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如童女想等者。西域立法出逢童女表有吉祥。又如童女齿白唇薄脚膝纤团。表此女人生子必善。异前相者生子必恶。
疏。然遮生等至决定相违者。遮彼生等定别有故。与彼定别而作违故名决定违。非是第六决定相违。决定相违改他宗法.及因喻故 有云。第六虽不改因亦得成故 详曰。不然。第一.第六二种不定更有何别。故初释正。
疏。无为无生至三种能相者。此外人难。
疏。体无起尽等者。论主答也。
疏。此难不然等者。问外言亦尔。立.不立别。何能息难 答我宗无为亦立假想。故大集经第二十云。无为之法有三种相。谓无出.无灭.无住。瑜伽八十八云。有为是无常。三有为相施设可得。与此相违应知常住无为三相 若尔何故不相应法但二十四 答举胜而谈二十四也。我既假施。汝应实立。又难彼六。我宗无为体是一无差别故无假相。汝宗灭等许体多同有为多有实相。
疏。因有亲疏者。谓六因中除能作因余五皆是因缘所摄。且同类因三性五蕴各自为因。如善识蕴望自为亲。望余四蕴名之为疏。以非识故。余互相望亲疏准此。
疏。缘法亦尔者。四缘之中除因缘外皆名为缘。且自六根望自六识名亲增上。余望六识名之为疏。不为碍故。非近生故。余准此知。
疏。正理师至是取用者。按正理论第十四意。生相未来但起功能非是作用。现取果用方是作用。作用必功能。功能非必有作用 俱舍师破。功能.作用眼目异名。何故生用但名功能。住等三种名为作用。又违娑沙评家所说。说云无有等无间缘异时取果异时与果。准彼论主。入无心定即是过去取.与果也。既过去取应名现在 正理师言。等无间缘现在顿取过去渐与者。此为不可。即无间缘异时取.与违前婆沙。
疏。何不去来法皆有功能者。此难过.未一切诸法皆有功能。不但生相及与果也。俱本有故。
疏生。非作用等者。此乃牒计成前难意。由汝本言生与果等不是作用显是功能。不言余法有功能故。又难生相无作功。作功无故名功能。余未来亦无作用。无作用故名功能。难过去法亦准此知。
疏。异灭至便非现在者。问准正理论。住.异.灭三皆能取果。起用各别。于所相法住令安住令取胜果。异即衰损令取劣果。灭即坏灭令入过去。难岂非过 答异等不能引于胜果名不取果。就一边难亦无失也。
疏婆沙第三说未来三法有作用者。按彼论云。谓一切法能于未来有作用者。总有三类。一者内法。如苦法智忍。二者外法。如月光明。三内外法。如诸生相 问苦法智忍作用云何 答即彼论云。苦法智忍能正舍异生性。谓正生时舍异生性。于正灭位能断欲界见苦所断十种随眠 释曰。言正生者即未来世。未来世舍异生性。是忍作用。余二可知。
疏。即前异不成等者。按彼论。经部破有部云。异于一法进退推微理不应有。异谓前后性相转变。非即此法可言异此。故说颂曰。即前异不成。异前非一法。是故于一法。立异终不成 释曰。异相异法。若即是前住相住法异义不成。非别法故。此乃进责。若异相法异前住相所住之法。法即非一。若住异法而有别者。有违宗过。彼许一法有住异故。此退责也。
疏。十时分位者。胎内.胎外各有五时。俱如法数。
疏。诸论唯望于前者。诸论通明一切有情。有情之名亦摄无学。无学末心更无后蕴。无后可异故言望前。
疏。亦说除彼末心者。除彼无学最后之心。对余有情亦得异后。故不相违。
论。若名句文至非实能诠者。问大乘自许他方佛土色亦能诠是异声有。因岂不犯自不定耶 答非实诠言以简彼讫故无不定。
疏。若不言法处等者。若宗但言非离所依别有实体。他许屈曲离所依色别有实体。故阙所立。若言法处。他亦不许色上屈曲在于法处。故喻无过。
疏。不可难言戒体但依思等者。外难意云。长等但依色。即令别处收。无表唯依思。应不同处摄。答意云。无表现与思同法处。何得难令不同处耶。此即且据同处答他不离他责。他责之曰。长.短亦尔。现同处故。何得难令别处耶。由此次下当正解也 有云。现行是意境。能依是意境。故同法处收 详曰。定道无表理容可然。别脱无表如何依现。又若意境即同法处。色等屈曲自亦意境。应唯法处。故知非也。
论。此应如彼声等者。疏有两意。初立量破。而言此者此小内声。彼亦彼小弦管声也。次云又若语声等者。此言此自内屈曲声。彼即彼外内生名声。然疏中量与前外量作有法差别。思可知也。
疏。但如汝化身语二业等者。意如灯释 问既许能诠成语业不 答大乘语业实体唯思。若据假业。纵离质声名业无失。故佛地论第七说云化身语业各有三种。谓自他身.非身相应。意业唯二。谓自他身。无非身也非身谓非情。若心相应非非情故。故但二种 问小乘化语得为业不 答若依有部。即质化语能生名等。是语业性。若离质化。依婆沙意而有两释 一云化语性是语业。由心发故。虽离质化无执受生。然属有情非外器摄。故风轮等外器音声。与此相违不能诠也。弦管等声类亦如是亦无诠表。有歌曲等似名非真。许是语声。由风气等所引发故。虽名语声仍外器摄。无名非业。不成就故 二云虽是能诠然无实名。所有诠表似名非实。如镜中火似火非真。性亦非业。又不成就。以无执受大种生故。诸论据似说有情名。依即质化说成化语。
疏。今大乘因俱等者。按对法第一云。因受大种者。谓语等声。因不受大种者。谓树等声。因俱者。谓手鼓等声 释曰。因谓所以。受谓执受。省故言受。即内大种所引之声有情数摄。因不受声翻前可知。由内外缘所引之声名为俱也。二增上缘发生一声。然有宗不许。故显宗论云。无一声性以有执受.及无执受大种为因。二四大种各别果故。虽二大种有相扣击而俱为因各别发声。据自依处不成三体。虽有手鼓相击为因发生二声。而相映夺随取一种。相别难知。是故声处唯有二种。今依大乘。不取小义。
