。云何应见此法。

论曰。由四种寻思。于下品无尘观忍。

释曰。乐观无尘义故名为忍。此忍未离三相。谓观善成就因缘惑污清净。未随意修习故是下品。

论曰。光得三摩提。

释曰。无尘智名光。此定以无尘智为所得。此定为无尘智依止。故名光得。定即奢摩他。智即毗钵舍那。若具五分五智。此定名三摩提。

论曰。是暖行通达分善根依止。

释曰。福德智慧二行为暖行体。即是三十七品。此行是能烧惑薪道火前相故名暖。此暖行已过地前四位。决定了别真如智名通达。此方便道能助成通达智故名分。能资生究竟位故名善根。此定能为通达分增上缘故名依止。又三十七品中立定为所依止。余三十六为能依止。就三十六中般若是通达。余三十五为分。三十六通名善根。又四善根即是四分。

论曰。于最上品。无尘观忍光增三摩提。是顶行通达分善根依止。

释曰。已离三相故。是最上品。无尘观忍如前释。无尘智名光。此智于方便中胜进故名增。此定为无尘胜进智依止故名光增。亦以福德智慧二行。为顶行体顶有三义。一如人头顶能持身命。修道者亦尔。若至此位善根则不可断。二如山顶是退际。有人至山顶而退还。修道者亦尔。或有至此位。住方便中不进故名退。三如山顶是进际。或有人至山顶而更升进。修道者亦尔。或有至此位而进入胜位故立顶名。已说菩萨于四种寻思修暖顶二种方便道。于四种如实智中修道云何。

论曰。于四种如实智。菩萨已入唯识观了别无尘故。

释曰。若菩萨过四种寻思度暖顶两位。则在四种如实智位中。菩萨缘何境。菩萨但缘唯识为境。缘唯识境。复何所得了别无尘义。除无明及疑惑故。名了别。此三句显位及境智。

论曰。正入真义一分。

释曰。由此智故。菩萨入真义一分。谓无相性。未入无生性及无性性。

论曰。通行三摩提。是随非安立谛忍依止。

释曰。体无尘智名通。此定以无尘智为行。即为无尘智行依止。故名通行。三无性所显。人法二空名非安立谛。何以故。此谛通一切法。无有差别故名非安立。无到无变异故名谛忍。能符从此义故名随。亦以福德智慧二行为忍体。菩萨已决了无外尘义。于无能取所取义中。心生信乐故名忍。又能安受上品谛义故名忍。于上品谛中。心无退失故名忍。

论曰。此三摩提最后刹那了伏唯识想。

释曰。此三摩提即是通行三摩提。取通行上上品最后一刹那定。由先了别无相性。后更思量所缘。既无所有能缘必不得生。由此了别故能伏灭唯识想。唯识想既灭。从最后刹那更进第二刹那。即入初地。

论曰。转名无间三摩提。

释曰。此定与初地相邻。不为余心所隔故名无间。又下地惑不能碍其入初地。不如下地道隔胜方便。不得即入初地故称无间。

论曰。应知是世第一法依止。

释曰。菩萨以地前为世法。登地为出世法。此无间定犹是世法。于世法中无等故名第一。何以故。世间众生无有修行能等此法者。又此定虽是世法。能为菩萨出世道增上缘。余世法则无此义故名第一。又唯一刹那故名第一。

论曰。此四种三摩提。是菩萨入非安立谛观前方便。

释曰。前二定是无间修。后二定是恭敬修。欲显此四定非真道故。故说是前方便。

二智差别章第十

论曰。若菩萨如此入初地已得见道。得通达入唯识。

释曰。此下显见道为修道依止。由先成立见道故。修道得成。若菩萨于愿乐地中。具修诸方便得入初地。所以得入初地。由得见道故。见道即无分别智。所以得无分别智。由通达真如及俗谛。故知尘无所有是通达真如。唯有识是通达俗。复知此识无有生性。是通达真如。此识是假有为通达俗。若不通达俗。无以能得见真。以离俗无真故。若不通达真无以遣俗。以俗无别体故。所以能通达真俗。由能解唯识理故。此文即显四义。一出世果二出世行。三出世境四出世方便。初地是果。总有为无为法为体。福德智慧行是有为。真如及烦恼不生是无为。初地是假名。由是总故见道是行。所通达真俗是境。入唯识是方便。由入唯识为方便故。能通达真俗境。由通达真俗境故得无分别智行。由得胜行故得初地果。

