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藏 No. 1079 七俱胝独部法
唐 善无畏译
1卷
总摄二十五部大漫荼罗印。以二手无名指小指。相叉于内。二中指直竖相拄。二头指附二。中指第一节。二大母指捻左右手无名指中节。若有召请。二头指来去。
佛言此咒及印能灭十恶五逆一切重罪。成就一切白法功德。作此法不简在家出家。若在家人饮酒食肉有妻子不简净秽。但依我法无不成就。第一坛法。第二念诵法。第三成验法。第四广明自在法。第五天得大神足。
第一坛法
佛言若求成就先作坛法不同诸部广修供养。掘地作坛香泥涂之所建立。但以一新净未曾用者。于佛像前月十五日夜。随力供养。烧安悉香及清净水。先当静心无所思惟。然后结印诵咒。咒镜一百八遍。以囊匣盛镜常持相随。欲诵但将此镜。置于面前结印诵咒。依镜为坛即得成就。
第二念诵法
佛言欲持此法于十五日夜。清净沐浴著新净衣。面向东方半跏正坐。置镜在前。随力香华清净水诸物。先当静心绝思。然后结印印于心上。诵此咒一百八遍。持此咒时。能使短命者长命。加摩罗病尚得除差。何况余病。若不消差无有是处。
每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如是十日每于平明。清水嗽口面向东方。诵此咒一百八遍然后饮食。纵有妻子不断辛肉亦当成验。
第三成验法
每月十八日以境及以结印念诵。除十日不须对镜及以结印。但于平朝未辛肉时。诵持此咒一百八遍已。是不绝四十九日。每有善恶吉祥灾变。准提菩萨令二圣者随其人。所有善恶心之事咒七遍。洗面洒身心想作欢喜想。能令国王大臣长者生恭敬心。即欢喜如臣敬君。如父爱子心。随其所欲。乃至身命皆无所惜悉得成就。若有短命长病众生。月十五日夜晓烧安悉香。诵此真言一千遍。魔鬼失心狂走。狐擒恶鬼皆于镜中见形。教杀即杀教放即放。更不再来增寿无量。若复有人无福无相。求官无迁贫苦所逼。每十齐日常诵此咒。能令现世得转轮王位。所求官克当称遂。
若人欲行及欲作事。先当思惟准提圣者。心念此咒具满七遍。若可营为端身少顷。其身自然摇动。即知克遂及以吉庆。若身刚强向前向后。即知不遂必有灾难。若欲召四天王梵王帝释二十八部天波旬等。对镜结印头指来去。于清净处高声诵二十一遍。贤圣阎罗王鬼众。随情必至不敢前却。所有驱使随情皆得。若欲知此法成与不成。具满七依法诵咒。梦中见佛菩萨及以华果。口吐黑物复吃白物。即知成就。
第四广明自在法
佛言此陀罗尼有大势力。移须弥山及大海水。咒干枯木能生华果。若常诵持水不能溺火不能烧。毒药力兵怨病皆不能害。若知地中有宝藏物。结印诵咒具满七遍。地中伏藏自然涌出。随意所欲皆得充足。军陈贼难结印印指之。随所皆悉退散。若有卒为鬼神伤死。结印诵咒七遍。以印印心卒死重病即令却活。宅舍不安鬼神作祸。咒土四块镇之即去。若又有人六亲不和人不爱念。依法诵咒所向和合。闻名见身皆生欢喜欲不舍离。猛火之中以印指火即消灭。以印指水波浪皆静。凡所求愿无不称遂。何况更能结印齐戒依法持诵。不转肉身往四方净土。
第五天得大神足
若求长生及敕诸仙取其仙药。于古塔前及深山中。或净房内依镜为坛。具满七日或三七日。烧青莲华和安悉香。于初夜分诵咒一百八遍即当睡眠。或于梦中食仙药或摄方法。或于镜前面有五色光光中有药随意食之即成仙道。诸余功力百千万亿。说不能尽。
准提别法
先以左手头指无名指小指三指。在于掌中。以大母指。捻头指无名指小指甲上。右手亦然。相合二中指头相拄诵咒。结界印。左右二手。中指无名指向内相叉。二小指直竖。二头指相拄。二手大指各捻头指中节诵咒。
护身印。二手合掌。二头指向外相叉。大指并捻头指中节上。中指已下三指直竖合。若逢盗贼将印顶戴。先印左肩次印右。印心前印头下印眉问。此不敢侵。
治病印。二头指二中指四指。向内相叉。二无名指二小指四指。向外相拄合掌。二大指并捻头指中节。
总摄印。左右小指无名指叉入掌中。二中指直竖头相合。开著二头指少屈。二大母指压无名指。召请时头指来去。似华台坐。诵咒咒七遍。用印处两膊咽喉下眉间发际。复即此印当心诵咒一百八遍。
破天魔印。左右手四指。压大母指内掌中。急把拳拟之即是。所有恐怖处。疑有鬼魅毒龙。即作此印嗔声诵咒。
请鬼神印。右手中指压大母指按坛。以上余指皆舒如牙似。微曲头指小指来去。诵咒七遍。第三遍一切鬼神即来。
右七俱胝独部轨。昔有律师。见略题之本。言不简在家出家饮酒食肉有妻子不简净秽。谬读文以为伪文。天明中沙门亮雄者辨其谬。以具题之本为正本。其略题之本为草稿未治。沙门慧亮者。印施具题之本行世。以予视之非矣。赖瑜薄草决。秘钞问答等。引用此轨。今岁集洛北清和院。洛东智积院。河州延命寺等所藏众本。当山爱染院大宣等挍合。予亦订正。以两本俱印版。于时享和改元辛酉年仲秋月 丰山妙音轮下总持院 快道 志
一校了 慈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