疏。如林声说法亦得有善等者。在佛化者而是善收。所余不尔。以佛色.声皆唯善故 有义设非是化。有情胜业所感外器有如是声。能诠诸法同弦管声。亦无有失 详曰。经中唯言是佛化作。弦管等声要人吹扣。无教不例故难依也。
疏。以语与名不即离等者。此遮伏难难云我名离语汝不许之。既不许离汝应即语。故有斯答。
疏。天所爱等者。略有二释 一天属能爱。爱属所爱。所爱名天天之爱故。依主释 二天之与爱并属能爱。今者所爱得天爱名。即有财释。如毗伽罗论而明此事。即枢要中所说是也。
疏。文者彰义等者。名.句二种为彰为显。显彰自性差别义故。文为所依从能依说称为彰显 有说文体即名彰显。以能诠彼名.句二故。能诠即是彰显义也 详曰。疏释为正。有所凭故。故瑜伽论五十二云。若唯依文俱可了达音韵而已。不能了达所有事义。若依止名便能了达彼彼诸法自性.自相。亦了音韵。不能了达深广差别。若依止句当知一切皆能了达。俱舍第五云。[褒-保 可].阿等字非能诠表。顺正理论七十六云。文谓不.能亲目于义。但与名.句为诠义依。此等诸论言文不能了达事义能诠于法。云何名显。若名能显。云何不能了事义耶。故疏释善 若尔何故五十二云于一切所知所诠事中。极略想是文。若中是名。若广是句 答由能为依助彼名.句令成诠表。远有诠义。诠义疏微名之为略。非亲所诠小名为略 今又释云。若言能诠唯名.句二。若言能显通名.句.文。文能显彼音韵差别名.句二故。故五十二云。若唯依文。但可了达音韵而已。显扬十二云。显发名.句故谓之文。对法第二云。此言文者能彰彼二故。又此名显能显义故。义者所以。文是能显声之音韵之所以也。
疏。自相共相体非是遍者。此之二相互不相遍名非遍也。
疏。自性差别体即遍通者。此二俱遍自相.共相。故名为遍也。
疏。今不同彼等者。今此论言名诠自性。不同余教现量所证诸法自体之自性也。疏云诸法至唯现量证。即举所证之自性体。
疏。若尔一切法皆不可言等者。问与次问答何有别耶 答前粗后微。故二别也。细思可悟。
疏。又唯五根五尘心心法得者。根.尘自相名皆不得。故唯心得。佛果八识悉皆得之。因中第八得二自相。五识但得五尘自相。六五同缘得尘自相。定中意识亦得五根。余即不尔 问五根照境。五境自相根何不得 答现量之心名得自相。根非现量故不得彼 若尔何故显扬论云问如是现量谁所有。答色根现量等。准彼答词。即五根体亦名现量。今何言非 答彼文意举心之根.境。以为能有现量之心而言现量。现量之体实唯心法。
疏。不得共相之别义者。即共相差别义。差别之义句所得故 问此名.句二所诠自.共。与现.比量所缘何别 答有同.别。且比量心而有同者。通缘彼二。若不尔者。如何得言闻谓比量。比量据此得缘彼二。而言别者。于自.共相为欲了知。心相.行解实比余法。方名比量所取共相。现量望彼而言同者。但言名.句诠于色.声常.无常等。此自.共相现量亦缘而言别者。名.句所诠但依心变无实体性。唯共相转。现量带诠。彼之二相总名自相。又现量心寻彼名言所诠之法。虽不定计名属义等。而作行解亦与彼同。声不及处智不转故。佛知彼无以遍缘故。亦与彼同。除前诸义。若五.八识在于因位相。正义有体。定所带相通有无体。名.句所诠共相无故。故与彼别 问名.句所诠心变无体唯共相转。比量亦尔。二能变心.及二所缘竟何别耶 答句等所诠该于一切自类之法名为共相。比量所缘通于异类名为共相。如所作因通声.瓶故。比量之心立一种类贯比余法。寻句等心即不如是。故有差别 若尔寻句等智何量所收 答定心缘名现量所收。寻名横计即是遍计。非量所摄。若不横计虽不作意。贯于余法亦比量摄。不尔此心是何摄耶。更思 问名.句所诠与经所说二相何别 答经依法体。名.句所诠想心安立 问何故不取缘名等智所有相分为共相等。但取行解心变者耶 答所变相分不通余类不得名共。行解通余故名共相 问此寻名智既依共相。其相体无。如何得有名言熏习能生本体 答寻名言智相分非无。顺行解心能生本体。但于相上作青黄等.色声等解。解心所缘此之共相体性是无。于自相上增益此故。更有问答。如章具辨。
疏。未了有名等者。略有二释 一云由未能了法自相故不得有名。文巧略也。余准此释 二云虽有多字。犹未能了法之自性故须有名。有句准此。此明立彼名.句.文三。不取于颂之所以也。故下结云不别说颂。后解胜也 问依字有名.句。三皆不相应。依句颂方成。颂不相应摄 答有二释。一如疏辨。二云字成名.句等。言势相续不相应。颂虽以句成。言势间隔非彼摄。
疏。虽二自相互不相离等者。即是法.词二无碍体。体唯是惠。所对有别。体非异也。
疏。词对机等者。且如如来能以一音起一切声以应物机。
疏。耳闻已等者。此约闻法行相分二。非声.名等有二别体 或可。非体有异之言。显前法.词二无碍解。
论。诸余佛土至立三故者。维摩等经是为证也 问按彼经云。我土如来无文字说。但以众香合诸天人入律行等。此乃香上不立名等何得为证 答对于此土音声屈曲所立名字。言彼土无。不说彼香无文名等 问香上名等行相云何 答因香差别悟法自性差别等故。犹声屈曲解法等也 问思等如何依立名等 答由依思等了法性等假立名等 若尔彼土佛说法不 答亦说法 问如何表示令他得解而名说耶 答由能说者思上名等。令应化机思数等上名等得起名之为说。夫说法者本令他解。思等为缘他因解起名说何失 问岂彼众生总得他心。又下如何能知上意 答世界既差。总得何失。上加于下下解无违 问此方亦有见色。闻香自思解义。应依思等立名.句.文 答有二释。一依多分。二云由曾闻声先解名等。后见色等于义解生。忆念先时名.句等故 问此依香等解。云忆教依声。他解籍香生。同忆香非教 答要先闻声见色生解。虽见色解教依声。闻香生解不由声故。许名等依香等 前解为胜。此依色等立名.句等。而无教遮复不违理 问声内勤勇发。名等可即声。香待外方生。名等应非有 答内香亦勤发。如声得有名。外香同水林。名有何违理。由闻香等得生解故 若尔亦依所诠生悟。应亦依彼立于名等 答由因能诠所诠方解。故名.句等不依所诠 问经言依香以为佛事。即依香等立文.名.句。经亦说言或有佛土寂寞无言。或但虚空而为佛事。岂即依彼无言说等立名.句耶。