论曰。云何菩萨修习观行。入于修道。

释曰。此云何凡问十义。一相二次第。三修四差别。五摄相助六摄相碍。七功德八更互观察。九名十净不净。数修所得为修习。福德智慧为行。般若为观。一切行悉是般若事。皆属般若故名观行。又六度之中般若为第一。故名观行。又见道名观。从见道后所得悉名为行。菩萨依止见道。以何相等得入初地。

论曰。如佛广说所安立法相。于菩萨十地。

释曰。此中先明三慧境。后明三慧功能。此文即明三慧境。佛广说是闻慧境。所安立法相。即相等十种法相。是思慧境。于菩萨十地。即修慧境。小乘亦有十地故。以菩萨标之。地地皆有十相故言十地。

论曰。由摄一切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故得现前。

释曰。此下明三慧功能。此即明闻慧功能。闻慧能通达十二部教故言摄。

论曰。由治所说通别二境。

释曰。此明思慧功能。通别二境即相等十法。思慧能研习此十法故言治。

论曰。由生起缘极通境。

释曰。此下明修慧功能。方便为生正观为起。无间道为生解脱道为起。入分为生出分为起。见道为生修道为起。出世道为生世间道为起。如理如量智所缘为极通境。

论曰。出世无分别智。及无分别智后所得。

释曰。此正明修慧体。

论曰。奢摩他毗钵舍那智。

释曰。显此二智寂静无倒。由奢摩他故寂静。由毗钵舍那故无倒。

论曰。由无量无数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数数修习。

释曰。此文显三慧具四种修。不可以譬类得知为无量。不可数知为无数。百亿为一俱胝。非一俱胝故言千。亦非一千故言百。非小劫故言大。此即明长时修。数数修习。即显无间恭敬无余三修。

论曰。由昔及今所得转依。

释曰。先于入见位时所得转依。此法是修道摄持故。一切所修皆成圣道。已过愿乐地故。

论曰。为得三种佛身。更修加行。

释曰。是修道摄持究竟用。由如此道理。菩萨更修加行。先修道为见真如。今重修道为得三身故言更修。复次。

论曰。云何。

释曰。云何是问词。凡约六义为问。一约修位境界为问。修道境界自有三种。一加行依止谓文教。二修行资粮谓依理判义。三修行所通达处谓修慧境界。后三句明三慧境界。以答此问。二约修位三慧功能为问。后三句明三慧功能。以答此问。初明闻慧是修慧方便。次明思慧是修慧资粮。后明无分别智是修慧体。三约修位修慧因果为问。后明无分别智后所得。以答此问。由修慧此智得生故。是修慧果。若无此智不得进后道故。是修慧因。四约修位四修为问。后明长时修乃至无余修。以答此问。五约修位依止为问。后明转依以答此问。若无此转依为依止。修位不成圣道。何以故。凡夫依未转故。六约修位胜用为问。后明三身以答此问。为圆满自利利他两用故修加行。复次。

论曰。云何。

释曰。通问修位次第。后具明次第。从初起修心乃至修位究竟。以答此问。先以三句明闻思修位即三慧境。次三句显能入三境功能。即是三慧。次显利他功能。即无分别智后所得。如自所证为他解说。次明四修显修位。由四修得成满。次明转依显自利转依。是得法身四德之本。故是自利。次明三身。三身于究竟修位得成。能平等利益自他。法身是自利。应化二身是利他。复次。

论曰。如佛广说所安立法相。于菩萨十地。

释曰。十地即华严经中十地品所显文句。此文句中。如来广说随所安立道理。复次。

论曰。由摄一切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故得现前。

释曰。合如来所说一切法。通为一境。复次。

论曰。由治所说通别二境。

释曰。所合之境为单为复。欲显双观真俗通一无相。复次。

论曰。由生起缘极通境。出世无分别智。及无分别智后所得奢摩他毗钵舍那智。

释曰。显道二体更互相摄。由奢摩他故智不散。由毗钵舍那故。定无啖味等染污。复次。

论曰。无分别智后所得奢摩他毗钵舍那智。由无量无数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数数修习。由昔所得转依。为得三种佛身更修加行。