答立名何失。如依思等即其事也。无依声言名无言也。亦不违理 问既不依声而立名等。应无声.耳 答此土不依香等名教。香等不无。故彼声.耳亦复得有。
疏。发身语多法立等者。且据所发以辨于多。理对所防名多亦得。
疏。命根等者。所持有六。能持之命而得多名。此乃正答前外难也。无表依多。所依身.语色.声处收能依无表故法处摄。命根亦尔。名等类然。长等不然。故同色处。
疏。有义至法处摄者。若尔外言。我亦如是何理偏责 详曰。据实依思以立无表。但是一法。此释无违。若指他难而依所发以明无表。前释为胜。
疏。余十种法等者。大乘不相应有二十四。明十四讫。余之十种准上应知。故指不说。
论。有执随眠等者。按宗轮论。大众部等云。随眠非心。非心所法。亦无所缘。随眠异缠。与心不相应 问计意云何 答彼意说云。随眠即是贪等。随眠亦有十种。若无心位及起善时。由有随眠名异生等。若是心所无心等位既无诸染。应名圣者。若彼位有。何名无心.及善心等。由此计为心不相应。
疏。此义最心粗者。此萨婆多所以名粗。若缠是现行。现行缠与随眠之义而不相应。言随眠者随逐有情眠伏不起。若现行缠不相续故。非眠伏故。故与随眠名之及义。皆不相应 问何知有部随眠是现 答按俱舍论第十九云。毗婆沙师作如是说。欲贪等体即是随眠 又云。阿毗达摩依实相说。即诸烦恼说名随眠。故本论说欲贪随眠三根相应。既曰相应。明知现也 有义问云。大乘既以染污种子为随眠性。外亦难云。汝宗惑种应非随眠。名贪等故。如现贪等。答我宗随眠但可说为贪等种子。不名贪等。故因不成。若尔于我此理非无。但可说为贪等随眠。不名贪等。论主所立因亦不成。此难应思 详曰。名贪等因。破彼随眠非不相应。而不障彼是随眠摄。何以此因反难染种不名随眠。深乖论旨。若言设防大众部等为此难者。亦不应言我宗随眠不名贪等。所以者何。如十八界种随其现名十八界。贪等随眠何即不尔。又若随眠不名贪等贪等随眠应非贪等。若许尔者。此随眠等何法摄耶。故为不可。今与彼因作相违决定 我宗染种。定是随眠名为贪等。无所缘故。如汝随眠对大众等便无过也。他若救言。我亦尔者应诘彼云。不障随眠但不许汝不相应摄。又直责云。我宗染种名贪等。随现贪等心所收。汝宗随眠贪等名不相应中云何摄。
论。执别有余等者。按成业论。叙正量部说无表惑是不相应云。有说此法名不失坏。由此法故能得当来爱.非爱果。意业亦尔。许有此法。若不尔者余心起时此便断灭。心相续中.若不引起如是别法。云何能得当来世果。是故定应许有此法。此法实有。心不相应行蕴所摄。余如疏明。
论。一现所知法者。有义非说色等是现量境名现所知。若言心等他心智境。如何下说世共了知。他心智境非世知故。又约他心名现所知。眼等应是现所知摄。佛心现量缘眼等故。故知但是世间共了名现知也 详曰。若世共了名现所知。何事分三。三岂世人而不了知。现见世呼眼.耳等故。若言不知眼等体相名非了者。心等体相世岂了乎。瓶等现知。何须别说。故知论云现所知者。据世间中容有而谈。非约一切。以他心智世有得故。五根世间必无现得。第八虽缘非极成义故不依说。由斯三类义有不同故别开也。故从本疏。
论。或色心等所显性故者。色.心相显四句分别。一以色显色。二以色显心。并如疏迷。三以心显心。谓他心智。四以心显色。谓心缘色 问无为云何色.心显耶 答有义虚空无为通色.心显。佛地论说。五蕴无处显虚空故。又心缘空故名心显。择灭无为若依能证唯心所显。若依离缚.自性断者。亦唯心显。以简择心断染显故。通说三断是色.心显。由断五蕴而证得故。或唯心显。若非择灭通色.心显。色.心缘开而显得故。不动.想受唯心所显。其义可知。今此通显诸无为因故。总说言或色.心等所显性也 问若所知因以破彼者。他亦以此因破大乘云。汝真如等。非不离识无为自性。所知性故。如色.心等。此量亦应成真能破 答宗相扶过。大乘无为与心.色等而非即.离。今难非离故为过也 若尔他改宗。云非不即离识无为之性。复如何通 答亦犯相扶。心言路寂而非有.无及即.离等。遮定即.离言不即.离。
疏。由第三转上依主释者。第三转者名为由声。亦名具声。由智惠力断惑所显故属由声。更有余义。如因明钞。
疏。非择力所得亦尔者。亦是第三依主释也 问第三由声。今言非由何得同耶 答虽不由智。然由缘阙无为方显。故第三放。
疏。其虚空不动等者。有义不能碍物名之为虚。无色等故说之为空。虚即是空。持业释 详曰。离诸障碍名为虚空。不能碍物。无色等者。皆离障义。义既无别。何成持业。
论。虚空容受色等法故者。若法内外皆有虚空名遍名空。但法外有不名容遍。既能合法各有虚空。空随能合体应非一 问若能合法便难成多。岂不自教而见违耶。故佛地经云。譬如虚空虽遍诸色种种相中。而不可说有种种相。体唯一味。如来法界亦复如是。解深密经意亦同之 答大乘虚空性非是有。无质碍处假名虚空。无法无碍故遍诸色。虽遍色中无性不改。体性无差云唯一味 问下明虚空依如.识立。云何可说性是无耶 答彼经但据无质碍处即名虚空 何以验焉 答经以虚空喻净法界。若取依如所立虚空。能所喻法便无异矣。取依识变。识变有为。不可为喻。故彼经云。如虚空中种种色相现生.现灭。而此虚空无生无灭。如是如来净法界中诸知变化利众生事现生.现灭而净法界无生灭。故知不取依识变者。
论。诸法应互相遍者。问难意云何 答彼执空一而与法合。前难虚空随能合法体应成多。今责能合随所合空体应成一。若更互遍可名体一。若不遍者何名一耶。应作量云。彼法。应遍此法。执彼此法体是一故。彼应如此。亦同二十唯识难无次行等量。