释曰。此智为是世智为出世智。不可说是世智以非世间所习故。不可说是出世智。以于世间心中起故。故此心异无分别智心。此心亦可说世出世及非世非出世。此二智于长时数习故得转依。由转依故菩萨作心云。我今必定应得三种佛身为此义故更修加行。

论曰。是声闻见道。是菩萨见道。此二见道差别云何。

释曰。声闻见道是他道。菩萨见道是自道。此二见道道差别及果差别。其相云何。

论曰。声闻菩萨见道。应知有十一种差别。

释曰。前五明道差别。后六明果差别。前五明道差别者。

论曰。何者为十一。一由境界差别。谓缘大乘法为境。

释曰。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说修行法。缘此法为境故发道心。小乘道则无此事。

论曰。二由依止差别。谓依大福德智慧资粮为依止。

释曰。此道与二乘及世间道有异。世间但修福德而无智慧。二乘但修智慧而无福德。菩萨具修福德智慧。故助道得成。助道即是依止。此依止在道方便中即思修二慧。

论曰。三由通达差别。谓通达人法二无我。

释曰。先于方便中已得思修慧。从此得入真观。能通达人法二无我理故。于人法不生爱著。凡夫著人。二乘著法。菩萨并不著。故言离欲人法。此即明菩萨所得真修慧。是正道体异于小乘。

论曰。四由涅槃差别。谓摄无住处涅槃。以为住处。

释曰。此涅槃非是道果。是道住处。何以故。由菩萨行般若。观察生死过失故。修道不在生死。由菩萨行大悲。观众生苦起救济心。虽不在生死而不舍生死故。不住涅槃。由道住此处不执真俗二相生故。名无相道。小乘道则无此事。

论曰。五由地差别。谓依十地为出离。

释曰。道有下中上。上即是十地。此十地出离四种生死。为通功能。依此十地菩萨道。能出离异于小乘。后六明果差别者。

论曰。六七由清净差别。谓灭烦恼习气。及治净土为清净。

释曰。前有五事已明道差别。此下六事。次明修道所得果与二乘有异。第六明内清净。第七明外清净。内由自相续中修道。灭除烦恼习气故。名内清净。外由修净土行。所居之土无有五浊。如颇黎柯等世界故。名外清净。内为自清净。外为清净他。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八由于一切众生得平等心差别。谓为成熟众生。不舍加行功德善根。

释曰。菩萨如自身应般涅槃。欲般涅槃一切众生。由此平等心故。不舍加行功德善根。余度为功德般若为善根。又五度为功德精进为善根。又般若精进为善根。余度为功德。少乘则无此事。

论曰。九由受生差别。谓生如来家为生故。

释曰。见真如理。证佛法身。能使如来种性不绝故。称生如来家由生如来家乃至当来得成佛故。言为生故。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十由显现差别。谓于佛子大集轮中。常能显现。为摄受正法。

释曰。诸菩萨通称佛子。众多菩萨聚会故言大集。如来所说法有三义故名轮。一能上下。二未得能得已得能守。三能从此到彼。菩萨常于大集中显现示不破僧。常于法轮中显现示能护持正法。已得令不失为摄。未得令得为受。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十一由果差别。谓十力无畏不共如来法。及无量功德生为果故。

释曰。菩萨修道皆为得如来。如此等果。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此中说两偈。

释曰。此中即见道中说两偈。显从见道方便入真如观。

论曰。

名义互为客  菩萨应寻思

应观二唯量  及彼二假说

从此生实智  离尘分别三

若见其非有  得入三无性

论曰。名义互为客。菩萨应寻思。

释曰。名于义中是客。义于名中亦是客。以非本性类故。菩萨入寂静位。应观此道理。此即第一寻思方便。

论曰。应观二唯量及彼二假说。

释曰。菩萨应观名义二法。唯无所有为量。何以故。义有二种。一自性二差别。悉无所有。但是假说。此假说若与义同。义无所有假说亦无所有。若与义不同。则自然无所有。假说即是名。名无所有故于义是客。义无所有故于名是客。无所有是名义本性故。以本性为唯量。若分别作名义。此分别本性无相故。以无相为名义唯量。此即第二如实智方便。