疏。谓变空作无色等碍者。无色等法障碍之相。
疏。有漏一识因等者。如义灯明 有云有漏一识者唯第六识。因无漏二识者妙观.平等。对究竟果名为因也。果无漏三智者唯是佛位。故名为果 详曰。虽理亦通。法师既为入室之徒。故依灯正。
论。此所现相假说为常等者。按显扬论第十八云。虚空无为者。由心所变境相相似故立为常。非缘彼心。缘彼境界有时变异故 问识变无为别熏种耶 答独影从见不别熏种。广如灯辨 有义别熏。论自说云随分别有虚空等相。数习力故心等生时。似虚空等无为相现。故知别熏成种子也。此缘生相实是有为。生灭之法前后相似。似一常等说为无为不生灭故。故名为假 详曰 虽言数习心生似空。而说不言别熏种也。广如灯破。
疏。大众部等九无为者。初之三种体皆一物。显有分位非体成多。次空等四即四无色所依之处。别有无为是灭所摄。要得此灭依之方生彼。能依细五蕴自是无常。所依四无色而是常住 问色界何无 答以蕴非细界非极胜。能依心等能缘上下无隔碍故。无色不然。心不缘下。既有隔碍。别有无为为所依也。缘起支性谓生死法。定无明后方生行等。定行等前有无明等。此理是一。性常决定。其无明等是有为摄。理是无为。由此生死有别理故能为碍穷。故先无明后行等起。一切圣道性能离染。理常是一。某八差别自是生灭。理是无为。由有别理能为碍穷。故道决定次第差别能离苦等。据实一切圣道皆然。此中举胜且言八道。
疏。化地部九无为者。择灭等三三体各一。定障名动是散动也。由断此动而得无为名为不动。善等真如三体各一。性皆是善。道支.缘起同大众部。
疏。三灭中立无常灭等者。谓择.非择.无常灭名为三灭。无常灭者。有为相中灭相是也。非唯择灭.非择灭二名为无为。即此灭相亦无为摄。由此无为有势力故令法迁谢。若不尔者能相.所相俱是有为。云何能相令所相灭。故知灭相是无为。如婆沙三十八明 又按智度论四十二云。灭有三种。谓知缘灭.非智缘灭.无常灭。不说无常灭是无为也。大小乘异也。
疏。约诠约理等者。诠谓诠显。能显于法并名为诠。非唯名等独名诠也。三性不同。理从于诠故分三种。谈理是一。但名真如。
疏。无别释名者。但言无为不成六释。无别合故。若言虚空无为等。皆成持业。并如前疏 有义其想受灭灭属想受。是持业释。想受灭无为即依主释。灭若无为想受之灭。即依主释。想受灭无为即持业释。依又动地得无为故。不动无为亦依主释 详曰疏释为本。理既不乖。有义亦得。
疏。即依假体皆可说假者。依识所变立此八种。八种皆假。
疏。实亦可然者。若依法性而皆实。
疏。不障一法得多无为者。略有三释 一云且如一贪九品不同。断此一贪证九无为。无为无品。约所断说故名为多 二云释外难。外难意云。断想受等已得择灭。何故望此复名不动无为等耶。不障此一想受等灭。而能证得择灭.不动多无为也 三云举断一贪得多无为。证受等断而立择灭。亦得不动多无为也。后释为胜。
疏。无自言相违者。前有法言能取彼觉。后法复言亦不缘彼。既言能取何不缘彼。既不缘彼何名能取。故成相违。量标汝言故无斯咎。
疏。无违宗者。有法宗言能取彼色。彼心外色。心外色法自宗非有。复非心取。今言取彼故违自宗。宗置汝言亦无失矣。
疏。二障三住过者。有本言通乃写误也。过谓过失。二障之失历三住也。
疏。有唯法执种子者。如罗汉所起法执。如灯具明也。
疏。又俱所变等者。变似我时必变似法。变似法时未必有我。言亦尔者。亦前二执。
论。缘识所变蕴处界等者。问既云所变。八识几是能变识耶 传有三释 一云唯除第六显余七识。第六所变即亲所缘。下文别说起自心相执为法故 二云通八。虽第六变是亲所缘。初文通说。下方别说亲所缘缘故亦无失 三云唯显第六意识。由是即说唯亲所缘。既是亲缘故蕴.处.界唯是有漏。同前取蕴。但开合异 有义断云。言识所变即亲所缘。如何复言起自心相。由此但依疏解为正。
疏。又我唯总执故者。执总聚法以为我也 问别计五蕴亦为其我。何得名总 答虽别计蕴亦得总名。且如色蕴含根.境等。不同处.界。名总无失 有云。且举总执。据实有别 详曰。此非善释。失疏本意。若一一蕴皆别别计。乃分别我非俱生计故。
疏。然上座部等者。按婆沙论第九云。或复有执。心.心所法能了相应。如法密部。彼作是说。惠等能了相应受等。有部破云。问何缘不知相应诸法答同一所缘俱时转故。谓一有情心.心所法于一境界俱时而转.理无展转互相缘义。譬如多人集在一处。或同观下。或共观空。现必不能互相见面。心.心所法亦复如是。若智能知相应受者。彼受为能缘自体不。若缘自体。则有前说缘自心过。若不能缘。则心.心所应俱时起不同所缘。勿有此失故不能知相应诸法。
疏。化地部说缘共有法者。按婆沙第九云。或复有执。心.心所法能了俱有。如化地部。彼作是说。惠有二种俱时而生。一相应。二不相应。相应惠知不相应者。不相应知相应 详曰。释相应等具辨如灯。疑共字错。共字滥俱。写者草误 或俱与共义意相似。疏取意谈而非错也 有部破云。问何缘不知俱有诸法。答极相近故。如筹沾取安膳那药置于眼中。极相近故眼不能见。此亦如是。
疏。西方说惠俱五蕴等者。按婆沙第九云。西方诸师作如是说。与惠俱生诸蕴相续。自身摄者是俱有法。有部难云。若尔眼识应不能取自身诸色。余识亦尔。彼作是说。五识能取自身中境。意识不能。有部难云。若尔意识应不能取一切境界。便为非理。有部自云。此随转色及此随转不相应行名俱有法 详曰。化地西方二义。大同。
疏。云五识依色根等者。释五识缘俱色所以。
疏。设佛镜智等者。问凡夫自证亦各自知。应名为佛 答佛一刹那知余一切.及自相应。凡夫不尔。不名为佛。
疏。见分之境心等必同者。此会违也。谓有难云。心.心所等各缘自见。自见既别。如何王.所名同所缘。故有斯答。
疏。然一一自证等者。且同时心除受以外与余心所缘受见时。受自证分亦缘自见名同所缘。不要受见与余见分同缘受见方名同缘。缘余心所亦复如是。
疏。自缘妨至第二释者。前虽多解后解为胜。故指第二。
论。有作是难等者。有说唯叙外道难也。有义兼叙小乘之人。若不尔者。下通难中云何说言又假必依真事立者。理必不然。此牒于谁。既有后牒。明前有难 详曰。有义为胜。犊子等部许有我故。余无我者与有我计合而言也。疏中但云此[口*大]世难。不言唯故意亦通也。
疏。无所说义假法者。牒所无假。前择由假说我法中疏有两判。一假我法乃属于说。但假言说以为我法。二假我法不在于言。以所说为。今非第二。
疏。其体似法亦不成者。正难似无。
疏。似无依故者。释所以也。汝宗说似依于假立。所依假无。能依之似故亦不有。
疏。即义依体假者。此结依于义依体假而为难矣。
疏。又所变之似既无等者。由无真故。故似无也。
疏。能说之假不有者。有所变似依之立假。由似既无故假不立。言能说假即前第一假我.假法但依说立。名为能说。
疏。即有体强设假者。结依有体强设假难。
疏。世间我法标宗说无者。论主标宗无世我法。所以外人但难圣教。
论。彼难非理者。详曰。科判具疏。又今助科总分为二 一彼难非理至前已破故。总非小乘及以外道 二依类等下。别破二计。犊子等计既许有我。故作此科亦应无失。
论。依类至俱不成者。问假依类.实。外意何耶 答彼云。假者依似.共立。类有似.共。如言人类。由人相似方得类名。人业大同名为共法。由类有此似.及共法故假依类。又实句火内外皆有。人身内火似身外火。设与外火同有猛赤。亦有似.共故假依实。即人身中有斯类.实。故依类.实说人似火 又依宗计。凡诸假说皆依类.实二句所摄。非唯假火。
论。依类假说理且不成者。下别破类.实。破类.实中皆指似.共。有义初破依类似事不成。后破依实共法不成。文自明说。然诸师说。依类依实。皆通破彼似事.共法。此定非理者 详曰。双破定然。非非理也。论破类云。若无共德而假说彼等。破依实云。若谓人.火德相似故等。此即如次破共.似法。何言非理。若言如次举无共.似以破似.共。理亦不然。文既明言彼无共.似。何故不得名破共.似。故应从前双破为正。
论。人类猛等现见亦有互相离者。具辨如疏 问外救意云。说猛赤人而似于火。此人人类与赤等德不相离故。不说一切人类猛等皆不相离皆似于火。何故诸德并以贫富先后事等。以辨相离。而为难耶 答有云。人起嗔时面赤心急假说为火。彼若欢喜面白心缓。虽无猛赤。曾起猛赤亦说似火。虽与德离犹说似火。故不得言不相离故方假说也。此亦不然。言人似火。皆依于现不约曾言。若据曾言不息他救。救云汝依曾有名为假者。我据有体名不相离说之为假。斯亦何失。故知不可 详曰。纵急赤人人类与德有离.不离。内德不离。外火猛德与类互离。论据外德云互相离。而言亦者以外离德。亦内不离猛赤之德。彼若救云依内德者。理亦不然。有内无外便无共法。无共法故过同于前。故论不说。
疏。此总结非皆有比量者。前二破中皆有其量。今略言之。破初量云。汝言类句。定不依之立于假火。无共德故。犹如水等 破第二量。宗同于前。因云猛赤等德有互离故。犹如水等。更思。
论。说火在人不在德故者。问外人但云。由人与火德相似故说人为火。不言其火而在于德。若难彼云火不在德。岂不相扶 详曰。诸德云云。广如余辨。理皆难究 今助一释。若谓人火德相似下应有难.救。而难彼云。若据相似而假说者。即应说人猛赤等德而似火德。不应说人似火也。以人与火不相似故。他救云尔实以人上赤急等法以类火故。言人似火举人取德。故次难云。说火在人不在德也。世间说彼似火之言但目于人。不属人上猛赤等德。论文隐括而不具言。
疏。德是实家德可依假说者。此设纵也。德是实德。而依于德假说火者。可许其假而依于实。
疏。今不在德等者。世间但说火在于人。人非实德。如何乃言假依实耶。
疏。此即便依假人说实火者。假合名人。火是实法。即是依假而立实火。不是依实立假火也。便违本计。
疏。既说火在人等者。世说假火既在于人。即由人似名为假火。非由德似。既依于人立于假火。人非是实。云何得言假依实立。
疏。此中有救等者。外为难云。火有猛赤火名真火。人有猛等似彼名假。谁言其火而依于德。乃复难言火不在德。应诘彼云。人.火猛赤所依各异。既无共德依何说假。无共假说过如前说。以此等难前已具明故不举也 问外若救云。共谓相似。如汝大乘识变外器。虽各不同相似名共。不说一物贯于二处方名为共 答略为三释 一云火有猛德。人无其德。以人非是实句摄故。如何得言有于共法而假说耶。若言人聚.火聚二中有德相似名为共者。亦为不可。非唯依实一聚之中。通诸法故 二云以似名共。共.似无别。即依二法而立于假。云何前云依三法立。故救非理。
疏。以破小乘伏难者。小乘虽立真等三种。文不显说故云伏也。此据前难无小乘说。
疏。小乘等自辨真事等者。不通外道名为自也。虽小乘等而非一类。总皆内法。名自无失。
疏。或是外道等者。地坚火热。如是一切诸法自相名为共许。虽是共许假亦不依此等而立。
疏。非谓共许张人身等者。此释量就他宗所以。以大乘宗不许多法成其自相。众多法成但和合假。
疏。现觉如梦等者。萨婆多等许识外境。故为难云。若无外境宁有此觉我今现证如是境耶。为答彼难故有此颂 言现觉者。作证色等行解之心 如梦等者。此举喻也。梦中亦言我见色等。色等之境离心外无。非梦现觉。境亦如是 见及境已无者。正申难意。此师六识不许并起。眼等五识随一现缘。而不分别我今现见。后现作解是第六识。前现量境及现量心并已落谢。宁许有现量者。起现觉时既无现识。能见亦无。如何此时许有现量证外境有。