论曰。从此生实智离尘分别三。

释曰。从四种寻思生四种如实智。何人能得此四智。若人能见三种。但是分别实无外尘。此人则得一分如实智。何者是三分别。一分别名。二分别自性。三分别差别。

论曰。若见其非有。

释曰。前二句明了达三分别。得入无尘观。依依他性以遣分别性。此句明依真如遣依他性。云何能遣。由名义无所有。能分别亦不得是有。何以故。若所分别名义是有。能分别缘此名义。可说是有。由名义无所有。所分别因缘既是无。能分别体亦无所有。若菩萨见名义无所有故。能分别亦无所有。此菩萨得入何观。

论曰。得入三无性。

释曰。菩萨见名义更互为客。入异名义分别性。若菩萨见名自性假说。差别假说唯分别为体。得入分别无相性。若菩萨但见乱识无六种相。此乱识体不成故不可说。因缘不成故不可执有生起。此中分别既无。言说亦不可得。则入依他无生性。若菩萨见此二义有无无所有。则入三无性非安立谛。

论曰。又正教两偈如分别观论说。

释曰。今此论中显入见道境智不圆满故引分别观。论两偈显成此义。何人何位能见此心。但是影无实法义。

论曰。

菩萨在静位  观心唯是影

舍离外尘相  唯定观自想

菩萨住于内  入所取非有

次观能取空  后触二无得

论曰。菩萨在静位观心唯是影。

释曰。唯菩萨人在寂静位。能作此观法。义实无所有。心似法义显现。故说唯是影。

论曰。舍离外尘相唯定观自想。

释曰。若人在寂静位中。已了别心唯是影。能除外尘相。是自心似法及义相起。作如此观。

论曰。菩萨住于内。

释曰。若菩萨心。如此得住实无有尘。心缘内心起。不缘外尘故住于内。若住于内此心定何所观。

论曰。入所取非有。

释曰。是所取义实无所有。菩萨能见所取境空。

论曰。次观能取空。

释曰。由所取义既实非有。世间所说心是能取。如此道理亦不得成。是故观行人亦不见有能取心。前已不见所取。后又不见能取。是时观行人有何所得。

论曰。后触二无得。

释曰。真如非所取非能取。以无所得为体故。说真如为二无得。是人先已入无相性。次入无生性。后入真如无性性。触以入得为义。由入得真如故名为触。前两偈与后两偈异相云何。前两偈约名义及假说。显四寻思及四如实智。为方便得入真观。后两偈明三性体及三无性。又前两偈显正教。明入三性及三无性。后两偈显所入三性及三无性。

论曰。复有大乘庄严经论。所说五偈为显此道。

释曰。经义深隐难解。如实显了经中正义。故名庄严经论。论解此经故得庄严名。庄严经论中有众多义。今但略取五偈。此偈欲何所显。此偈为显于修道中难觉了义。

论曰。

菩萨生长福及慧  二种资粮无量际

于法思惟心决故  能了义类分别因

论曰。菩萨生长福及慧。

释曰。菩萨如前释生在见位。长在修位。又初刹那名生。后刹那名长。又单名生复名长。菩萨所修唯复无单故。生长一时而成。所生长何法。谓福及慧。施等三度名福。般若名慧。精进及定若为生福则属福。若为生慧则属慧。所以尔者。精进若生布施。持戒忍辱则属福。若为生闻思修慧则属慧。定若依四无量起。缘众生为境则属福。若为生尽智无生智及无分别智等则属慧。谁能生长。谓菩萨人。

论曰。二种资粮无量际。

释曰。此福及慧有二种功用。一能助道。二能成道体。由此二故道得成就。故说此二为道资粮。此二用几功力。凡经几时得成就道。功力无量时节无际。无言显长远。譬如说大海无量大劫无际。以长远故资粮亦尔。修一一度皆遍一切众生。故功力无量。修一一度经三阿僧祇劫。故经时无际。