疏。若说共相唯有观心者。大乘共相体性是无。唯观心中作共相解。约此行解名为共相。具如灯辨。
论。亦非离此至为假所依者。具如枢要。有义谓通外难。外难云。若言诠法不得自相。如何唤火便得火等。故此通云。谓假智诠虽不得自相。亦非离此自相之外。有别方便施设自相为假所依。由诠火名无始串习。依火自相不依于水。假智随名但缘于火。且如假名诠法自相。虽不称实要杖所诠自相施设。假智亦尔。不离自相假智生故。问此即假说必依于真。如何破他。答虽依自相不称所依。故不可说假必依真。若尔外言我亦如是。虽假依真亦不说言而称真故。答汝之真事许识外有。如前广破。我但识变何得相例 详曰。非无其理。然依论意本解为正。故论前云假智诠不得自相。此文即云亦非离此。若非智诠此此谁。又若自相。如何自相施设自相。又施设者。巧便安立所以之义。以彼自相安立自相为假所依义疏且昧。又虽识变不变有别。而假依真有相滥失。故今不依。
疏。假智及诠至说为假故者。假智所变.假诠所诠。与法自相而相似故。故说智诠而为假也。
疏。故智相非所依者。非假智诠亲所依也。非是不许为疏所依。
疏。然缘自性色及诠故者。缘自性色诠自性色。
疏。不闻声起比智者。不能依声而起比智。云不闻声。非是婴儿全不闻声。
疏。此鼠前生为猫食等者。问前为人等后死为鼠。见鸱等类应不惊走 答由前前生曾作鼠故。或在人中曾闻见故。故亦惊也 问鼠等岂皆得宿命智知彼食已 答义意如此。非必鼠等作此等心方惊走也。但为俱生而保养命故。
疏。心心所法此是谁缘者。根.尘.种等是心所缘。心知自相此能缘心谁之所缘。谁能缘此心之自相。
疏。若言他心智能缘至如余散心者。问他心智者即通所收。何名为散。答且他心智略有三类 一谓如来.八地已去菩萨所得定通无别 二者二乘.七地已还菩萨所得.及凡夫人修得之者。依定而起。然非即定复不同散 三者报得。此唯散心。若依定起名为证量。报得不尔。以他心聚有非证量故言非证非谓一切。他心证量义即不遍。若自证分证量义备。故遣他心而取自证。
疏。安惠谓佛他心智缘者。问此师何故不取自证为能知耶 答安惠见分遍计无体而非是心。心即自证故不自知。但佛他心了诸心也。
疏。依他有法谓一色等者。非说共相是依他性有体之法。意明共相由杖有体法上而起名依有法。
疏。及于此中至此相是无者。能遍计心所增之相。同于共相体亦是无。故云及也。
疏。心变共相外必有体者。外谓本质。
疏。乃至缘我等者。问即蕴计我可言实合名必有体。离蕴计我何为外体 答亦依名教而起计故亦名有也。
疏。或别缘等者。虽不有质。然相不无及杖言教。亦得名为有合缘也。
疏。又解即共相别缘等者。问前言共相但是观心无别体性。此何复言亦依他耶 答遍通诸法名为共相。此实观心行解安布。今谈此心所缘之法是相依他。不尔此心缘何为境。然此相分实不通余。但是观心作通余解。由是前后亦不相违。更有多妨如灯具明。
疏。应不能缘二三谛等者。二二三三乃至四合以缘谛也。故置等言。此即坏缘四谛观也。
疏。如佛地三解者。如枢要引。疏下亦明。
疏。此非安惠文者。经颂所言识所变者即见.相分。其体非无。安惠二分体即不有。所以知非。并结长行亦非安惠。
论。多异熟性故者。有义应作四句。有异熟非多。谓六识中业所感者。有间断故不名为多。有多非异熟。谓第七识有覆性故。俱非即是六识之中非业招者。俱句第八。遮余三句故说多言。
疏。宽狭何事遮不说者。纵令宽狭有何违事遮不说之。
疏。此中意说等者。问何意须约熏习之位便取异熟 答由前外难若无实我。云何世间及诸圣教说有我法。前答彼云。我法熏习诸识生时变似我法。为此故取熏习识位。
论。了境相粗故者。有义应作四句。有了境非相粗 第七.八识。有相粗非了境。六识心所。有俱非谓七.八心所。有俱句。第六心王。亦了亦粗故。
疏。六不共义者。简七.八也。前之五义皆对佛果缘于细境六识明也。
疏。此名唯望现果为名者。因能变名唯对所生现行果说。
疏。此种及现行所引生故者。释种得名果变所以。
疏。不以等流所变等者。即此习气有因有果。论中但举习气之因以彰其体。不举其果而辨体也。
疏。义显所生等者。释论举因不说果意 问本意欲明所生之果通八识等。何不举果直以明之。而乃举因方便显耶 答若举其因。显此习气亦有因生。并显所生通八识等。复能显自亦能为因。若直举果。恐疑习气不从因得。为含多义故举其因。异熟习气亦准此知。
疏。流谓流类者。有说。等谓相似。已显类同。所言流者是流住义。果从因起。因所流故名之为流。等之流故。亦依主释 或所生果与因相似名之为等。从彼所起名之为流。此等即流。持业释也。故论说云由果似因名等流故。
疏。举因能熏者。二习气因体是能熏。名因能熏。能熏即因。
疏。不说我见熏习等者。问异熟习气岂异等流习气外有而别说耶 答善.恶种子生自现种名为等流。有余缘助感后异熟即名异熟。虽体无异有别胜能故开为二。我见熏习方此不如故不可说。由此异熟必是等流。自有等流不名异熟。即无记种.及彼善.恶不招果者。
疏。三界具几等者。欲界等流具有三性。异熟二性。上二界中等流二性。异熟唯一。无不善故。
疏。未知生何等者。即论说云。八识生者。答生何也。为因缘者。答如何生。名等流者。答起何果。下异熟果亦准此知。
疏。余法亦尔者。第八心所名余法也。
疏。若尔即真异熟等者。问按彼论云。阿赖耶识相应受。于一切时唯是不苦不乐。唯是异熟生。不言识体亦异熟生。言异熟生岂不乖彼 答相应之受既异熟生。识从于彼必定同也。故论不言。
疏。今五义中取第一者。问准前所明总有六义云何言五 答意明异熟对异熟生。六中第三非异熟生复非异熟。所以除之但云五义。
疏。今明圆成性者。略为二释。一大段第二广明相性。对前略标名为今也 二今字错应为不字。明彼初标一颂半中不说圆成。前释为胜。
疏。初略解三后广分别者。有义初略说三相。后广解因相。疏说后文广解三相此定非理。下文自说一切种相应更分别。不言应更广三相故 详曰。以彼总声于别而转。圣教明许种相即是三中一故。亦何有违。
论。谓杂染互为缘等者。问若能藏故即名赖耶。僧佉真性应赖耶体。许能藏故 答彼能所藏无有异故不名赖耶。故摄大乘第一等云。非如大等显了法性藏最胜中。阿赖耶识摄藏诸法亦复如是 释彼计冥性有最胜能名藏最胜。大等诸法果相显著名了法性。若未变时藏在冥性不异冥性。若已变异亦复不离。冥性为因大等为果。因果同体以明摄藏。今立赖耶摄藏因果。而非即异故不同彼 又能所藏传有三释。一云现行第八与所持种互为二藏。谓现持种。种名所藏。现名能藏。种生现识。识名所藏。种是能藏 二云现初能变与诸转识互为缘起名能所藏。本识为因七识是果。七识为因本识是果。所藏为因能藏为果 三云以种望现能熏七识名能所藏。从七识生能生彼故 有义断云。然今论意依第二说。论主下释达磨经云。此颂意说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互为因果。故但应说以现望现名能所藏说为因果。复破疏云。言能藏者但取现识能持种义。此即不然。论说能藏显是因性。不可现识与所持种为因缘故。下说现识能持种故名因相者。由能所持体不异故。能生诸法。说现望现名之为因。非说能持望所持种名为因也。又能所藏皆通种.现。无别体故 详曰。虽有此断理亦难凭。现望于现因缘岂立。现不亲能生于现故。若言非因由有其力与因名者。现望于种何不许耶。岂现望种无有力乎。又疏后解因相之中。自断三相皆通种.现。自既目击何事斥耶。余多分别具如灯辨 问无漏净种亦依第八。现净因生复熏成种。第八望之何非二藏独言杂染 答能摄为因。所摄为果。非能所治得为因果。故不取之 若尔赖耶应非净依 答是增上缘。为依不爽 问余有漏识除生第八余有漏种非八因果何名二藏 答诸有漏种本识性同。无别体故。转识与八互得为缘。俱有漏故故不相例。
疏。又离二无总等者。问二释何别 答前约因果。后据体义。故分二释 问前总自体离因果无。何故第二方言离二无别总耶 答克实二释皆悉别外而无有总。约问分二。与后显前亦无有失。
疏。然果种狭者。种为果相。果相种狭。唯业所招方名为果。即是第八亲名言种是果种体。言唯业果释所以也。
疏。经部计色根中有心心所等者。按瑜伽论五十一。依经部义立因缘云。复次若诸色根.及自大种。非心.心所种子所随遂者。入灭尽定。入无想定。生无想天。后时不应识等更生。然必更生。是故当知心.心所法种子随逐色根。以此为缘彼得更生。复次若诸识非色种子所随逐者。生无色界异生。从彼寿尽业尽没已还生下时。色无种子应不更生。然必更生。是故当知诸色种子随逐于识。以此为缘色法更生。
疏。现行望种非者。非俱有因 问现行望彼所熏之种何非俱因 答望生现种不望现行所熏之种。又明第八。第八不熏故望种非。不辨余识故无过矣。
疏。如小四相者。小望本法但是但有而非是因。同现望种故引为喻。
疏。今于能作因中辨持种者。持种因义六因之中能作因摄。能作宽故。
疏。又亦为清净种者。此识能为清净种依名清净种。
疏。以自证分但有三义者。因.果.体三名为三义。
论。一切种相应更分别者。问异熟习气为因相不。若是如何说生自果。不是如何果名异熟 答传有二释。一云因相。论举亲生影显业种。二云但取等流习气。故今此云亲生自果。异熟因果依别义说 详曰观论之意后释为胜。寻论可悉。
论。体用因果理应尔者。摄论唯望体用明之。瑜伽但据因果以辨。此论兼之 摄论本云。何赖耶识中诸杂染品法种子。为别异住。为无别异。非彼种子有别实物于此中住。亦非不异 无性论第二释云。一切种子是阿赖耶功能差别。如法作用与诸法体。非一非异。此亦复尔 瑜伽五十二云。种子云何非析诸行别有实物名为种子。亦非余处。然即诸行如是种姓.如是等生.如是安布名为种子。亦名为果。果与种子不相杂乱。若望过去诸行即此名果。若望未来诸行。即此名种子。望彼诸法不可定说异.不异相。犹如真如。
疏。此即谛唯者。唯在俗谛名之为唯。不望假实名为唯也。
疏。此是实唯者。唯在俗谛种可言实。胜义即非。
疏。此助瑜伽会于此等者。问可此会彼。云何助彼而会此耶。造论前后尊卑异故。复彼何违而待会耶 答助学彼者显教不违故为通会。彼论说种唯在俗谛。俗谛对真名为假故。此论说实岂不相违。今显彼论对一真谛。此论不尔。二论望差。故不违返。
疏。亦非见分者。不依见分名非见分。由护月师许种依见。为异于彼故言非见。
疏。不可见分初受余熏等者。设遮余人见受熏也。
疏。隐器色不论者。无色见分缘下界器。瑜伽隐之但言缘种。
疏。旧相传至唯三分故者。由以自证为能缘故故依见分。见分不许缘于种子不依自证。其第四分不离第三别有体性。故但三分 有说。护月种无别体。但依赖耶识上功能假说种子。故自证分缘见分时亦名缘种。无别相故非见所缘 复有说云。依心自体故自证缘。问此师种子何分所收。答有三说。一云即是自证分收。由假说彼无实体故顺第二释。一云见收。自证境故。顺疏所叙。一云虽依自证而立亦见分收。自证缘故。顺第三释 详曰。既无明教优劣叵断。取舍任情。
论。因果俱是善等性故者。问既随因果以判于性。应随因果有多差别 答可尔。故瑜伽论九十六云。住自性界者。谓十八界堕自相续各各决定差别种子。习增长界者。谓即诸法或是善.恶于余生中先已数习令彼现行。故于今时种子强盛依附相续由是为因。暂遇小缘便能现起定不可转。复次以要言之。虽界种类十八可得。然一一界业趣有情种种品类有差别故当知无量。三性各有多类差别。