论曰。于法思惟心决故。

释曰。由定后心观察诸法。是故于法心得决定。又菩萨备修五明。于度量方便具足自能故。于思惟心得决定。

论曰。能了义类分别因。

释曰。菩萨能比能证故名能了。真俗二谛名为义类。知此义类但以分别为因。是故能了。

论曰。

已知义类但分别  得住似义唯识中

故观行人证法界  能离二相及无二

论曰。已知义类但分别。

释曰。由菩萨已于义类及分别。心决定故。

论曰。得住似义唯识中。

释曰。由菩萨如此思惟。但识似尘显现故。菩萨心住唯识中不缘外起。

论曰。故观行人证法界。

释曰。由观行人离外尘。但缘识住知尘无相。名证法界。

论曰。能离二相及无二。

释曰。所证法界有何相。离能取所取二相。及无人法二分别。如此法界菩萨已证。

论曰。

若离于心知无余  由此即见心非有

智人见此二不有  得住无二真法界

论曰。若离于心知无余。

释曰。由此方便令法界可证。今显此方便。知离唯识外无别有余法。

论曰。由此即见心非有。

释曰。由见所缘义非有。知能缘心亦非有。

论曰。智人见此二不有。

释曰。智人谓诸菩萨。见境及心二皆非有。

论曰。得住无二真法界。

释曰。菩萨若见二皆非有。则得住真法界。真法界者。无尘无识故言无二。离颠倒及变异二虚妄故名真。是诸法第一性故名法界。

论曰。

由无分别智慧人  恒平等行遍一切

染依稠密过聚性  遣灭如药能除毒

论曰。由无分别智慧人恒平等行遍一切。

释曰。此已见真如菩萨说名慧人。已于见道中得无分别智。此智何相。一以无退为相。不退故称恒。二以平等行为相。此智见一切法平等理。犹如虚空。于如来所说十二部修多罗三乘等法。同见一味无有差别。内外法名一切。内外诸法同一如性故名为遍。平等行显智慧体。遍一切显智慧境界。由如此无分别智菩萨。欲何所作。

论曰。染依稠密过聚性。

释曰。三种不净品名染。此染以过聚性为依止。从过聚性生故。此过聚性名稠密。以难解难破故。离如来正教。余教不能令解故言难解。离无分别智。余智不能破故言难破。一切染污法熏习种子。是过聚性体。

论曰。遣灭如药能除毒。

释曰。此性是三品不净法因。难解难破惑等熏习种子为性。由无分别智聪慧人。能遣能灭此过聚性。如阿伽陀药能除诸毒。遣约现在。灭约未来。即是菩萨尽无生智。

论曰。

佛说正法善成立  安心有根于法界

已知忆念唯分别  功德海岸智人至

论曰。佛说正法善成立。

释曰。一切三世诸佛共说此法。所说理同不相违背。故名正法。又欲显说者胜故言佛说。由所说道理胜及所得果胜故名正法。如来成立正法有三种。一立小乘。二立大乘。三立一乘。于此三中第三最胜。故名善成立。

论曰。安心有根于法界。

释曰。菩萨先已得闻思二慧。安心于如来正法中。后合观如来一切正说为境界。即是无分别智。此智名有根。得此智已余智皆灭。唯此智不可动坏。故名有根。复次于三无流根中。此智为第一。谓未知欲知根。故名有根。复次解脱有三事。一能生解脱。二能持解脱。令住不失。三能用解脱。自利利他。此解脱三事即配三无流根。此无分别智通于三处得名。自体是根。又能为他作根故名有根。此有根心安住法界中。

论曰。已知忆念唯分别。

释曰。菩萨已住有根心中。后出观时在无分别后智心中。如前入观事皆能忆念。知此忆念非实有。唯是分别。由无分别智及无分别后智。菩萨得进何位。

论曰。功德海岸智人至。

释曰。如来功德因中。有十地十波罗蜜等。果中有智德断德恩德。如此诸德唯佛一人。余人所不能得。故名为海。因果究竟名之为岸。智人即是菩萨。菩萨乘前二智。能至未曾至功德海岸。此中五偈总明众义。第一偈显道资粮。第二偈显道加行。第三偈显见道。第四偈显修道。第五偈显究竟道。

摄大乘论释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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