论。诸无漏种等者。问既非异熟识性所摄。依护法义是识分不 答传有两说。一相分收。若尔第八应缘此种。答二解。一云许缘无失。此释不正。一云不缘。但说见分亲所缘者皆名相分。不言诸相皆见所缘 若尔不缘应非唯识 答不离识故唯识。无违 问设许缘彼复有何失 答因位第八唯是有漏。非有漏心所缘之相是真无漏。为此不缘 二云既非见缘依自证分自证分摄。若至无漏方相分收。净见缘故 有义断云。前解为胜。虽在因位非见所缘。是相分类。从余相分相分所摄。
论。虽名异熟而非无记等者。问依异熟故名为异熟。依无记故应名无记 答有义可然。前说唯善约其自性自果说故 详曰。不然。异熟义宽。无记乃局。故不相例。又言善者体殊胜义。不可胜善从于所依立于劣称。不同有漏。有漏与依性类同故。
疏。此除佛无漏等者。佛种不依异熟识故。又佛五根亦是善也。取不成喻。所以除也。能依之识与所依眼而性不同。种及异熟其义亦尔。故言齐也。
疏。三家无诤等者。新熏.本有.新旧合用名三家也。其本有家虽不许生。然熏增长而亦许故。故通三也。
疏。护月义者。亦名月藏。
论。如恶叉聚者。于一聚中法尔而有多品类也。西域有之人以为染。并取其油。故瑜伽论九十六云。然一一界种种品类有差别故。如恶叉聚。于此聚中有多品类。虽说为一有无量种。疏意少别。如瑜伽钞而会之也。
疏。又第三卷次前上文者。瑜伽第二明诸种子所熏之上。辨诸有情有无涅槃。此生下也。
疏。初但有一者。问本有无始何得云初 答据本名初。如一贪心本唯一种。此种生现。现行灭已此还自类前后引生。至对治道种方永断。故无杂乱中断等过。
疏。非无漏能熏亦始有者。无漏凡位而未能起。故不得言能熏无漏亦无始有。
疏。非花不熏等者。非是花气不薰苣胜。苣胜香气而自本有。
论。说闻熏等者。按无性论第三云。复次云何一切种子异熟果识为杂染因。复为出世能对治彼净心种子。又出世心昔未曾习。故彼熏习决定应无。既无熏习从何种生。是故应答。从最清净法界等流正法闻熏习种子所生 释曰。诸佛法界永离一切客尘障故名最清净。谓从法界所起教法名为等流。无倒听闻如是教法故名正闻。依此正闻所起熏习是名熏习。即此熏习能生出世无漏之心名为种子。如是种子非阿赖耶未曾得故。余文可悉。
疏。五十二真如所缘缘种子生者。按彼论云。诸出世间法从何种子生。若言粗重自性种子为种子生不应道理。答诸出世间法从真如所缘缘种子生。非彼习气积集种子所生 释曰。相传天竺略有三释 一唯新熏宗。胜军论师。自有两解。一云诸佛菩萨由证真如。展转流出十二分教。见道已前胜解行地缘彼经教作所缘生。从本为名名从真如所缘缘生。二云初地出世圣道。一从世第一法为增上.无间二缘而生。二从真如所缘缘生 二本有宗。护月论师。亦有两释。一云本有无漏种子为增上缘。真如为所缘缘故。顺解脱等善根得生。二云本有无漏种子为因缘。解脱分等为增上缘。世第一法为无间缘。真如为所缘缘故。初地出世间法得生。论从后缘隐前不说。云从真如所缘缘生 三新旧合。戒贤师释。与第二师义意同也。更有同异。具如彼钞。
疏。谓与诸识作二缘性等者。如灯具辨。
疏。如言诸法至俱是一种生者。本有师宗自有两解。此牒初释。初释意云。善.恶二业是异熟因。异熟及因共一种生。此有一难。如文可悟。
疏。又汝若言至各一种者。牒第二解。此解意云。谁言异熟与善.恶因但一种耶。于此解中难有二也。如文易知。
疏。设俱新起等者。此本有难。难意云。我言本有。即合善.恶与异熟果而为因缘。汝俱新旧。岂新业望新异熟是因缘耶。此既不尔彼云何然。
疏。然观本意后解是本者。本有师义虽言两解。前解设陈。后释是本。
疏。应诸现行至熏增长故者。正难转识望第八识不名因缘。但熏增长同于业故。
疏。此本有种以自类为其因缘者。正义自叙。
疏。既尔至新熏生故者。本有师难。难意可解。
疏。然以生种类同等者。正义者释旧种生种类同新种生于现行得名因缘。然据护法新旧合生。今者且随不正答也。
疏。不同唯本有者。旧新俱有。以旧类新。旧亦因缘。汝唯本有。无可为类。故非因缘。
论。勿无漏种生有漏故者。有云他亦许无漏种为有漏因。如延寿法.及无漏法为有漏因感十王等者 详曰。不尔延寿法者但由无漏资彼故业。岂许亲生有漏果耶。又十王报诸处皆云因地前修。岂客地前已起无漏。设回趣者亦非无漏亲感彼果。无漏不招三有果故。
疏。善不善种小乘可尔者。此设许之。非彼本计 有云。有部除能作因余皆因缘。不善得为有覆无记同类因也。同谛故者 详曰。设彼不善为无记因亦不为证。此明善法为不善因故。
论。分别论者。按瑜伽论第二十七叙彼计云。分别论者作如是计。心性本净客尘烦恼所染污故相不清净。又云。染污.不染污心其体无异。谓若相应烦恼未断名染污心。若时断已名不染污 彼宗意云。无始已来心体自净。由起烦恼故名染污。染污非心无始本性故立客名 问有情无始有心称本性净。心性染本无。宁非本是圣 答有情无始心性亦然。有心即染故非是圣 问有心即染。何故说云心性本净说染为客 答后修道时由染断灭唯性净在。故染称客。
疏。起心非净难者。依他起心名为起心。
疏。若言无漏体灭至亦不然者。此牒外救外救意云。我本无漏体不断绝。汝若言我无漏断者。故亦不然。
疏。以有漏为相性是无漏者。牒彼外意生下论文。
疏。诸异生位应无漏现行等者。异生泛起诸心等时。此心即应名为无漏。以性净故。如诸圣者无漏之心。若许尔者。即异生位起心之时应名圣者。以许起彼无漏心故。疏中文总故开之也。
论。然契经说至说心空理等者。按胜鬘经云。如来藏者。是法界藏。法身藏。出世间上上藏。自性清净藏。此自性清净如来藏。而客烦恼.上烦恼所染。
疏。有圆寂法者。圆寂之法即是无漏菩提因也。
论。或说心体非烦恼等者。按瑜伽论五十四云。又复诸识自性非染。由世尊说一切心性本清净故。所以者何。非心自性毕竟不净能生过失。犹如贪等一切烦恼。
疏。转齐义等者。此义具如法苑三身章辨。恐繁不引也。